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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桑切斯對面的先生有些不安。

桑切斯這種人一看就不是什麼好東西,他臉上的,頭上的,手背和手腕處不是傷疤就是紋身,這種人怎麼可能是一個“好人”?

這位先生想要換個位置,可又覺得自己突然換位置有可能會激怒眼前這個一直盯著自己的幫派分子,他只能繼續假裝在看報紙。

“喂,把你的報紙給我。”

對面兇惡的男人開口了,看報紙的男人一開始沒反應過來,後來連連點頭,“正好,我也看完了,就……”

他看見了一張一塊錢的紙幣,他不知道是接還是不接,他本以為這是一起案值只有五十分的“搶劫”,現在看來不僅不是搶劫,自己還賺了五十分。

就在他猶豫的時候,桑切斯前傾著身體,把一塊錢塞進了對方胸前的口袋裡,然後把對方手中的報紙拿了過來。

“雖然很兇惡,但應該是個好人。”,看報紙的先生這麼想著,至少對方很有禮貌的把錢先給了自己,採取拿報紙,這說明對方是一個文明人。

既然是文明人,就不能以對方表現的外在來胡亂猜測。

他扭著頭,看向了車窗外的風景,彷彿那漆黑的像是墨水瓶裡的墨水一樣永遠沒什麼變化的黑夜,就是此時此刻最美妙的景色。

桑切斯拿著報紙,脖子上的青筋滾動了起來。

報紙上的相片是一張搶拍,林奇走在人群中,正好這張照片拍攝到了被人群圍繞著他的側臉。

英俊,帥氣,有一種難言的氣質穿透了報紙撲面而來。

可桑切斯,卻非常的憤怒。

這是一個小偷,一個賊,他偷走了本屬於自己的財富!

現在的問題變得更麻煩了,已經不是要說服他叔叔那麼簡單,而是要說服一個更有錢,在聯邦更有地位和權力的林奇。

這讓一切都變得麻煩了。

同時,一股森然的殺機在桑切斯的心中一閃而逝,他現在可以毫不猶豫的殺死他的叔叔。

不過在這之前,他得先搞定林奇!

第二天,報紙男醒來的時候那個兇狠的傢伙已經不見了,他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著裝,提著自己的公文包走出了車廂。

在他的皮鞋踏足布佩恩的土地的那一瞬間,一股子“社會精英”的氣勢從他身體裡瘋狂的湧出。

很快,他混入人流中,消失不見。

他並沒有注意到,車站附近有很多的警察,至少比平時多,這些警察是必要時維持秩序的,那些真正能起到作用的,還是那些隱藏在人群中的特工。

不過他們這一次註定不會有任何的收穫,因為在列車即將抵達布佩恩站的時候,桑切斯就已經跳車了。

他要感謝聯邦的科技水平沒有讓這裡的列車時速超過一百公里,否則他從車上跳下來就不是摔了一跤爬起來就能走那麼簡單的事情了,他有可能會丟掉自己的小命。

稍稍改變了一下自己的裝扮,一個流浪漢就這麼簡簡單單的,隨著入城的流浪漢一起進入了布佩恩。

布佩恩的流浪漢其實並不多,這裡的所有東西都非常的昂貴,流浪漢的生活負擔也非常重,並且布佩恩的那些社會精英缺乏同情和憐憫。

可終究還是有些人不願意離開,這畢竟是聯邦的核心,就算是救助站的伙食也比其他地方好一些。

沒有人會關注一名流浪漢早上是不是會進入城市中,更不會有人去檢查他們的身份。

髒兮兮的桑切斯進入了城市後沒有聯絡任何人,特別是馬裡羅的將軍。

現在跨國電話還是要透過人工轉接,他沒辦法像一個傻子那樣提起電話,告訴轉接員,自己是他媽的一個壞蛋,現在正在暴露自己的目標。

他現在要做的,就是想辦法和林奇聊一聊,但這首先需要有一把槍。

武器是友好溝通的基礎,他八歲的時候就用一把槍和一顆子彈明白了這個道理,而這個道理讓他的手腕腫了一個多星期。

他來到了一處稍顯偏僻的古董店,老闆是一名四十來歲左右的男性。

他正在擦拭著一些古董,桑切斯進來的時候,他抬頭瞥了一眼,又低著頭做起了自己的事情。

桑切斯走到了櫃檯邊上,打量了一下這裡的環境,隨後提出了自己的要求,“我需要一把槍……”

老闆頭也不抬的說道,“抱歉,你要武器的話請去超級市場或者武器店,我們這裡不出售武器。”

聯邦出售武器也是需要有牌照的,這關係到武器的流出問題。

桑切斯掏出了自己身上所有的錢,一千六百多塊,都拍在了桌子上。

還有兩枚硬幣不聽話的滾落在地上,發出了清脆的撞擊聲,他斜睨了一眼不遠處的鍍銀蠟燭臺,“我需要一把槍。”

古董店的老闆放下手中的工作,上下打量了一下桑切斯,他伸手拉開了桑切斯的領子,看見了裡面的紋身。

紋身這種東西,是具有一定含義的。

宗教含義,或者幫派性質之類的,警察,政府工作人員,不會輕易的紋身,桑切斯胸口的紋身顯然讓他看起來像是某個幫派成員。

古董店老闆隨後鬆開了手,他搖了搖頭,“錢不夠。”

這次不是讓桑切斯離開,而是說錢不夠,桑切斯皺了一下眉,“這裡有差不多一千八百塊。”

“你可以去馬路斜對面的武器商店用一千三百五十塊錢購買了一把全聯邦登記過槍號的武器,然後你還要出示你的持槍證和社會保險號,最後他們還能送你一百發子彈。”

古董店老闆依舊是那副很了不起的模樣,他手指在櫃檯上敲了敲,“但是在我這裡,一千八百塊不夠,你需要兩千五百塊才能買到一把槍,並且我只給你七顆子彈。”

“艹!”

桑切斯踢了一下櫃檯。

“現在是兩千六百塊,你可以多踢幾下,我不介意!”

古董店老闆看著桑切斯危險的眼神,毫不猶豫的撩開了自己的衣服,裡面有一個槍套,槍套的鎖釦開啟著,裡面有一把手槍。

桑切斯來回轉了兩圈,他身上是真的沒錢了,他找遍了每一個能賺錢的地方,除了一枚十分的硬幣,沒有更多收穫。

可古董店老闆不妥協的態度,讓他有些抓狂。

“你有鉗子嗎?”,他突然問道。

“那東西很便宜,只要兩塊錢。”,古董店老闆把一個二手的鉗子放在了櫃檯上。

桑切斯雙手猛的拍在了櫃檯上,嘭的一聲,讓古董店老闆的手插進了懷中。

他惡狠狠的盯著老闆,盯了一會後,突然拿起鉗子塞進了自己的嘴巴里。

在一陣像是整個人都被撕裂一樣的喊叫聲中,他把一顆帶著血的牙齒硬生生的拔了出來。

上面有一顆鑽石,那是他曾經的蟲牙。

他的醫生幫他修補了那個蟲洞,在準備回填時,他問醫生,什麼東西最堅硬,不會那麼輕易的損壞。

醫生告訴他是鑽石,於是他讓人找了一顆差不多的鑽石塞進了牙齒裡。

“呸……”,他吐了一口血水,把鉗子狠狠的拍在櫃檯上,“這個,加一千八百塊,換一把手槍和一盒子子彈。”

古董店老闆也被這種狠人給震懾住了,不打麻藥,硬生生把自己牙齒拔出來,疼痛只是一方面,那種狠辣的心,就說明眼前的人絕對不是一般的幫派份子。

他沉默了片刻,從櫃檯下的什麼地方,取出了一個盒子了,裡面有一把手槍。

“剛退役的軍制配槍,已經擦掉了槍號和編號,沒有人能追查到它。”,說著又把一盒子子彈放在桌面上,“五十顆子彈。”

桑切斯在這個過程中又吐了兩口血水,他抬頭瞥了一眼古董店老闆,“有止疼藥嗎?”

老闆猶豫了一下,又拿出了一個小瓶子,倒出了幾顆藥,“特效藥,吃下去三個小時內就算有人把你腦袋砍下來,你都感覺不到。”

桑切斯點了點頭,直接拿起一顆塞進了口中,混著血水嚥了下去。

他快速的檢查了一下手槍,帶著手槍和子彈離開了。

屋外的陽光正好,他低著頭,腮幫逐漸開始紅腫起來。

他從衣服上撕扯了一塊布條,搓緊,用力塞進口中的傷口裡,然後咬緊。

沒有什麼疼痛的感覺,但觸覺還是存在的,這很神奇。

他走路的時候甚至覺得自己有點飄,就像是誤食了毒蘑菇一樣。

這也讓他聯想到了邊境線上另外一種大買賣,鬼臉菇的走私和販賣。

想著這些亂七八糟的事情,他迴避著大路,順著小路朝著市中心走去,他得先見到林奇才行。

與此同時,整個布佩恩的防禦體系都發動起來。

隨著全聯邦通緝令的確認,各大電視臺都在今天早上插播了這條新聞,正在趕路的報紙男發現通緝令上的那個人,似乎就是坐在他對面的那個傢伙。

他立刻找到了最近的警察局,說明了自己的情況。

在聯邦調查局的探員接手,並且反覆詢問了好幾遍之後,他離開了警察局,同時所有人都知道桑切斯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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