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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地大樓三層,走廊盡頭的辦公室內。
梳著大背頭的橡木幫老大盧卡斯正坐在皮革椅上,認真擺弄著桌上的一些刑具,腦子裡琢磨著要怎樣才能撬開吉蘭那小子的嘴,拿到膠捲的下落。
然而外面傳來了一陣突兀的槍響,使得盧卡斯眉頭緊鎖。
哐噹一聲,他將手頭的一根老虎鉗隨手丟下,想要點根菸,卻發現煙盒早已空空如也。
盧卡斯暗罵一句,彎腰在櫃子裡翻找起來,片刻後,這才取出一包嶄新的香菸,一邊拆,一邊不耐地喊了句:
“福克!”
不多時,辦公室的門就推開了。
“老大,怎麼了?”一個男人的聲音傳來。
“外面他媽的發生什麼事了?!”
盧卡斯頭也不抬,自顧自抽出一根香菸,叼在嘴上,擦火柴的手卻突然一滯。
因為他這才醒悟,回應自己的聲音,根本就不是福克!
猛然抬頭。
一個黑洞洞的槍口早已對準了自己的眼睛。
盧卡斯順著魯格手槍往上瞟——纏滿血汙白布條的手,黑色罩衫,以及米色軟帽下沾染點點血漬的,面無表情的臉。
吉蘭·伊洛斯?!
他不禁瞳孔微縮。
經過短暫一瞬的愣神後,盧卡斯卻不慌不忙地擦燃火柴。
呲。
他點燃了嘴上的香菸,將指間火柴甩滅,後仰著靠在柔軟的皮革椅背上,冷靜道:
“看來下面的人都已經被你幹掉了,吉蘭……真是不可思議,你是怎麼做到的?原本我還不相信哈瑟姆那死肥豬的話,現在看來我不得不信,你確實是憑一己之力,硬生生在警署殺出了一條血路,闖了出來!”
盧卡斯吐出一口煙霧,自嘲般搖搖頭。
“呵,我還天真地想要控制住你,卻沒料到是引狼入室……你能獲得這樣一身本事,就是因為那盤黑色膠捲吧?也難怪警署和上級部門那麼緊張,迫切想要將其奪回去。”
吉蘭沒有回應盧卡斯的疑問,只是淡淡道:
“這就是你的遺言嗎?”
“遺言?不不不。”盧卡斯露出真誠的笑容,攤開雙手。“我知道之前對你的冒犯讓你憤怒,為此我向你表達誠摯的歉意,我還會予以你滿意的補償!這世上沒有永恆的敵人,只有永恆的利益,我們可以合作!”
“憑藉你的實力和那盤膠捲,我能說服雷頓·路易斯老先生動用全部人脈和資源庇護你,屆時你不用再躲躲藏藏,甚至可以在布拉克市橫著走!即使你哪天想離開,我也可以保證你能順利去往外地,不會被警署攔截!”
盧卡斯擲地有聲,雙眼直勾勾盯著眼前的金髮青年。
吉蘭點了點頭。
“看得出,你並沒有騙我。”
“那是當然,你的價值可遠比你想的要高得多,吉蘭先生。”
盧卡斯掛著笑,心中不由暗鬆口氣。
嘭!!
他臉上的笑容定格,眉心多了個血窟窿。
盧卡斯癱倒在了皮革椅上,意識在陷入黑暗前的最後一刻,依舊困惑,他實在想不明白,吉蘭在如此誘人的籌碼下為什麼還要殺他。
“但是男人永遠不能忘記他欠下的債。”
吉蘭收槍入套,輕聲道。
“這是我的信條,也送給你,盧卡斯·帕爾先生。”
他大步走過來,一把扯住皮椅,連屍帶椅一同掀開。
哐當!
旋即,吉蘭開始在辦公桌前搜尋一番,很快就找到了一個上鎖的抽屜。
他懶得找鑰匙,直接一腳踹出。
嘭!
實木的抽屜門瞬間碎裂,吉蘭面無表情地探出手,從裡面掏出一個賬本、一卷鈔票和一塊金錶。
他把玩著價值不菲的金錶,暗自點頭。
在原身的記憶裡,鐘錶這種玩意可不是尋常人家能擁有的,即便是一塊最便宜的掛鐘,最起碼也得2到3凱撒,更別說精細小巧的金錶。
一般需要準點上班的工薪階層,或是凌晨拖貨的馬伕,都會僱傭“敲窗人”在固定時間叫自己起床,每次“叫醒服務”僅需1梅郎。
而“敲窗人”這個職業,只要一次性咬牙湊足買塊鐘錶的錢,投入進去,再配上一根長竹竿,就可以換來長久的收入。
可見鐘錶在普羅大眾的眼裡,是毋庸置疑的貴重奢侈品。
‘盧卡斯這塊金錶,應該能值個10凱撒吧。’
吉蘭暗自估摸著,將其塞進了手提包裡。
至於那一卷鈔票,經過清點,是15凱撒整。
這儼然已不是一筆小錢,但吉蘭卻皺起了眉,因為他是親自參與過私酒的售賣,還知道橡木幫除了私酒生意外,另做著違禁品買賣。
盧卡斯手裡,絕不應該只有這麼點贓款。
在不萊梅帝國頒佈“禁酒令”前,一瓶威士忌花5梅郎就能買到,可到了現在,橡木幫私釀的“大麥先生”,也就是兌水的劣質威士忌,都賣到了1芬尼一瓶,足足翻了一倍多,妥妥暴利。
至於另一種“葡萄小姐”,也就是私釀紅酒,更是賣到3芬尼10梅郎一瓶,橡木幫富得流油才對。
吉蘭皺著眉,翻開賬本。
很快他就找到了答案。
“曙光1926年,1月31日,交付帕·路易斯先生53金凱撒,新年期間生意不錯。”
“曙光1926年,2月28日,交付比蒂·路易斯小姐29金凱撒,警署最近看得嚴,有兩個兄弟差點被抓了。”
“……”
“曙光1926年,5月31日,交付柯特·路易斯先生42金凱撒,賣掉了一臺留聲機,送了賣家一盤黑膠唱片。”
“多虧了‘發財井’,私酒生意才會這麼好!老先生才這麼看重我!要不要再多派幾個人手去看守呢……再考慮幾天。”
吉蘭看著賬簿上,盧卡斯留下的記錄和字跡,頓時明白,橡木幫的錢全被其背後的路易斯家族拿去了。
‘看來路易斯家族與橡木幫之間的聯絡,比我想象中還要緊密。’
吉蘭合上賬本,想了想也將其塞進手提包帶走。
他殺了盧卡斯和一干陷害自己的幫眾,搜刮了價值25凱撒左右的財物,心情大好。
彎腰一抓,提著盧卡斯屍體的後領,吉蘭慢悠悠地走出了辦公室。
距離槍戰廝殺已經過去片刻,廢品站內偽裝成搬運工的幫派成員們聞聲趕來,紛紛擠進了駐地大樓的院子裡。
乍一看到滿地橫屍,他們不由倒吸一口冷氣,只覺血腥味嗆鼻。
“我的天!這……這裡究竟是發生了什麼啊?!”
這些幫眾滿臉駭然之色。
就在這時,有人注意到了什麼,連忙喊道:
“快看!樓上有人!”
眾人旋即抬頭仰望,下一秒,只見一團黑影從天而降,重重摔在了他們的面前。
嘭!!
塵埃揚起,血珠四濺。
再定睛一看,竟是具肢體扭曲的屍體!
皮衣夾克,大背頭,絡腮鬍,不正是他們的老大盧卡斯嗎?!
“老大……死了?!”
幫眾驚懼萬分,被這一幕嚇呆了。
不多時,一個高挑人影緩緩從樓道間走出。
他一手提包,一手拎槍,慢條斯理朝眾人走來。
一陣大風拂過院子,將那人頭頂的米色軟帽吹落,露出一頭凌亂的金髮,底下是一張陰冷的笑臉。
很快,那人朝這邊舉起了手槍!
十幾個幫眾頓時頭皮發麻,尖叫著轉身就跑。
“吉蘭瘋了!跑!快跑!!”
然而吉蘭卻並未開槍。
他只殺那些想害他的人。
看著幫眾連滾帶爬地逃走,吉蘭緩緩收起了槍。
“我不是瘋子。”迎著風,他大步往前。“我是個有風度的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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