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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得知林逸就是她朝思幕想的人間清醒時,孫勤勤便把林逸的資料調查得一清二楚。

也才真正瞭解到,這個男人,雖然在陽間的成就不及陰間,但確實是個很優秀的男人。

至少文憑是過硬的,大二期間便開始逐漸顯現出文字功底,聽叔父說過,林逸就是靠文字也是不愁吃飯的。

雖然林逸大學裡相當低調,但在她的細查之下,還是非常震驚的,這小子已經過了英語八級,還精通日語、俄語。

大二下學期還加入翻譯社,混得頗有成就。

大三時,還代表學校參加了全國大學生田徑體育大賽,並奪得多項田徑大獎。這可是寫進了個人檔案的,這樣的成績,不愁沒工作。

林逸道:「還不是那我師父。」

「你師父?」

「我從來沒有想過要做藝人。可師父他老人家告訴我,他盯上了一個更適合我的位置,但想要坐上去,光憑關係還是不行的。得有硬性條件。」

唉,沒想到師父也是個事業癌。

孫勤勤問:「什麼硬性條件?」

「陰間叫作擁護者,在陽間稱作粉絲。」林逸笑了笑,「越到高位,越需要擁護者,神賴香火,人以神安。坐上重要高位的那些大能,無不在陽間擁有一定的知名度,也就是人類的擁護。師父覺得,藝人,是目前陽間最容易得到擁護者的職業。」

孫勤勤埋怨道:「既如此,那你還輕易公佈你的戀情。」

林逸伸出手來,握著她的手,道:「我不想委屈你,勤勤。我唯一給的起的就只有我的真心了。」

林逸沒有對孫勤勤說過任何甜言蜜語,但這句話,比任何甜言蜜語更加可貴。

孫勤勤還來不及感動,林逸又道:「反正有你養我,我也不虧。」

孫勤勤為:「……」才醞釀出來的熱淚盈眶又生生憋了回去,沒好氣地嗔他,「你不說這話會要你命嗎?」

林逸大笑。

孫勤勤又哭又笑,她趕緊拿出紙巾拭了淚水,嗔道:「討厭,就喜歡惹我哭。」

林逸淺淺低笑,見她紅通通的眼眶,活脫脫的小兔子,以往日高冷形像大相徑庭,忍不住道:「怎麼越來越愛哭了?真是個小哭包。」

「你才是小哭包。」孫勤勤又哭又笑,拿著紙巾拭了淚水,道,「別貧了,趕緊趁熱吃吧。」

林逸也想安生吃頓飯,但一直在響的微信和電話,讓他總是無法專心用飯。

看了來電顯示,全是些陌生號碼,便沒有理會。而微信卻是炸了鍋,足足有上百條未讀資訊,實在煩了,索性一次性回覆。

「謝謝老鐵們的關心,本人確實有了女朋友,我會找時間告訴大家的。女朋友是我的大學同學。」又還留了個懸念給大家,這才心滿意足地關掉手機。

孫勤勤無奈地看著他:「你太促狹了。」

林逸嘿嘿低笑:「談個戀愛也讓他們如此激動,至於麼?」

天一香飯店鬧鬼事件、被王薔恩將仇報,再到被潑黑狗血,因為太過荒唐,又太過稀奇,以至於林逸連續多日怒霸娛樂頭條,並多次上了熱搜。甚至被晏立軍等圈內人笑言自帶熱搜體,別的藝人,為了宣傳,還得花錢付費僱水平炒作營銷。而林逸完全不費一兵一卒,便擁有居高不下的人氣和龐大粉絲量。圈內人也是羨慕得不行。Z.br>

晏立軍是少數幾個真心為林逸感到高興的,因為隨著林逸的聲名鵲起,《道士》真正被帶火了,雖然才只播放了一半,網路播放量已累計高達50億人次,電臺收視率也跨入了鮮有的2.0大關。投資人和贊助的廣告商也賺得盆滿缽滿,他這個導演的分成也會只多

不少。

最高興的莫過於孫勤勤了,因為《道士》便是星空影業投資的,按著合同規定,可以分到道士7成的淨利潤,最重要的,她還因道士而找到了心愛的人間清醒,併成功拿下了他。

「恭喜尊家財色雙收。」胡妙也真心為孫勤勤感到高興。

在孫勤勤身邊工作的秘書和助理,無不感受到了孫總的喜悅,他們也跟著高興啊。

因為《道士》的熱播,也能影響他們年終獎的厚度。

其中感受最為明顯的還要數孫茂,對老婆王蘇私下道:「道士熱播確實是件喜事,可也不至於讓勤勤高興成這樣吧。」當年女兒十二歲就掙到人生第一桶金,也不見得高興成這樣啊。

王蘇白了丈夫一眼:「當然不止投資得利這一件喜事。」

「哦,那應該還有別的喜事了,那會是什麼喜事呢?」孫茂立即問。

王蘇推了推鼻樑上的眼鏡,道:「八九不離十,咱們的閨女應該有心上人了。」

孫茂差點就跳了起來:「誰?」

王蘇再度白他一眼:「是不是我要說出此人,你就要找人家拼命?」

孫茂訕訕地坐了下來,又一本正經地道:「你也是知道的,勤勤在投資方面的眼光著實不錯,可在挑選男人方面的眼光實在不敢恭維啊。大學期間那個叫王志敏的,還有幾年前那個叫孫志浩的,都是些上不得檯面的渣男。」說到此處,孫茂素來斯文的臉上已現猙獰,「如果再讓勤勤遇上一個大渣男,我都不敢想象後果。」

王蘇的擔心並不比丈夫少,也憂心起來,「你的擔心已經晚了。」

「什麼意思?」

王蘇怎好對丈夫說,他們的女兒,早在幾年前就開始對人家單相思了。

她一直看在眼裡,卻不好多說什麼。

直到最近發現女兒忽然容發煥發起來,身為過來人,哪還有不明白的。

面對眉飛色舞的女兒,王蘇反而憂心起來,如果那男人能給女兒帶來幸福,她都不會說什麼,怕就怕又一個孫志浩。

她有一個可怕的預感,女兒這次是徹底陷進去了,她只希望那個男人千萬不要是孫志浩那樣的人。

林逸的大火,也會影響到新劇的熱度,對於此刻的王越新來說,算得上憂喜參半。雖然林逸與《鳳凰》的兩位投資商都鬧崩了,但並沒有動搖林逸在《鳳凰》劇組的地位。

儘管外界都在猜測,林逸與雪花鬧成這樣,會不會影響鳳凰的拍攝工作。

就是王越新也在擔憂來著。

儘管雙方簽了合同,儘管鳳凰即將殺青,可萬一林逸年輕氣盛,一怒之下,罷演怎麼辦?

林逸真要是罷演,以他背後的能量,他也不敢與人家打官司呀。

所以當林逸提著行李出現在劇組時,王越新是真的鬆了口氣的。天一香飯店事件,他多少已窺視出林逸不為人知的另一面,絕不只是無親無故的孤兒那麼簡單。

大老闆們應該也窺知到林逸的實力和人脈,所以也不敢再輕舉妄動吧。

劇組的其他演員,也紛紛與林逸打招呼。

從林逸與王薔發生衝突,再到輿論發酵,雪花影業遭受雪崩式的打壓,林逸卻半點都未受影響,人氣反而居高不下,便能看出林逸背後的能量究竟有多大。

至少人家在自媒體、各大社交平臺,甚至權威官方平臺,都有著不俗的能量。這樣的人,你與他為敵,簡直就是老壽星上吊,活得不耐煩了。

女演員林果果一見林逸就一臉自責,「都要怪我,當初要不是我非要拉著你去天一香吃飯,也不會發生那麼多事了。」

看著一臉憔悴的林果果,林逸:

「林姐,話也不能這麼說啊。你又沒有預知的能力,再怪也怪不到你身上。」

林果果勉強一笑,確實怪不到她身上。

可王薔說得對,要不是她把林逸叫來,梁鈺就不會不顧養傷的身子非得來天一香飯店了。她要是不來,就不會被厲鬼附身,然後就不會有後續那麼多事發生。

王越新道:「確實不能怪林果果,相反,咱們反而還得感謝她。那位羅道長不是說了嘛,要不是有林逸在,咱們整個包間的人,估計都要被厲鬼給害了。」

一些還在幸災樂禍林果果被王薔遷怒的演員悚然一驚,想像著當時的情形,便道:「王導說得對,咱們還真要感激果果。」

林果果感激地對王越新道:「感激我做什麼?大家應該感激林逸才是。要不是林逸出手,還不知會發生什麼可怕的後果呢。」

王越新問林逸:「厲鬼那麼厲害,羅道長都拿對方沒辦法,你到底用了什麼辦法?」

這樣的問題,不知多少人問過林逸了。

林逸一本正經地道:「再一次更正,那人不是厲鬼,不過是發病了。」

眾人很是無語,林逸一身正氣,始終堅信科學。也不能說不對,與這樣的人辯解是件毫無意義的事,就好比他們堅信那是厲鬼是一樣的。

因為《鳳凰》是雪花影視投資的電視劇,林逸這個主演卻與投資商鬧崩,眾人都不好提起這件事,就只能猛問林逸女朋友一事。

林逸笑道:「時機還未成熟,等見過女朋友的家人,再給大家公佈。」

王越新乍舌:「動作這麼快?」

林逸笑道:「沒辦法,奔著結婚去的,自然要先見家長的嘛。」

大概是林逸的新聞熱度實在太高,平時只有三兩個娛記來劇組挖掘新聞,等林逸一來,居然來了幾十個,一瞧到林逸就一窩蜂地擠到林逸面前說要採訪他。

林逸也被這些人的動作給搞懵了,好半天才反應過來,趕緊道:「首先,感謝大家對我保持這麼大的興趣,這也是我的榮幸。其次,我要對諸位鄭重交代一下,我不會接受任何私底下的採訪。所以,很抱歉了,讓大家白跑一趟。最後,我還要鄭重拜託大家,雖然我是藝人,但我還是有隱私權的。在我未掛牌營業前,請不要對我的私生活進行過多的干擾,謝謝大家的配合。」

林逸這番話說得不卑不亢,娛記們雖然不滿,卻也不好多說什麼,畢竟他們本來就不是正經娛記,只能被稱為狗仔隊。但個別狗仔卻不滿林逸的態度,陰陽怪氣地說道:「看來林先生還不瞭解藝人這個行業。既然做了藝人,就要做好沒有隱私權的準備。因為公眾是有知情權的。」

林逸盯著這名娛記,下頜一收,眼睛微微眯了起來,目光銳利地盯著他:「請問您是哪個平臺的娛樂?叫什麼名字?」

該記者被林逸盯得心頭髮怵,但這麼多人盯著,也不好露怯,挺直胸膛:「爆米花娛樂,我叫陳曉華,怎麼著,你還想投訴我?」

林逸語氣輕淡:「雖然我大學主修的是文學,但我在法津方面還是比較精通的。需要我給你科譜一下何謂隱私權嗎?」

陳曉華:「……」

林逸盯著他,也瞟了諸人一眼,一字一句地道:「請您聽好了,隱私權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寧與私人資訊秘密依法受到保護,不被他人非法侵擾、知悉、收集、利用和公開的一種人格權。是每個公民都享有的最基本的權利。」

林逸的聲音不緊不慢,但聲音清亮,吐字清晰,每個字眼組合在一起,彷彿有無窮的魔力,讓人不敢造次,彷彿他們身在神聖莊嚴的法院,正在聽法官莊嚴肅立的宣讀的那種神聖不可侵犯的感覺。

王越新,林果果等

演員也情不自禁地圍了過來。

「現在,請問您,為什麼藝人就不能擁有隱私權?是哪條法律規定的?麻煩您回答一下。」林逸盯著陳曉華,語氣冰冷。

陳曉華張口結舌,藝人有沒有隱私權,不是藝人說了算,是公眾說了算。

「至於你所說的,公眾有知情權……」林逸就笑了起來,一臉的不懷好意,「我國法律規定公民享有知情權,但僅限於公共事件。明白嗎?」

「一看你就是個法盲,連公眾知情權都不知道。現在我來告訴你,公眾的知情權有三,一是知政權,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知悉國家事務、政府行為以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活動,瞭解國家政策、法律法規的權利。2、社會知情權,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知悉其所感興趣的社會現象和社會問題,瞭解社會發展變化的權利。如公眾對社會新聞、股市行情、商品質量的知情權。3、個人資訊。記住了嗎?」

「公眾知情權只包括以上三種。而藝人的隱私權,在藝人自己本人不願公佈的情況下,你這樣打著「公眾有知情權」的藉口來逼我就範,本身就是違法行為。在沒有經得我的同意下,就把我個人隱私公佈到網上,並散播,便是觸犯了我的隱私權。我完全是可以告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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