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1章 分別,自己逃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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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間不緊不慢的走,人卻是馬不停蹄的走。在兩天的加速趕車之下,不但馬累而且人也很累,而穿越女主和他們的距離也越來越遠。
終於在趕了兩天路以後所有人疲憊的等待著後面的村長跟上來,別人不知道,但是王依依清楚的很,村長已經和桃花村的人會合了。
而且根據它上面的顯示,他們現在剛剛到平安縣。就連到桃花鎮約定的地點都起碼還要趕一天的路程,因為人太多速度太慢。
然後王老爺子就去找了重生女主她爸和其他的人,告訴他們,王依依他們不打算去江南一帶,說在黔州有親戚想去投奔,那邊雖然偏遠,但是也比較安穩。
其他人聽到這話也不好意思做挽留,畢竟人家是去投奔親戚,你又不能跟著人家去,而且人家一家家子十幾口人,路上要吃要喝的,到時候要是啥東西都沒有了,你不整點給人家,人家能收留你?
人情世故這一堂課農村人,可是掌握的頭頭是道,畢竟誰家還沒幾個親戚,親戚的嘴要是堵不上,那就是劃破你面板的利刃還會給你撒上鹽,畢竟一看碎屍案多都是熟人作案,而且每家的親戚都有那麼幾個極品。
都是熟人作案,而且每家的親戚都有那麼幾個極品。
徐胤不知道怎麼想的,其實他不想和王依依分開,他也不知道自己心裡是怎麼想的,他的身體總是控制不住的靠近那個王妤瑤,可是他的心理上告訴他,他並不喜歡她。
這事兒也只是徐胤個人的心理變化,反正王依依是根本不在乎的,她甚至沒有想過在這個朝代找一個物件,畢竟她覺得18的時候她可以自己跑了。
所以在所有人都打算在這裡休整一晚的時候,王依依直接牽著她的馬和她大伯家的馬去周圍放了,然後順便從空間裡面拿出了一點豆子給它們吃,畢竟這馬不但要拉著車廂裡面的糧食,還要拉著人。
而且接下來是直接,繞過大別山,往西南而去。馬車可能是通行不了,畢竟那些地方的山路是非常陡峭的,到時候可能還要丟掉部分裝備,只剩下一些輕便能拿在騾子或者是馬的身上。
最主要的是如果不選擇繞過大別山的話,就要穿過大別山,傳聞大別山中有吃人的猛獸,還有喜歡吃小孩的大貓,吃小孩的大貓倒是沒有,畢竟後來又聽說是那個老寡婦,不願意養那個小孫女,直接丟給山中的野獸給吃了。
主要是大別山範圍面積廣,而且是原始森林,如果繞行的話,他們可能還要繞一個月的路程。而且大別山,從山腳到山頂橫跨的海拔甚至超過了6000多米。
老爺子的想法是,如若不然,直接在大別山深處找個能住的地方住下來,等和平了再出來,回老家也比較方便。
但老爺子又顧及著大別山的其他傳說,傳說這裡有一種猛獸叫窫窳[yàyǔ],窫窳形貌:像牛,紅色身體,人的臉,馬蹄所在地:弱水特性:原為天神,被危和貳負殺死,天帝將其復活後,成為了吃人怪獸,被后羿殺死原文:“有獸焉,其狀如牛,而赤身、人面、馬足,名曰窫窳,其音如嬰兒,是食人。(山海經)
而且這種東西聲音是大別山裡面確實聽到過的,大家都把它當成一個傳說,源遠流傳就是為了阻止後人盲目穿過大別山,畢竟原始叢林的危險可不是蓋的。
如果直接穿過大別山的話,可能會減少一個月的路程。畢竟往西南一帶逃,要逃到寒災結束可能才能到老爺子想要去的蜀地。但是王依依又想在黔州定居,畢竟她以前的時候是西南的,按照地界來分就是黔州地區的。
老太太這一次沒有分開做,而是直接讓兩個兒媳婦過來,把一大家子的全部做完,老爺子早在剛剛休息的時候,就直接告訴了兩個兒子,逃荒的時候合為一家,逃荒完了再分開,畢竟現在是互相救命的時候,打斷骨頭連著筋,一筆寫不出一個王字。
如若是平時兩人疏忽一點,老爺子是不會說什麼的,畢竟都已經分家了,而且每家都有兒子在頂門立戶了,大的那個兒子都已經10多歲了,鏘鏘到了要快娶妻的年紀,所以這時候鍛鍊一下孫子他也不會說什麼,但是這逃荒路上稍一不慎就會死無葬身之地,而且如若有流明追上他們,一旦被衝散,他們可能就再也遇不見了。
這荒年的一別可能就是永別。
老太太以前還愛管這些閒事,現在完全都不管了。
其實老太太有這種思想,都是王依依用4年的時間潛移默化的,她潛移默化的告訴老太太少管閒事,多吃瓜,然後她再不停的告訴老太太,如果老太太她什麼都不管的話,她就會快樂,管多了的話畢竟已經分家了,兩個兒媳婦會在後面說一些難聽的。
為了勸老太太,可以說是費盡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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