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鬼人
沉北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12章 鬼人,玄學大佬爆火後,百詭嚶嚶求放過,沉北,小說天地),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時霧沒有糾纏,抓過地上的一根竹籤起身就跑。
地下室不大,三兩步就到了盡頭。
時霧騰起跳躍,借力上牆,緊接著纖腰一轉,旋身落下,竹籤子借勢貫穿了豬頭人的一雙眼睛。
“哼哼哼”
豬頭人暴躁的哼哧起來。
他雖然不怕疼,但是也靠眼睛看東西。
沒了眼睛,他也是個瞎子鬼人。
他氣惱的四處抓撓,撞翻了一大堆東西。
驀地,後背上被人用力一踹,他翻滾著跌進一個東西里。
“砰”
身後傳來門蓋落鎖的聲音。
炙熱的高溫驟然從四面八方將他吞噬。
不好!
是焚化爐!
豬頭人意識到不妙,掙扎著拼命撞擊鐵門,但鐵門上的是反銷鎖卻死死鎖釦。
很快,他的身體化成了黑煙,消失殆盡。
而他的魂魄則衝出焚化爐,洩憤的撲向時霧。
“死丫頭,敢燒我的身體,我就上你的身!”
時霧眼尾低垂,都沒抬眸,只是雲淡風輕的一抬手,畫在左手掌心的驅鬼咒瞬間爆出金光,將豬頭鬼打了個魂飛魄散。
外面傳來了警笛聲。
時霧借力攀上通風管道,順著管道爬了出去。
盛渡早就等在管道口了。
“姐,你可算出來了,沒事吧?剛才是怎麼回事?嚇死我了。”
“說來話長,回去再說,”時霧挑眸看向警燈閃爍的地方:“鬼人的屍體已經燒了,不過地下室到處都是血跡,警方可以藉此找出被害人的線索。”
****
警察以【熱心市民報警少女綁架案】為由,不管老徐的阻攔,帶著人直奔地下室。
當他們推開門的那一瞬,都被還在燃燒的焚化爐震驚了。
很快,警察署的法醫們陸續進場,陸陸續續的從血跡斑斑的地下室提取出一千多個證物。
這些證物包括大量人骨和人血痕跡,還有一些失蹤少女的私人物品。
新聞媒體緊跟在後,迅速將訊息曝光了出去。
訊息發酵之後,立即掛上熱搜。
老徐是東興大廈的經理,當場就被控制了。
他很配合,竹筒倒豆子的對所有罪行供認不諱,並且一再聲稱自己是整件事情的主謀,沒有外人參與。
某高檔別墅。
金老躺在浴缸裡,享受按摩。
電視上直播著東興大廈地下室殺人案件的新聞釋出會。
“就目前警方掌握的訊息,以及犯罪嫌疑人的供認不諱,基本上可以斷定徐某為連環殺人案的兇手之一。”
金老的嘴角浮上一絲笑意:“一群,廢物!”
東興大廈的一切都是老徐經手的。
至於老徐,他的家人都在他手中,他不敢背叛他。
所以,這一次他又可以全身而退了。
陰風吹過。
他打了個冷顫,睜開雙眼。
一個漂浮的身影讓他渾身一顫。
“……小月亮?”
奇怪!
她不是已經死了嗎?
難道是變成鬼了?
呵呵!
變成鬼也是他的玩剩下的鬼,怕什麼!
“姓金的,你竟然還記得我?我還以為,你殺了那麼多女孩,不會記得我了呢!”小月亮猙獰著眼神,披頭散髮的飄過來。
“那麼多的女孩,你最與眾不同,我怎麼會忘記了呢?”
金老非但不害怕,反倒是作死的去摸小月亮的臉。
“那天要不是你不乖,我也不會那麼快就把你推下去……”
他第一次見到小月亮,就她的青春朝氣給俘獲了。
所以他特意設局,引小月亮上鉤,本想著好好享受一下青春的美好,沒想到她竟然吵嚷著要跳樓。
跳樓就跳樓。
金老醜惡不知悔改的嘴臉,惹怒了小月亮。
她張開雙手,狠狠插進他的臉上,雙手一撕,魂魄進入了他的身體。
“啊?我怎麼了?我這是……來人,來人啊……”
金老發現自己的身體不受控制,終於開始害怕。
鏡子裡,他眼睜睜的看著自己開啟藥櫃,拿出裡面的一沓藍色小藥片,一把一把的吞進嘴裡。
“賤人,你從我的身體裡滾出去,滾出去……”
他一邊哭著喊著,一邊大把大把的吃藥,還又大口大口的喝酒。
“我不想死,我還有好多錢沒花呢,我不能死,我給你錢,小月亮,我給你錢,給你好多好多錢……不,不要,救命,救命啊……”
金老在自己驚恐憤怒的嘶吼聲中,慢悠悠的開啟陽臺的視窗,爬上圍欄,一翻身,光著屁股從64樓跳了下去。
半個小時後。
【熱搜*爆:東興大廈董事長金某從64層公寓墜樓身亡,死時赤果,腦漿迸裂,嘔吐物中發現多粒藍色小藥丸,疑似用藥過猛,致幻墜亡。】
【熱搜*爆:犯罪嫌疑人徐某交代,其受董事長金某威脅,為金某作惡。】
東興大廈地下室殺人案太大了,大到警方都忘記那個報假案的報警電話。
盛渡惴惴不安的藏了幾天,確定沒警方聯絡自己,這才敢出門找時霧。
時霧家門緊閉,敲了半天也沒回應。
最後還是遛彎回家的五樓老太太告訴他,說是時霧最近早出晚歸,這個時間點都在北大門的舊貨市場淘換舊傢俱。
盛渡在舊貨市場找到時霧的時候,她正在和一個阿姨討價還價。
“阿姨,你這箱子都掉漆了,三百八,我立馬讓人扛回家!”
“你這閨女真磨人,好好好,三百八,你自己找人來拉,我不包運費的。”
“好嘞,阿姨,這是給您的三百,這是五十,這還有一個十塊,又十塊,一個二十塊,誒呀,還有兩個五塊的,正好嘞,您數數……”
阿姨:“……”
數啥啊?
這閨女不識數,三百八給了整四百的零錢,還多給了二十,還數啥?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