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撲街作者.威風堂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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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覺的職業,是一名光榮的網文作者。
不過雖說是網文作者,但更多時候他更願意將這職業稱為“網文碼字工”或者“鍵盤搬磚俠”。
因為絕大多數網文碼字工稱呼自己為“作者”,其實就是為了面子上好聽,其水平說白了還達不到這種程度。
但不知道是他比較幸運,還是天生就能吃這口飯,總之,林覺在網文行業混得還行。
提起“金毛貝”這個筆名,在其發表作品的“”裡不說是如雷貫耳,那也起碼大小算是個人物。
像是什麼“白金作者”、“一帝四皇徵文冠軍”、“男頻十強作者”、“月票第一”、“百萬月票”、“千盟逐鹿”、“首訂過萬”、“破圈之作”之類的榮耀......林覺雖然從來都沒有拿過,但對這些玩意還是如數家珍的。
別問為什麼沒拿過。
問,就是沒到時候。
可即便如此......林覺的目標還是成為一名網文大神,然後盡情地享受拖更時被讀者爸爸們問候全家的樂趣。
二零二二年三月四日,林覺在這個風雨雷電交織之夜,用手上的分體式鍵盤打下了一一行文字。
呼......看了看自己寫的那本新書內容,林覺靠在電腦桌前深深吸了一口氣,臉上的神情多少有些迷茫。
現在的他,正處於剛剛完結了兩本小說,正考慮著要怎麼展開第三本小說的關鍵時間段。
身為一名光榮的網路搬磚工,在搬磚之前選擇磚塊的種類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抉擇。
如果選擇的種類不對的話,很可能搬半天一無所有,只有你臉上的汗在流,還有你的心在顫抖。
而林覺身為“.輕小說區”的作者,前兩本小說都是發表在輕小說區內,而且已經積累了一小戳戳的讀者,那麼第三本照理來說也應該發表在這裡才對。
然而,看著如今輕小說區那副內捲到讓人頭大的樣子,又看了看最近新崛起的那些紅火輕小說的種類,他就對自己的新書沒了什麼自信。
畢竟這年頭,網路小說的文風和寫法越來越傾向於輕鬆愉快的型別,那種波瀾壯闊的史詩網文和升級打怪的熱血網文已經不那麼吃香了。
對於這種情況,身為老讀者和老作者的林覺多少有點惆悵,但他也不是不能理解。
畢竟現在人們的生活節奏這麼快,日常工作、學習的壓力也大,看看好笑又好玩的輕鬆類網文放鬆一下也不失為一種好的選擇,沒必要在網路上還要擔負別的壓力。
於是那些動不動就鋪墊大背景、嚴肅宏大世界觀的網文已經出現得越來越少了,除了一些有固定讀者群的大神作者外,中小作者嘗試這麼寫幾乎就是在找死。
然而......林覺現在似乎就是在找死。
剛剛說的那些道理他都懂,但是在下筆的時候,他卻依然忍不住會朝著自己喜歡的方向去寫,結果就是這小說寫得越來越複雜。
為了自己的第三本新書,林覺已經算是絞盡腦汁了,他甚至寫了風格、方向完全不同的四份稿子,以供編輯大大稽核,其中包括:
玄幻風格的稿子,《詭秘王座》。
仙俠風格的稿子,《大奉修仙傳》。
都市風格的稿子,《全球之劫》。
輕小說風格的稿子,《我的大小姐不可能這麼可愛》。
四份稿子,四種內容,差不多可以說是蘊含了如今網文流行的幾乎所有趨勢。
只不過當林覺將這些初稿交給自己的編輯老大時,得到的回覆卻是“你這女角色寫得能不能靈活一點?能不能不要把這麼多筆墨用在描寫背景或者鋪墊伏筆上”。
描寫背景或者鋪墊伏筆......的確,現在的讀者大多不喜歡看這個,而且絕大多數作者在這方面寫得也不咋好,讓人沒有觀看的慾望,這點林覺當然懂。
但懂得歸懂得,就像講偉光正的大道理人人都能說上一大堆,可自己的生活卻依然是一團亂麻那樣。
懂不代表能夠做好,動腦和動嘴永遠比動手容易。
這時,那邊的編輯大大又發資訊來勸說道:
“現在流行的是輕鬆日常的戀愛文,不要給讀者什麼壓力,總之把美少女放出來,再裝模作樣地談一場酸酸甜甜的戀愛,時不時發點刀子,這寫法即簡單來錢又快,怎麼就不參考一下呢?”
“可.......可是編輯大大,我不太會寫戀愛文,前兩本書的戀愛都寫得一般般。”
“寫戀愛文得把你現實的經歷拿出來,不要害怕暴露自己的戀愛史,這樣才能寫得有真實感。”
溝通新書的時候,編輯是這麼說的,不過這番話卻看得林覺哭笑不得。
如今時間已經來到了大半夜,窗戶外頭電閃雷鳴,風雨交加。
房子裡的那隻五歲的金毛犬貝貝正趴在林覺腳邊呼呼大睡,時不時還放幾個臭到讓人懷疑人生的臭屁以向世界證明自己的存在。
看到這隻公狗翻了個身,似乎又打算放屁時,林覺看著狗子的屁股,思考起了自己在寫作方面的缺憾問題。
說起來,林覺身為一名作者,天生就是有著缺憾的。
尤其是在描寫戀愛與女主角的方面,他怎麼都寫不出那種甜中帶酸,酸中有甜,還略微帶著那麼一點兒青春苦澀的感覺。
這其中的原由也很是簡單,因為林覺是一位單身狗。
......
不,這麼說並不對。
單身狗,還不足以形容這位作者的牛逼之處。
嚴格來說,林覺是一個母胎誕生至今,二十六年以來都沒有交過女友,甚至就連跟女生對話都不敢的“單身帝皇”。
在腦子裡想起“單身帝皇”這幾個字的時候,坐在電腦桌前的林覺忍不住把腿一翹,擺出了一副“我真牛逼”的姿態。
之所以二十六年以來都沒有交過女朋友,並不是林覺的要求太高所導致的......好吧,前期他的要求的確挺高的。
十八歲左右,林覺理想中的女友必須得長得漂亮,身材得好,知書達理,溫柔體貼,喜歡打遊戲,能跟自己玩到一起才行。
二十二歲左右,林覺理想中的女友長得不一定要那麼漂亮,身材好點,知書達理,溫柔體貼,能包容自己的喜好就行。
而到了現在二十六歲左右,林覺理想中的女友只要求是個能過日子,不會阻礙自己打遊戲的女性即可。
但哪怕已經在戀情方面放低了各種標準,林覺至今為止卻依然沒有遇到半個讓自己心動的女性,當然更沒有對他心動的女性。
尤其是在一年前辭去了醫生的工作,回到家裡全職當了網文作家後,他的社交圈子更是一下子墜入谷底,幾乎變成了“查無此人”的狀態。
所以,林覺屬於標準的不解風情臭直男,這麼一個不解風情的傢伙,又怎麼能在小說裡把異性寫活呢?
算了,想這些也沒用......繼續寫下去再說吧。
說不定我在寫這幾本書時候忽然腦子開竅了?一下子變成了一個能瘋狂對讀者發糖和發刀子,然後被讀者奉為神明的大神?
帶著詼諧的心理安慰了自己一番後,林覺繼續著手於劇情的描寫與背景設計之中。
《我的大小姐不可能這麼可愛》,如今呈現在林覺電腦上的稿件名稱就是這個,是一部風格輕鬆幽默,以校園為舞臺的小說,講述男主角靠著系統不勞而獲隨意捕獲少女芳心的故事。
在這本《我的大小姐不可能這麼可愛》裡頭,負責擔當第一女主角的是一位年紀輕輕的美少女,名字叫宮明月。
設定之中,宮明月不但容貌秀麗,身材窈窕,家世淵博,而且獨立自強,頭腦極好......簡單點說就是瑪麗蘇女主。
現實裡自然是找不到這樣的人,不過小說嘛,就是為了彌補現實的遺憾而寫的,所以就無所謂了。
此時,林覺在寫的是書裡的第一幕,也就是女主角在自己房間裡看書,順帶介紹背景和世界觀的一幕。
伴隨著午後的陽光照入少女的臥室,一大清早便起床閱讀文獻的宮明月伸了個懶腰,以一副不那麼雅觀的姿勢坐在椅子上
她將穿著黑色絲襪的修長雙腿曲起,沒有穿鞋的纖細腳尖一晃一晃,看起來十分可愛。
當然,宮明月本身也擁有人偶般漂亮的容貌,她那烏黑的劉海披落在雪白的額頭上,長長的秀髮隨意地披散在身後,看起來非常灑脫,就像少女本人那樣。
.......不錯,幹勁來了。
寫到這裡,林覺微微一笑,打字的速度也快了不少。
不是他自誇,雖然林覺沒有談過戀愛,但在描寫美少女的方面還是有點本事的,讀者群裡的群友們都在這方面好評如潮。
話說這兩天都沒在讀者群裡露面了,那群老色批們肯定很想我吧?
頓時,林覺撇了撇嘴角,然後繼續打起了字。
正當宮明月看著書時,她忽然感覺上方傳來一陣奇怪的目光。
於是少女也本能地抬頭朝房屋天花板看去,那隻散發著好奇神情的瞳孔掃向了世界之外的那個人。
世界之外的那個人?噗!哈哈哈,好像說得她能看到我似的。
看著螢幕裡頭自己碼出來的字,林覺不由得露出了調侃的笑容。
這段文字有什麼意義嗎?好像沒有,總之就是寫著玩,寫完後刪掉就行了。
於是他接下來隨手寫道:“正在看著書的宮明月察覺到不對後,便隨手拉開了她書桌的抽屜,抽屜裡連線著另一個世界,穿過去就能看到世界的真相......”
坦白說,林覺在寫這行文字的時候,恰好看到了自己書桌邊上放著的一本《哆啦A夢》。
裡頭的那隻未來機械貓就是透過抽屜進行時空旅行的,所以就順手寫了進去。
哐當!當就在他剛剛停下鍵盤的瞬間!面前書桌正中的抽屜卻忽然從裡頭開啟!一個窈窕的身影從裡頭掉了出來!
哎?哎哎哎哎哎哎!
伴隨著一陣悶響,坐在書桌前的林覺被那個忽然出現的身影撞倒在地,兩人一起滾到了地上,也將一旁正在睡覺的金毛犬貝貝給嚇得跳了起來。
“你......你是什麼人?”
當林覺勉強從地上爬起後,他卻看到一位容貌秀麗的少女正用驚訝的目光看著自己,眼神中閃爍著難以置信的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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