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許默想明白了
陌於之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27章 許默想明白了,撿了五個哥哥後,京城無人敢惹,陌於之,小說天地),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衙役們環繞四周,沒有幾個人敢與他們對視。
唯有一個姜笙愣愣地看過來,因為年紀小,穿地又破破爛爛,實在沒什麼威脅,衙役們也沒有放在心上,拍著手回了縣衙。
血人張啟全艱難地爬起來,搖搖晃晃走到拐角,又重新摔在地上。
在姜笙的腦袋瓜裡,這個人是壞蛋,但他老婆挺好的,嚎啕大哭的場景猶在腦中。
她開始猶豫要不要搭把手,要是假裝看不見,一條命丟在這裡,將來是否會被怪罪。
哥哥們似乎也在思量。
就在驢車即將越過張啟全的一刻,方恆低聲咒罵一句,勒停了驢車。
鄭如謙和方恆下車,把張啟全抬到驢車上,幾個小孩用身體擋住周圍人視線,馬不停蹄地往十里鋪村趕。
回到村口,又怕載著昏迷不醒的張啟全回去,張家人不由分說怪罪在他們身上,乾脆把張啟全放在了破廟裡。
鄭如謙去燒熱水,幫他擦洗潰爛的患處。
溫知允研磨金瘡藥,為他包紮傷口。
好不容易收拾停當,張啟全也悠悠轉醒。
他似乎以為自己死了,睜開眼看見佇立地佛像,眼淚霎時湧了出來。
冷不丁旁邊伸出個小孩腦袋,他又把眼淚嚇了回去,“這,這是哪裡?”
姜笙抿著嘴看他,當初生意被搶時的憤怒歷歷在目,語氣也就算不上多好,“村口。”
“你們……我……”張啟全不傻,片刻冷靜下來,“是你們救了我,多謝。”
姜笙撇撇嘴,她是不想救的,三哥都停車了,就只能順勢下去抬人唄。
方恆面無表情,他也不想救,可妹妹都快哭的樣子,讓他於心不忍。
張·陰差陽錯被救·啟全不知裡頭還有這麼多彎彎繞,紅著眼圈道,“我當初那麼對你們,你們還救我,我不是個東西,我連小孩子都不如,我枉活二十幾年。”
他抬起手,似乎想給自己一巴掌。
但身上的傷痛,讓他倒抽兩口冷氣。
角落裡的許默終於開口,“你因何得罪官府?那新上任的縣……縣令,可是不好惹的。”
這話一出,張啟全的眼底噙滿了恨意。
“豈止是不好惹,簡直目無王法。前有許縣令愛民如子,卻要被他栽贓陷害,悲慟自戕。後有溫郎中兢兢業業,就因為不肯為他的愛妾治病,就要被他找藉口生生打死。而我一個普通平民老百姓,只想在縣城偏僻角落裡販賣些皮毛骨肉,竟要被他們如數搶走,還要暴打一頓。”
“我不服氣,去縣衙擊鼓,卻落得這樣結局。”
張啟全悽慘一笑,“這就是父母官,這就是斜陽縣的青天大老爺,有他們在,斜陽縣真是蓬蓽生輝,三生有幸。”
破廟位置在村口,與村中百姓的房屋相距有一段距離。
張啟全難以壓抑委屈,捂著臉嚎啕起來。
一個及冠的男人這樣哭,還是挺嚇人的。
姜笙不敢說話,怯怯地躲在鄭如謙身後,連記仇都忘了。
“我知道你很慘。”許默卻在此時冷靜道,“但縣裡有規矩,不能私下裡售賣,想做生意就去菜場,在自己的攤位上做生意光明正大,不比偷偷摸摸賣東西強。”
不光縣城,但凡是大一點的城池都有這種規矩,主要是為了控制市場價格,避免太大波動。
總體是好的,如果非要說弊端,那就是要交一定的攤位費。
但也不貴,一個月最多十幾二十文錢,張家不至於交不出來。
“十幾二十文錢?”張啟全笑了,“那是許縣令定的價格,現在市場的攤位費是兩百文。”
足足翻了十幾倍。
假設一個賣肉的,一天淨賺二十文錢,一個月就有半兩銀的收入,交個十幾二十文的攤位費不在話下。
但交完二百文的攤位費,收入瞬間腰斬,誰能樂意。
有些攤販還在堅持,有些攤販扭頭回家,寧肯在鎮子上少賣點,也不去縣裡交攤位費。
還有些,如張啟全一樣極度缺錢的人,就鋌而走險,在僻靜角落偷摸賣。
結果就是被打到滿身血。
世道難,人更難。
張啟全發洩完,艱難地從地上爬起來,“多謝你們,恩情來日償還,我要回家了。”
在他即將走出破廟的剎那,方恆突然問了句,“你說賣皮毛骨肉,是指羊肉?”
不然他想不到,什麼動物還能賣皮毛。
張啟全一愣,這是他心底的秘密,本不應該道出,但幾個小孩伸手相助,他便也投桃報李,“是去山裡打的野味,雖然過程兇險,但皮毛骨肉能賣出不錯的價格。”
“如果不是被衙役捉到,我也許應該攢夠過年的錢了吧。”
張啟全踉蹌著離去。
破廟裡陷入安靜。
許默沒想到,父母只是故去幾個月,縣裡就發生了這樣天翻地覆的變化。
方恆沒想到,原來山裡不只有蘑菇,還有野味,他覺得自己應該發揮下光和熱,不能只趕驢車。
溫知允更沒想到,阿爹居然是因為拒絕為一個妾侍看診,就失去了性命。
事情串在一起,是如此令人心碎。
可以預料到,這個縣令在一天,斜陽縣的天就會是灰的,這樣泣血的事情就會一直髮生。
許默挺直腰板,走到破廟門口,望著太陽昇起的方向。
他想明白了。
現在他不僅要去上學,更要努力科舉。
他要考秀才,他要做舉人老爺,如果這個世界上沒有好官,那就讓他許默,來做這個好官!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