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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我不想當回紇人了
今天因為要吃燒旱獺,雲初家的晚飯就比往常晚了一些,不論是塞來瑪還是娜哈,都抱著膝蓋眼巴巴地瞅著火堆裡的那個黑疙瘩。
塞來瑪今年只有二十八歲,如果忽略掉她那雙粗糙的手,曬成紅色的臉,以及眼角的皺紋,她依舊是一個美麗的女人。
在塞人部落裡,二十八歲的女人養育一個十三歲的孩子是很正常的事情。
美麗的女人其實根本就不屬於普通回紇人,女孩子只要到了八歲,就能看出美麗與否了。
這個時候,普通的牧民家庭就沒有資格養育這個美麗的孩子了,會被部族中管事阿波把美麗的女孩子從家裡帶出來,送給比他地位高的埃金老爺。
再由埃金老爺親自送到地區管事哥利的手裡,再經過選拔之後必須以處女之身送到可汗的老婆可賀敦的手中……
可以這樣說,每一個塞人美女都是屬於可汗的,這樣做的後果就是他的族人們,寧願去跟大尾巴羊恩愛,也不肯去找部族裡那些乾巴柴火妞。
塞來瑪就是經歷過這一過程的美人,在可汗的帳篷裡過了十年之後,因為年紀大了,再加上有云初這樣一個黑頭髮黑眼珠明顯不是可汗兒子的人,她就被驅趕出來,成了一個普通的牧女。
可汗的女人非常多,除過他的可敦,那裡的其餘女人都不過是他賄賂或者拉攏男人的工具而已。
如果,雲初長得跟別的回紇人差不多也就算了,加上雲初比較健康,可汗會認為雲初就是他的兒子,可是呢……雲初的長相太像那些驕橫兇惡的唐人了。
以前的時候,他們非常非常的喜歡唐人,還聯合很多部落一起在天山南北修建了一條“天可汗道”。
那個時候,只要塞人們給天可汗送去一些幹掉的天山雪蓮,幹掉的犛牛尾巴,幹掉的肉,幹掉的毛皮,就能得到當時那位“天可汗”賞賜的麻布,綢緞,以及鹽巴跟鐵鍋,這非常的划算。
這幾年,聽說“天可汗”換人了,這位“天可汗”很小氣,還不講理,不但賞賜的東西少了很多,很多,還要求塞人們給他們進貢活著的牛群,羊群。
不但如此,他們要的牛群顏色必須是一種顏色,羊的顏色也必須是一種,像雲初家的黑眼窩公羊,就不能入選。
烏雲一般多的牛群,白雲一樣多的羊群送出去,得到少少的一點紙張,書本,經卷,畫像,這讓塞人非常非常的失望。
唐人是吝嗇鬼!
他們要我們的牛羊,要我們的草場,要我們的女人,還把我要我們的孩子去給他們當奴僕的言論就甚囂塵上。
不允許唐人干涉部族內部的事物,是西域所有胡人這兩年達成的一個共識。
塞來瑪從來不跟雲初提起她的過往,成為牧女之後,她臉上的笑容從來就沒有消失過,她告訴兒子,現在過得生活就是她夢寐以求的日子。
旱獺燒好了,今天捉到的旱獺很肥,即便是比不上大肥,也差不了多少。
在給燒得黑乎乎的旱獺刮黑灰的時候,雲初突然覺得自己好像上了大肥的惡當,這傢伙可能在旱獺群裡打不過這隻旱獺,這才引誘到雲初身邊,希望藉助雲初強大的力量把他的對手幹掉。
不過,這也不算什麼,總歸是雲初獲利了。
今天的旱獺被雲初燒得非常到位,黑灰被刮掉之後,旱獺外皮就變得焦黃,一股濃郁的香氣隨著蒸汽從口子位置上冒出來。
這一刻,蹲在他身邊準備吃飯的塞來瑪跟娜哈兩個人,眼珠子似乎都在發光,還是那種恐怖的綠光。
手叉子輕易地切開了旱獺圓滾滾的身子,娜哈的慘叫聲就響了起來……
“說過了,吃這個東西要用快子,你直接拿手抓……要不是今天已經打過你了,我這會早就開始揍你了。”
塞來瑪的快子運用得非常熟練,她甚至不怕滾燙的旱獺肉,從雲初切開旱獺之後,她手裡的快子就沒有停止過。
只要開始吃飯,塞來瑪就會忘記她還有一個兒子,一個女兒……
娜哈只好求助哥哥,嘴巴張得大大的等著哥哥投餵。
這個時候,雲初照例是不說話的,主要是這個時候說話她們聽不進去。
肥美的心肝在娜哈小小的嘴巴里骨碌一下,就不見了,焦脆的外皮,在娜哈兩排米粒般的牙齒之下紛紛地碎裂,然後,瞬間不見。
雲初拍開娜哈想要用木勺挖旱獺油喝的手,又往她嘴裡送了一塊肥膩的脂肪。
雲初又拍掉塞來瑪拿著木勺的手,用手叉子插了一塊肚皮肉送進塞來瑪的嘴巴。
一隻旱獺七八斤,烤熟之後三四斤,不一會功夫,就被她們母女吃得乾乾淨淨。
一大碗蒲公英茶被雲初強迫灌進這對母女的肚子之後,她們這才從美食光環中突圍出來。
塞來瑪心滿意足地瞅著自己英俊的兒子,一邊剔牙,一邊道:“什麼樣的女子才能配的上我的兒子呀?”
雲初微微一笑。
塞來瑪吐掉鑲嵌在牙齒裡的肉絲強行將雲初的臉貼在她油乎乎的臉上低聲道:“我在可汗大帳的時候,見過一個面板像牛奶一樣白,玉石一般滑膩,屁股大的跟大尾巴羊,胸口鼓的跟奶牛一樣的美人。
你知道不,她唱起歌來真的能迷死人,夜鶯的聲音也沒有她的歌喉動聽。
你想不想要她?如果想,後天剪羊毛的時候我把她偷偷帶出來,你給她燒一隻旱獺……”
雲初瞅著塞來瑪將一根手指塞進另隻手比劃的窟窿裡的猥瑣動作,搖搖頭道:“我還沒有成年。”
塞來瑪疑惑地在雲初胸口拍拍,又朝他的腿中間看了一眼,立刻變得憂鬱了。
“你從來沒有欺負過大尾巴羊?”
雲初不耐煩地道:“我是人,不是公羊。”
“可是,十三歲的回紇人已經是男子漢了,可以找女人,可以打仗,可以放牧,可以有自己的帳篷了。”
雲初聽得愣住了,馬上就醒悟過來,對塞來瑪道:“塞來瑪,你真地要進羯斯噶的帳篷嗎?”
塞來瑪微微點一下頭,愉快地看著雲初道:“你覺得羯斯噶是一個好人嗎?”
雲初用木棍扒拉一下暗紅色的木炭低聲道:“如果你要進他的帳篷的話,我寧願他不要那麼好。”
“好人不好嗎?”
“問題是隻有壞人才能真正保護你跟娜哈。”
“娜哈不是有你保護嗎?”
雲初想了一下,低著頭慢慢地道:“塞來瑪,你的小蒼鷹準備離開巢穴,去天空上翱翔了。”
“你要去流浪?”塞來瑪忍不住吸了一口涼氣。
雲初握住塞來瑪的手笑道:“我不想當回紇人了,可以嗎?”
塞來瑪並沒有覺得意外,嘆口氣道:“我就知道回紇人的帳篷留不住你,可是,你想當唐人很難。”
雲初低頭笑道:“我在回紇人眼中就是異類,就像是牛群裡混著的馬,羊群裡混著的狼,年紀小的害怕我,年紀大的防備著我。
以前,他們只是觀察我,不理睬我,最近很不對頭,已經有部族裡的武士開始找我的麻煩了。
我很擔心,用不了多長時間,就會起衝突。
幸好,你要進羯斯噶的帳篷了,小娜哈也會跟著你,沒有你們牽絆,我想痛痛快快的幹一些事情,好把我積攢在心頭的怒火全部都發洩出去。
至於能不能成為唐人我不在乎,哪怕是成為流浪者也不想繼續留在這個不屬於我的部族。”
塞來瑪見雲初的面龐一半隱藏在黑暗中,一半暴露在火光下,面色前所未有的凝重,她不由得害怕起來了。
“你要做什麼呢?”
雲初心不在焉地道:“你只要確定進羯斯噶的帳篷就好,其餘的事情我來做。”
“你要做什麼?”塞來瑪大急。
跟雲初一起生活了十三年,對於這個便宜兒子,她還是瞭解的,這個孩子根本就忍受不了任何屈辱,更不會容忍任何人欺負她與娜哈。
他十歲的時候之所以會去懸崖峭壁上追殺那隻岩羊,完全是為了保護她,如果雲初不去追殺岩羊,她就要進大阿波葛薩路的帳篷……
他十一歲的時候之所以會跟那頭瘋狂的盤羊較力,完全是為了不讓葛薩路帶走已經有了美人模樣的娜哈。
當雲初用手叉子殺死了那頭重達一百五十斤重的盤羊,渾身都是血的站在葛薩路面前,即便是那個無恥的傢伙,也不再提起帶走娜哈的事情。
葛薩路的兒子帶著一群少年圍攻雲初的時候,他就是現在這副模樣,臉上笑眯眯的,眼睛裡的寒光卻冰冷地能殺死人。
當時如果不是羯斯噶攔住,雲初甚至會殺了葛薩路的兒子。
部族裡的人都知道雲初有朝一日一定會殺了葛薩路的,他們說的非常肯定。
如果不是雲初會挑選種羊,會飼養最好的種羊,能讓部族裡羔羊一年比一年多,得到了比粟特勤的看重,葛薩路早就利用各種便利殺死雲初了。
塞來瑪見過雲初在部族勐士羯斯噶教導下揮刀的樣子,不論是冬天,還是夏天,從不停歇。
也見過雲初在羯斯噶的教導下射箭的樣子,同樣的,也從未有過片刻的休憩。
這個孩子現在已經是一個合格的回紇勇士了,還能在馬背上上下翻飛,輕捷地如同一隻在馬背上盤旋的鷂子。
現在,塞來瑪覺得雲初很想殺死那個肥豬一樣的葛薩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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