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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納斯的射擊場內,唐陌饒有興致的看著韋斯打光了一個手槍彈匣,然後繼續裝填。

好的槍手是用子彈喂出來的,沒有大量的實彈射擊,再有天賦也都是白給。

必須年復一年,日復一日的不停開槍,維持自己的槍感,才能夠保持肌肉記憶,讓自己在最短的時間內做出最正確的射擊動作。

韋斯是唐陌的貼身保鏢,在找到可以放心使用的其他繼任者之前,他都是唐陌身邊最後的屏障。

這樣的人是要時刻保持最好的戰鬥狀態的,所以韋斯總是抓緊一切時間,訓練自己的戰鬥技巧。

他的手槍已經玩的出神入化,幾乎每一槍都能夠正中靶心。而且他的出槍速度快得匪夷所思,如同閃電一般。

“呯!”最後一槍打光,韋斯把手裡用來測試的PPK手槍樣槍放在了托盤上,有些意猶未盡的回過頭來看向唐陌:“你總是能造出讓人喜歡的武器。”

坦白點兒說,PPK手槍真的是非常便於攜帶,而且威力不算差的單兵武器,這東西在韋斯的手裡,簡直堪稱神器。

比起個頭很大的M1911手槍來,PPK手槍似乎更適合保鏢或者間諜之類的人員使用。

不過,PPK手槍同樣也有自己的缺點,首先的一個缺點就是這種武器的威力相對於來說太小了。

M1911手槍的口徑更大,使用的子彈可是比PPK使用的7.65毫米手槍彈威力大了太多,停止能力自然那也是高出一大截的。

所以,其實放在韋斯這樣的用槍的高手手上,M1911手槍這種一槍就能解決問題的武器事實上擁有更大的威力。

同樣只能裝7發子彈,PPK手槍的7發子彈或許無法解決問題,可M1911手槍就要穩妥的多。

因此韋斯還是更喜歡威力巨大的M1911手槍,至少在實驗了許多種手槍之後,韋斯更偏愛的是M1911手槍和“駁殼槍”。

如果能夠攜帶的話,韋斯更願意攜帶駁殼槍,也就是毛瑟自動手槍,這種武器的威力很大,而且可以臨時充當自動武器來使用。

雖然在準度上缺陷巨大,可是韋斯更喜歡這種擁有強大威力的自動武器,畢竟和當年的希瑞克燧發手槍比起來,現在參與大唐集團手槍競標實驗的手槍,那都可以算得上是精品中的精品了。

魯格手槍事實上也有樣槍被製造出來,不過這種開火的時候不那麼穩定的手槍,韋斯並不喜歡。

雖然價格昂貴,而且使用了許多新的技術,可魯格手槍的固有缺陷依舊很多,很難與更穩定的PPK與M1911競爭。

事實上哪怕是三德子時代,普魯士的貴族軍官們佩戴魯格手槍的也不太多,大多數魯格手槍都被留給了警察和二線部隊……畢竟戰場環境太差了,這種金貴的手槍不太合用。

在唐陌穿越之前的世界裡,1910年前後,誕生了太多太多效能優秀的手槍了。

傑克和比利時都有不錯的設計,勃朗寧大威力手槍和傑克的CZ手槍都很有名。

而唐陌的實驗室裡,這些手槍也都被能工巧匠們複製了出來,用來測試每一種手槍的極限效能。

最終,M1911手槍和PPK手槍成了唐陌比較青睞的半自動手槍,而更早古一些的毛瑟駁殼槍,就被當成了異端送到了其他地方,去坑希瑞克的蠢貨們去了。

畢竟,誰也不知道的是,唐陌真正要搞出來的自動武器,可不是一直到21世紀都沒有大規模普及的自動手槍,而是更合理的使用手槍彈的衝鋒槍!

那種和烏茲衝鋒槍一個大小,結果近戰威力卻非常一般的武器肯定不是唐陌想要的。

毛瑟手槍的唯一亮點,就是中距離的威力——它的有效射程比起手槍來確實非常遠,尤其是在安裝了槍套客串的槍托之後,精度也非常高。

可如果安裝了槍托,這種自動手槍就基本上和衝鋒槍差不多一樣大小了,根本不是手槍……

這也是效能在手槍裡算是逆天的毛瑟自動手槍,只有在華夏戰場上大放異彩的主要原因——這裡沒有衝鋒槍!

所以,華夏是毛瑟自動手槍的天然優勢戰場,這是環境造成的,並不是這種武器本身的效能優異。

因此這種武器並非不可替代,相反這種武器非常容易被替代:只要生產正經的衝鋒槍就可以了。

“說實話,這種手槍我還沒想好怎麼命名,S4或者S5?”唐陌感受著陽光舒服的曬在他的身上,開口問韋斯道。

韋斯想了想,開口回答了唐陌的問題:“其實,我更喜歡能解決問題的那支……大的。”

“嗯,男人嘛,都喜歡大的。”唐陌不懷好意的調侃了一句。

韋斯一臉壞笑的樂了兩下,然後才開口說道:“那就算我給這支槍命名了。”

他掂量了兩下手裡的M1911,給這支異世界的手槍命名成了S4,而PPK手槍也就順理成章的變成了S5型半自動手槍。

瞬間,他就更喜歡S4手槍了,畢竟這是他命名的手槍,越看越是喜歡。

唐陌卻壞壞的笑著,對著旁邊端著盤子的隨從招了招手:“把那個東西拿過來吧!”

那名侍從趕緊上前,把手裡蓋著白布的盤子遞到了唐陌的面前,唐陌沒有立刻掀開白布,而是看向韋斯道:“還記得我給你講過的那個笑話嗎?”

“哪個?”韋斯努力的回憶著唐陌給他講過的各種各樣的黃色笑話。

“十步之內,拳快的那個……”唐陌知道韋斯肯定是想歪了,於是提醒道。

韋斯一愣,然後裝模作樣的點了點頭:“記得,你那時候跟我說,十步之外,槍快……十步之內……槍又快又準。”

“那只是玩笑。”唐陌笑著揭開了那個托盤,讓裡面的東西呈現在了韋斯的面前:“現在,準不準的,已經不需要太在乎了。”

唐陌為自己的部隊選擇並不是德國的MP系列衝鋒槍,因為他喜歡另外一種——美國的湯姆森衝鋒槍。

這是一種略顯複雜,但是綜合效能還不錯的衝鋒槍,不過唐陌喜歡它的原因,是因為它曾經反覆的出現在一些黑幫的電影裡面。

芝加哥打字機,藏在提琴的盒子裡被穿著黑西裝的殺手拎著到處走的畫面,看起來非常有感覺。

當然了,唐陌直接製造出來的它的改進型——沒有前置握把,只有橫置護木的美軍軍方版本。

這種武器誕生於1928年前後,所以並沒有什麼技術難度。相比起來,德國更好的MP-38衝鋒槍就要晚上許多。

其實從效能與契合度上來講,唐陌是想選擇MP-38衝鋒槍的,因為它的製作工藝更先進,精準度更高,在其他效能表現上也更好。

別的先不提,就是德國衝鋒槍更夠摺疊這一點,就很吸引人:唐陌很看重便於攜帶的武器。

只不過,在唐陌猶豫究竟應該選擇哪種武器更好一些的時候,另一個因素左右了他的選擇:子彈!

唐陌已經決定量產M1911手槍,或者說是改進型的M1911A1手槍,可這種手槍的子彈是11.43毫米口徑的。

另一種唐陌比較喜歡的PPK手槍,它使用的子彈是7.65毫米口徑子彈——是的,又一種全新的子彈。

而唐陌的安全部隊計程車兵使用的步槍子彈是8毫米口徑的步槍彈,這又是一種完全不同的金屬定裝彈。

與此同時,大唐集團生產的馬克沁重機槍的口徑也是11.43毫米的彈藥。

這就讓唐陌陷入到了一個比較尷尬的糾結之中:他的子彈口徑實在是太多,太雜了。

如果再生產使用9毫米口徑手槍彈的MP-38衝鋒槍,那他就不得不再開一條生產9毫米口徑手槍彈的生產線。

加上現有的子彈生產線,大唐集團要同時生產6種不同口徑型號長短的子彈:點四五口徑(11.43)的手槍彈、點三二口徑(7.65)的手槍子彈、9毫米口徑手槍彈、8毫米(7.92)口徑步槍彈、點四五口徑(11.43)機槍子彈,還有針發槍的紙殼定裝彈……

這是唐陌,或者說大唐集團不願意接受的。

所以唐陌不得不有意識的削減自己子彈的型號,以此來縮減自己的生產線,並且簡化部隊的後勤補給。

事實上武器的發展是有一定的延續性的,唐陌在左輪手槍上選取了比較先進的柯爾特左輪手槍,於是就把子彈的口徑選定在了點四五(11.43)上。

於是接下來,M1911手槍的子彈同樣也是點四五,這就在很大程度上簡化了唐陌的子彈生產。

所以,在衝鋒槍的選擇上,唐陌就不得不做出一定程度的妥協,放棄了他更看好的MP-38衝鋒槍,轉而選取了芝加哥打字機,湯姆森衝鋒槍。

儘管這種武器並不盡如人意,可總歸也是一種非常成熟而且有效的武器。如果說這種武器的缺點是笨重和昂貴的話,這在如今這個時代根本完全不是問題。

這種武器只是用來裝備唐陌的安全部隊的,因此唐陌也就更願意簡化一下,讓新的衝鋒槍使用現有的子彈。

因此,當唐陌掀開了那塊白布的時候,韋斯看到的,就是一支製作精美的湯姆森衝鋒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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