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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佬到底就是大佬,處理事情的分寸拿捏得極好。
只能說天賦這種東西,是真實存在的。
有些人,天生在某些方面就是比別人強。
就像佩奇和布林,這兩人自從進入商場之後,簡直堪稱如魚得水,雖然現在還沒有點燃神火獲得神格,但卻已經有了大帝之資。
看對方這一波操作就知道了,就連出來玩幾天,都能一石三鳥。
首先玩這一點肯定是要有的,神秘的東方古國,對於佩奇和布林而言,還是挺神奇的。
然後兩人還能借此順便完成一些工作,考察一下東方市場。
雖然現在的狗歌還沒有精力開拓東方市場,但既然秦林邀請了,這兩人當然也不介意考察一下,秦林的想法雖然沒說,但無論是佩奇還是布林其實都清楚。
世上哪有免費的午餐?
秦林這麼積極地邀請他們兩人前往東方,肯定不會是單純地想讓他們在秦林母校演個講,做點毫無意義的交流。
最可能的想法就是跟狗歌合作,開拓東方市場。
對於這點,無論是佩奇還是布林,其實並不排斥,將業務擴張到其他國家的最好方式就是合作。
在商場上,吃獨食是不會長久的,除非那是國企。
咳咳。
要學會分享,就像雅貓在島國那樣,一個典型地共贏的例子。
講真,雅貓島國是真的很神奇,現在由於雅貓在歐美依舊是老大,所以還沒顯現出優勢來,等到過幾年雅貓衰落的時候,很多人就會發現,臥槽,原來雅貓島國這裡厲害?!
如果說05年之前雅貓的市值是靠著其在歐美的地位支撐的,那麼在05年到08年,靠的就是雅貓島國,當然等到08年之後,最值錢的就變成了其持有的四十大盜股份。
這個且不去說。
總之,如果秦林真能證明自己的價值的話,佩奇和布林其實並不介意讓狗歌在東方跟秦林合作一把,不管怎樣,秦林好歹也是狗歌的第三大個人股東不是?
呃,好吧,秦林已經躲不過這個坎了。
不到百分之一股份的第三大個人股東,真是……
反正秦林在這件事曝光之後,其實還是感覺挺丟人的,總覺得有人會諷刺我胖虎!
所以佩奇和布林的此次東方之行,未嘗沒有考察一下未來合作伙伴的想法。
第三點,當然就是之前所說的故意放資本的鴿子。
無論是華爾街還是沙丘路,幾乎沒人會否認,狗歌的上市將會是一場饕餮盛宴,誰都想分一杯羹。
這也就導致了配合和布林兩人幾乎是走到哪兒都被資本追逐,這看似是好事,但若是有人真這麼認為,那一定是太過天真了。
資本的目的永遠是逐利,資本家的本性永遠都帶著貪婪。
沒有任何一家資本會嫌自己掙得多!
別看這些資本好像很看重狗歌的樣子,好吧,確實很看重,但這並不意味著他們就不會壓榨佩奇和布林他們。
自從傳出狗歌準備上市的訊息之後,這些貪婪而又嗜血的資本們便像聞到腥味的鯊魚一樣,不約而同地選擇聯手對付狗歌。
儘可能地想辦法從狗歌手裡獲得更多的股權,穩賺的生意,當然吃的越多越好。
同時他們還要壓價,使勁地壓制股票發行價,定價越低,股票才越容易漲高,資本的收穫才會越高。
很多人會說,上市漲得越高不是越好嗎?
錯!
大錯特錯!
那些一上市公司股價就飆升百分之一百、兩百的,看起來好像很讓人激動的樣子,但實際上,你以為股東們真的很願意看到?
其實公司股東們最希望看到的是股票上市之後小漲一點,然後畫出一條穩定長久的上升曲線,而不是像火箭一樣,直接爬升。
這種飆升程度,只能證明了公司之前的股票發行價定低了。
某種意義上講,漲得越高,其實公司損失的就越多。
哦,也不對,不能說是損失,只能說原本能賺更多的!
仔細想想就知道了,發行價是什麼?
發行價是公司股票放出來的價格,換句話說,公司是以這個價格把股票賣出去的。
接下來不管再漲多少,那錢跟公司也沒有任何關係。
賺錢的人只有一部分幸運的韭菜,呸呸,只有一部分幸運的普通股民,以及賺了大頭的發行承銷機構。
你以為那些股票發行承銷機構熱衷於幫助公司上市的主要目的是賺那一點發行費?
當然不是,哪怕再大的公司上市,發行費能有個幾千萬美刀就不錯了,雖然這個數字不算小,但對於那些巨無霸式的金融機構和銀行而言,這點錢他們還不放在眼裡。
實際上,這些資本最看重的是作為發行機構,他們能夠獲得一部分上市公司的股票承銷份額,一般情況下,這種份額的價格是要比發行價更低的。
另外,若是碰到極為看好的公司,資本們還會盡可能地爭取一部分股票配額,擴大自己的股份。
注意力,這些股票在一開始,都是抓在資本手裡,不會放到市場流通的!
舉個栗子,上市公司要放出百分之十的股票,這些股票按照發行價格全被承銷機構承包,然後等到上市那天,這百分之十的股份並不會一次性全部放到市場上。
可能真正放到市場上的只有百分之五,甚至更少,而另外百分之五則是握在機構手中的,等著股票升值然後慢慢放出來。
劃重點,升值的錢歸誰?
當然是歸承銷機構而不是上市公司!
像狗歌這樣的,若是承銷機構能夠掌握百分之五的配額,哪怕按照上輩子狗歌上市時候的股價,那也是十多億的價格。
想想看,若是一天漲百分之一百,那些承銷機構能賺多少?
瞬間十個億的美刀好嘛!
這不比那幾千萬的發行費高得多?
所以很多時候,除非股東對於自家公司信心不足,否則他們一定是迫切希望能夠把公司股價定得越高越好的,與之相對的,就是承銷機構自然希望股價越低越好。
前者是為了賺錢,後者也是為了賺錢。
佩奇和布林當然不會允許機構這麼幹。這些資本賺了十億,那就代表著公司少賺了十億,作為公司的大股東,兩人怎麼可能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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