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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夜酒肉足夠,三人睡得很香。
“哞~”
直至清晨裡的一聲牛叫,宋澈最先被吵醒,應是花溪酒館裡的商隊過境了。
他起身伸了個懶腰,正欲出廟去,廖恆突然從地上竄起,理了理衣領,豎了豎發冠,搓了搓臉頰,面示著宋澈:“陳兄,你瞧瞧我,可否精神?”
宋澈笑道:“簡直帥的一塌糊塗,定能將那娘子迷的不要不要。”
這時,姜雲也已醒來,三人一起走出神廟。
芸娘趕著牛車,與店裡的夥計,領著一支十來饒商隊,結伴自廟前經過。
“有鬼啊!”
宋澈等人才剛出門,商隊裡便有人驚呼。
“諸位,才過一夜你們便不識得我們了麼?昨日咱們還在酒館裡見過的。”廖恆走上前道。
商旅們連連後退,有壤:“正是見過你們,才你們是鬼的……你們莫不是被厲鬼借屍還魂,變成了殭屍吧?”
廖恆不高興了,“好歹你們也是走南闖北的商客,怎這般沒有眼力勁兒,這光白日的,什麼鬼敢出來行走?”
宋澈與姜雲牽著六匹馬,其中兩匹還馱著昨夜打死的老虎,他笑道:“厲鬼沒遇見,倒是打死兩隻老虎。”
昨夜三人商量過,那些裝神弄鬼者行為蹊蹺,暫時不與外人,全當做什麼也沒發生。
商旅紛紛上前圍觀,對虎屍又摸又嘆:
“真是吊睛白額虎啊!”
“這麼大兩隻老虎,怕是得有七八百斤重吧!這毛色,這手感,發財了呀二位!”
“諸位老闆,有沒有看上這虎皮的?咱肥水不流外人田,賤賣給你們得了。”宋澈笑著問道。
商旅們連連擺手,“我們都是販夫走卒的商客,你這虎皮又大又好,縣城裡的豪紳才有這個能力要得起。”
“既是如此,咱們當同行縣城。”
“那敢情好,三位打死了這兩頭老虎,為咱十里八鄉除了害,是真正的英雄好漢呀!”
“縣裡為了能剷除這兩頭猛虎,懸賞了整整五百貫錢招募打虎將,可獵虎去了一批又一批,老虎沒抓到,死傷了幾十人呢!”
才五百貫麼?
人家武松打死了一頭老虎,縣裡都賞了一千貫錢,可見這縣城老太爺是個摳搜之人。
“三位英雄,你與咱們講講昨夜打虎的經歷唄?還有還有,你們路過亂葬崗,住在這神廟裡,晚上真沒見到過鬼火與厲鬼麼?”
一行數十人,熱熱鬧鬧的,圍著他們聽故事。
出了石馬林,沿著大道再走十二三里,便能抵達石馬縣。
今日雨勢漸,可還是淅淅瀝瀝個不停,芸娘特意顧了幾位農夫,扛著鋤頭鏟子,邊走邊填,為商隊開道,走得其實也不慢。
芸娘一直走在最前面帶路,但也會豎起耳朵聆聽故事,聽到精彩時也會緊張,聽到歡樂時也會跟著大家一起笑。
宋澈讓姜雲與廖恆繼續招呼商旅,自己則騎馬來到前頭與芸娘並肩。
芸娘瞧見來人,趕忙擺正了姿態,卻還是用眼角餘光不停地瞥著宋澈。
羞有兩種,一種是自覺臉紅,一種是刻意迴避。
她的酒館兒不大,卻置辦得有聲有色,這樣個拋頭露面的女人,含蓄些也合情合理。
“老闆娘,那位持劍的是我朋友,他行走江湖,一向是快人快語,雷厲風校昨日他打了王二,不會對你造成什麼影響吧?”宋澈問道。
芸娘眼眸一沉,輕嘆了聲:“我平時不與鄉霸交惡,他不會為難我的生意,只不過……”
她望著宋澈:“王二平日裡替張員外催收,手段不太明朗,且他就住在前方縣城裡,你那位朋友昨日打掉了他的牙,以他的性子怕是不會善罷甘休。”
宋澈笑道:“他有白額猛虎厲害麼?”
芸娘欣然,擠了擠嘴角,“他欺軟怕硬,老虎的尾巴都比不了。”
“你這牛車上拉的,是酒麼?”宋澈指了指牛車後用油布蓋著的罈子,即使封存著,也能嗅到陣陣酒香。
芸娘嗯了聲,“進城一趟也不容易,自家也有多餘的,便想著拉幾缸去賣,多賺些銀子。”
宋澈笑道:“昨日你送的那壇酒,我們喝了都覺得美。這樣的美酒,不知價格如何?”
芸娘也笑出了貝齒,“多謝客官誇獎,都是些農家粗糧自釀的糟酒,賣不起什麼價。我自己店裡是二十五文錢一角,批發賣給酒樓是二十文一角。”
“這麼便宜?”
宋澈也是喝過不少酒的人,這酒雖趕不上蒸餾酒,卻也算是精品,即便是在縣城裡售賣,五十文一角著實值這個價。
芸娘卻道:“不算便宜了,二十文還得看大酒樓掌櫃的心情,心情好才有,心情不好還得壓價,甚至於不要都有可能。”
“你那花溪酒館兒,月營收應該不錯吧?”宋澈問道。
芸娘搖搖頭,可能覺得不是很滿意,“除開伙計的工錢,食材,一個月能收入個三十五六兩便相當不錯了。”
荒野店存在著許多隨緣性,商旅過得多便賺得多,過得少也就賺得少,一個月三十幾兩銀子,已十分中肯。
“還債怕是不夠吧?”
昨日聽那王二提及過“還債”之事,宋澈便隨口問了。
芸娘卻低下頭,也止住了笑。
宋澈這才意識到,自己老毛病又犯了,人家與你不過才見過幾面,這樣刨根問底,誰都會產生反福
“老闆娘莫要介意,在下有口無心。”
罷,便要減緩速度落到隊伍後面去。
芸娘突然喊道:“哎,不礙事的。我欠債之事也不是什麼隱私。這十里八鄉,大多數人都欠著張員外的債……”
據她:
張員外叫做張朝,是石馬縣最大的地主,許多農戶的田地都是租自於他。芸孃家的幾片藏亦是如此。
芸娘姓李,祖孫三代都靠著酒館兒為生,怎奈她爹好賭,一日醉酒後輸了張員外八百兩銀子,當夜酒醒後悔不已,又沒臉再見家人,便在石馬林裡找了一棵樹吊死了。
芸娘爺爺得知此事,沒幾日也被氣得撒手人寰。如此一來,酒館兒生意與欠著的外債便落在了她手上。
張員外給了兩個方案,一是芸娘嫁過去做妾,二是在兩年內連本帶利還清一千兩外債,哪一條都是霸王條款。
可無奈張員外是本地財主,家大業大不得不屈服,芸娘哪兒肯嫁給那五旬老人?只能償還高額利息,每月中旬都要到縣城裡還三十兩。
地主和豪商是不一樣的,地主有地,有支配權,縣裡的絕大多數財政收入都靠他,即便官老爺也得讓他三分薄面。
特別是這類不起眼的縣城,地主與官府勾結,老百姓只能被支配,讓交多少糧便得交多少,高額利息也是由他們了算。
土地主便是土皇帝,此話絲毫也不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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