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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對逛燈會這事兒興趣不大,但對在燈會上賺錢這件事充滿興趣。
他們往城外走的時候,周圍人紛紛打招呼:“黎案首,你又帶孩子去燈會啊?”
黎青執笑著點頭,時不時跟他們聊幾句。
苟英道:“黎哥你認識的人真多!”
這一路上他們遇到的人,黎青執都能叫出名字來!
黎青執笑了笑,問苟英:“你給你妹妹帶的吃食,你妹妹吃到了嗎?”
苟英道:“當然吃到了!”
說完,苟英就開始說他是怎麼躲過他娘,給他兩個妹妹送吃食的。
他的兩個妹妹還小,住一個屋,之前屋裡一直都是有婆子守著的,但苟英在苟淑雲找他要吃食的第二天早上跟苟淑雲聊了聊,晚上苟淑雲就鬧著讓婆子睡外面……
姐妹倆屋裡只有她們兩個人,而苟英回家後,會先洗漱好回自己房間,再從自己房間的窗戶出去,然後來到兩個妹妹住的房間的後面,開啟兩個妹妹沒關嚴實的窗戶,把吃食遞給她們。
等她們吃完,他再把碗帶走。
吃食他是這樣送的,那些小玩意兒他卻是當著他爹孃的面送的,畢竟他要是私下裡給了,下人給他妹妹整理東西的時候將之翻出來,他妹妹可能會被訓斥。
可惜的是,那些東西最後都被他娘給扔了。
後來他就乾脆不給了,放在自己屋裡,他妹妹想玩的時候來他這邊玩。
“以前也沒覺得我娘怎麼樣,現在看看,她跟我爹一樣,啥都要管。”苟英道。
黎青執提醒:“這種話,你以後可別亂說。”在外面說父母不好……這種事情要是被宣揚出去,苟英的名聲會很差。
這年頭的讀書人,很講孝道。
當然農村就啥事都有了……子女不管爹孃的事情並不少見。
“我就跟你說說,是不會跟別人說的。”苟英道。
在旁邊全都聽到了的張巡撫:“……”
第144章苟夫人
雖然苟英說的話有那麼一點不孝順,但張巡撫並不反感。
苟英是個很鮮活的孩子,他非常喜歡。
要是他自己的孩子還活著,他希望那個孩子是苟英這樣的。
一行人來到燈會這邊的時候,天還沒黑。
但這裡已經有很多人了,負責點燈的人,也已經開始點燃一個又一個的燈籠。
“這些燈籠裡有我做的,上面的字全是我寫的!”苟英在張巡撫面前炫耀自己為這個燈會做的一切。
張巡撫笑著誇獎起來。
苟英又道:“在這個燈會上有很多好吃的東西,今天的晚飯太好吃了,我吃太多現在吃不下,但等過會兒,我就吃得下了。”
年輕真好。張巡撫一邊跟苟英說話,一邊聽身邊人說話。
來燈會上玩的,大部分都是崇城縣的普通百姓,很多還是附近的農民。
他們聊今年即將到來的豐收,聊今年下降的肥料價格,也聊這燈會多麼有意思,他們甚至聊起了《沉冤錄》。
“那書我聽人唸了,裡面的人真可憐啊!”
“幸好張巡撫砍了嚴縣令。”
“咱們崇城縣真好!”
……
張巡撫特別喜歡這個燈會,這裡太熱鬧了!
苟夫人就不一樣了,她對崇城縣的這個燈會,真的太厭惡了。
因為這個燈會,她的丈夫兒子整天往外跑!
她丈夫還好一點,回家並不晚,可她兒子……在燈會舉辦之前,就已經不著家了!
不久前,她還從其他人那裡得知,這次燈會燈籠上的“平安”兩字,全是她兒子寫的。
她兒子簡直瘋了!
他一個小少爺,竟然去寫這種東西!
她兒子還買一些亂七八糟的東西回家,差點就帶壞了她的女兒。
苟夫人知道這燈會是黎青執提議的,至於幫忙辦事的,則是朱前。
她對這兩人愈發不喜。
“夫人,我去燈會那邊看看。”吃完飯,苟縣令用帕子擦了擦嘴巴。
苟淑雲和苟淑雨兩姐妹期待地看向自己父親。
她們在苟家的時候,有一塊兒玩的小夥伴,有很多親戚,但來了這邊,就一直被拘在宅子裡。
天知道她們多想出去玩!
這幾天苟英總給她們帶好吃的,她們就更想出去了。
苟縣令注意到了自己兩個女兒的目光:“淑雲淑雨,要不要一起去?”
苟淑雲和苟淑雨還沒說話,苟夫人就道:“大人,她們不想去的,那地方太熱鬧了,她們愛清淨。”
“那就算了。”苟縣令說完就要走。
這幾天,他其實幾次想帶女兒去玩。
但他的夫人每次都他女兒不愛去,他也就不多話了。
苟夫人鬆了口氣,然而最小的苟淑雨突然哭了:“我想去!我想吃麻球,我想吃豆腐腦!嗚……”
這幾天苟英會給她們帶吃的,但不是什麼吃的都適合帶回來的,至少臭豆腐乾這樣味兒大的,苟英就不敢給她們。
而且她們也不單單想吃燈會上的東西,她們還想看燈。
苟淑雲還能忍一忍,苟淑雨年紀小,忍不住了,抽噎起來:“為什麼大哥能去,我不能去?”
“你們能去啊!爹帶你們去。”苟縣令看到女兒哭起來,立刻心疼了。
他那個兒子整天上躥下跳地跟他過不去,這兩個女兒就不一樣了,特別乖!
這幾天苟縣令去燈會玩的時候,沒少看到有人抱著孩子游玩,還有人讓孩子坐脖子上!
他小女兒已經六歲了,坐他脖子上不可能,但抱一抱還是沒有問題的。
苟縣令這麼想著,抱起苟淑雨:“走,爹帶你們去玩。”
“相公……”苟夫人急了。
苟縣令道:“夫人,你不喜歡去,也不用攔著孩子。”
說著,苟縣令已經抱著苟淑雨出門了,而苟淑雲緊緊地跟在他後面。
“我也去。”苟夫人連忙跟上去。
苟縣令笑了笑,吩咐人去準備船,然後在上船前放下了小女兒。
他抱不動了……
而且抱著個孩子上船……他不敢!
苟淑雲和苟淑雨之前是有點怕苟縣令的,都不太敢跟苟縣令說話。
但剛才苟縣令抱了苟淑雨!
兩個孩子一下子就不怕苟縣令了:“爹,我想買一個兔子燈。”
“爹,我想要竹蜻蜓。”
“爹,你能帶我去吃豆花嗎?”
……
這兩個孩子要的都是便宜東西,苟縣令不可能不同意:“爹全都給你們買!”
“謝謝爹!”兩個女孩兒甜甜地開口。
苟縣令道:“爹到時候,再給你們買點好東西!”
苟縣令昨天去燈會的時候,看到金小葉在賣一些非常可愛的,適合小孩子用的東西。
比如畫了可愛的圖案的小扇子,繡了圓滾滾的小兔子小馬兒小猴子的手帕,還有用布縫好,裡面塞了棉花,可以當枕頭的各種小動物。
這些東西賣得比竹蜻蜓什麼的貴,但他買得起!
苟淑雲苟淑雨怕母親不讓她們去玩,不許她們買東西,就緊挨著苟縣令坐,都不去看自己母親。
其實相比於父親,她們更親近母親,但這會兒她們只想玩。
苟夫人更難受了,要不是在外面,她肯定會忍不住落淚。
一行人很快就來到新碼頭這邊。
他們船剛靠岸,就遇到了吆喝賣吃食的人:“松花糕要麼?豆沙餡的松花糕!”
“麻花要麼?油炸的小麻花。”
“花兒要嗎?漂亮的頭花。”
……
苟縣令戴上了面具,給兩個女兒也戴上:“我們不要。”
聽到苟縣令說不要,這些人遺憾地離開了。
苟縣令則帶著妻女,往舉辦燈會的地方走:“這些天,這裡的攤子又多了一些,很多擺攤的還會在自己的攤子上掛自己做的燈籠!淑雲淑雨,爹帶你們去你們黎家嫂子那邊,她那裡有很多新鮮玩意兒!”
金小葉的攤位上,確實有很多新鮮玩意兒。
黎青執設計了一些小動物的玩偶,金小葉就找人做出來了,這些玩偶大的可以晚上抱著睡或者當枕頭,小的可以掛在腰間,戴在頭上,都很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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