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趕驢車的三哥
陌於之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14章 趕驢車的三哥,撿了五個哥哥後,京城無人敢惹,陌於之,小說天地),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終於收拾好了菌子,鄭如謙扛起包裹要走。
姜笙拉住他衣角。
鄭如謙回頭,“你是女孩,不能讓你抗。”
姜笙噗嗤笑了,“二哥,誰也不抗。”
“不抗怎麼送縣裡去?”鄭如謙納悶,“難道在地上拖著走?”
姜笙真是要給自家哥哥的想象力磕頭,她擺擺手,指向村口逐漸清晰的人影。
十里鎮窮,連帶著十里鋪村也不富裕。
村裡百姓出行多是用腿,要是運送個東西,就拉平車,十公里消耗一個壯年勞力。
但其實鎮子上還是有其他交通工具的,比如驢車。
由一頭驢在前頭拉著平車,趕車人甩著皮鞭,就能指揮老驢勻速前行。
平車後頭能載七八個人,帶貨另算。
上次給許默的斷腿換藥,方恆就提議過去縣裡,但他們五個人,按照一個人頭兩文錢來算,來回就得二十文錢。
姜笙沒見過那麼多的錢,她心疼,她捨不得,她寧肯用腳走四個時辰去縣裡。
但這幾天她見識到哥哥們的賺錢能力,也看到了許默的孤單與沉默,小財迷終於決定大放血。
“你你你,你租了驢車。”鄭如謙也驚呆了,回過神就是心痛,“這得多少錢啊,今天賺的錢恐怕都要砸進去。”
姜笙咬咬牙,“我不是租的。”
“不是租的?”鄭如謙很是發懵,扭頭看看左右。
方恆和許默都有些疑惑,只有溫知允神色平靜。
那是因為姜笙提前跟四哥商量過了,她手裡還有兩個金豆子,原是打算給郎中大夫的,後來郎中大夫遇害,兩個金豆子還在姜笙手裡,她想來想去,覺得每次去縣裡送菌子都用腿跑四個時辰太殘忍,坐牛車久了也不划算,倒不如咬咬牙買一輛驢車。
溫知允表示支援,那金豆子他也沒想過替父母收下,只說姜笙願意如何用便如何用。
姜笙含著一口血買下了這輛驢車。
老驢的價格是二兩銀子,平板車便宜只要三百個銅板。
姜笙把兩個小金豆交出去,換回來大把銅板。
“兩錢的金豆子,等於三兩白銀,一兩白銀一千個銅板,你是要七百個銅板,還是要半兩碎銀?”車伕問。
姜笙沒有任何猶豫,“要七百個銅板。”
她也想嘗試一下,錢袋子嘩啦啦響的感覺。
車伕人很好,耐著性子數了七百個銅板給她,臨走時還問幾個小孩,“會趕驢車嗎?”
幾個小人頭齊刷刷看向方恆。
方·全家希望·好身手·恆有些不知所措,他是趕過車,但那是馬車。
沒人教過他怎麼趕驢車。
不過想想,驢跟馬算近親,長得也……差不多,應該算會吧。
方恆一生從不露怯,哪怕心底發虛,也冷著臉點頭。
給人看著就覺得,這孩子沉穩,他說會就一定會。
老車伕不再多言,揣著金豆子回去覆命。
餘下幾個孩子,蹦蹦跳跳著圍在老驢身邊。
有摸頭的,還有撩尾巴的,就連溫知允都忍不住摸了摸結實的平板木車。
往後,他們也是有驢車的人了呢。
姜笙努力收起自己的大牙花子,但還是樂得能看見嗓子眼,“二哥三哥,你們把大哥抱上馬車,我們去送菌子。”
“我?”被點到名的許默滿臉疑惑。
但很快他想明白,疑惑變成了怔忪。
他就說,連面都只買粗粉的姜笙妹妹,怎麼捨得一咬牙買了輛驢車,原來是為了他不落單。
小姑娘年紀不大,心思卻格外細膩。
許默鼻尖有點發酸,但這麼多弟弟妹妹,他又不好意思,只能強忍著,任由酸澀從鼻尖蔓延至喉嚨。
在鄭如謙和方恆的聯手下,許默被平穩地放在了平車上。
姜笙蹦蹦跳跳,坐在他身邊。
溫知允抱著本醫術,坐在另一側。
剩下鄭如謙把菌菇放在車尾,自己也順勢坐上去。
現在,就看老三兄弟的了。
幾雙溼漉漉地大眼睛望過來,方恆頓覺任重而道遠,他咬咬牙,按下那不易察覺地怯意,坐在老驢屁股後頭,拎起皮鞭,輕甩。
“駕!”
隨著一聲輕喝,老驢打了個響鼻,拔腿狂奔。
平車上的四個人差點栽下去。
方恆心底一驚,趕緊勒住驢嘴嚼子,驢車驟停,平車上的眾人還沒從臉貼腿的姿勢回過神,又仰倒了下去,跟蒼天來了個對視。
“啊……”鄭如謙大叫,拼死護住每一個菌子。
溫知允和姜笙扒著兩側,生怕壓到許默的傷腿。
“三哥。”姜笙慘叫,“你到底會不會打驢車啊。”
方恆用一鞭子回應她:俺會,俺真會。
就是驢年紀大了,有點不聽使喚。
一路跌跌撞撞,起起伏伏,屁股蛋都顛成了八瓣,歷時一個時辰,總算趕到了縣裡。
姜笙從驢車上跳下來,張嘴吐了口黃水。
“姜笙,沒事吧。”哥哥們都非常關切。
姜笙擺擺手,一張嘴,又是一口黃水,“我沒事……我就是……yUe……暈驢車了。”
見過暈馬的,暈馬車的,沒見過暈驢車的。
來往百姓紛紛為之側目,當看見打驢的是個小孩,又紛紛露出會心的笑。
“姜笙,是三哥不好,三哥回去的時候一定不讓你暈。”方恆誠懇道歉,一張冰塊臉上滿是愧疚。
姜笙吐完了,又灌口水,總算恢復過來。
她拍拍方恆肩膀,“三哥只是剛開始不熟練而已,等以後,一定會是個合格的驢車師傅。”
方恆抿抿嘴,不再多話。
他們排隊來到斜陽縣門口,跨越城門,抵達縣城內部。
如果說十里鎮是個大型集市,賣肉賣菜琳琅滿目,生活氣息濃郁,那縣城就相對沉穩巍峨,平整壯闊。
沒了密密麻麻的小攤小販,取而代之的是路兩旁規整的店鋪。
來往百姓的穿著也從粗布麻衣更成了細布長袍,男人有的扎著玉冠,有的搖著紙扇,步伐輕快風流,與村鎮中黝黑的男人有著明顯區分。
姜笙是來過縣裡的,但每次偷點吃的就趕緊跑了,從來沒仔細觀察過縣城。
更不知道悠然居在哪裡。
幸好她長了一張巧嘴,問上兩三次,就找到了這家據說是豐京大戶人家開到縣裡的分店。
悠然居。
馬車停在氣派的酒樓門口,剛抬頭看見匾額名字,方恆的面色就驟變。
這不是……江家的產業嗎。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