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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陽府衙,府尹、灤國公慕容彥超升堂問案,審問的自然就是昨日牡丹坊韓慶雄殺常侃案,聞訊圍觀的人也不少,不管是達官貴族,還是平民百姓,都想看看,慕容皇叔會如何審斷此事。

作為西京首府,管轄著整個河洛地區,平日裡事務也多,在刑名方面,慕容彥超實則是很少插手的,基本上是由衙署判官負責的。

不過此次,涉及到勳貴子弟間的殺人戕害,判官也拿不準了,故而上報給慕容彥超。而此事對慕容彥超來說,不算為難,卻也麻煩。

慕容皇叔在推鞠斷獄方面,實則是有些天分的,過去不管是在地方節度、開封府還是刑部任上,都是勘破案件的業績。

不說為民請命吧,總歸是依法辦事,案件從來能夠搞得清楚。因此,此次案件,對慕容彥超而言,實在稱不上挑戰,事情清清楚楚,調查取證也簡單,最麻煩的,反而是如何判罰了。

有國法依憑,再加自己的身份,慕容皇叔是不怕得罪人的,但怕不怕,與做不做,是兩個概念。於是,在昨夜的時候,慕容彥超就向劉皇帝遞交了一份奏章,以此事向劉皇帝請示辦法。

得到的,自然不是劉皇帝的溫言細語。來自劉皇帝回應,簡單而直接,一件小小的殺人案件,也要來打擾聖躬,並質問慕容彥超,為官多年,案件也處置了不少,如何判案,還需要別人教?

劉皇帝的回應,讓慕容皇叔稍感鬱悶,當然他也能體會到,皇帝並非針對他。不過,皮球又踢回了慕容彥超這邊。

在這樣的情況下,對於引起事端的涉案者,不管是殺人的韓慶雄,還是被殺的常侃,慕容彥超都十分厭惡了。

這些膏粱子弟,乾點什麼事情不好,即便是打架鬥毆,欺壓良善,他說辦就辦了,處置起來也絕不會手軟,偏偏鬧出了人命。

依照大漢如今的法律,人命也是一條最基本的底線,民間矛盾衝突,只要鬧出了人命,就是性質的升級改變,大事難以化了。

這麼多年下來,民間涉及人命的案件,不算多,然而一旦上升到這種惡性結果,涉事人員也基本逃不脫一個死字,基本沒有例外。

年過花甲的慕容皇叔,如今已然徹底褪變成為一個乾瘦的小老頭,不過,一頂嵌玉的官帽、一身朱紫的朝服襯托下,仍滿是威嚴,令人不敢小視。

公堂外的吃瓜群眾,被嚴格地攔在外邊,粗略地瞄過幾眼,能夠看到一些比較熟悉的面孔。出了純粹看熱鬧的人之外,剩下的多是與韓常兩家有關係的人,兩家之間,涇渭分明。而常家人多些,男女老少似乎都來了,並且各個穿著喪服,一副義憤填膺的模樣,默默地盯著公堂之上,不發聲,卻帶來了實質的壓力。

慕容彥超沒怎麼看堂外的“閒雜人等”,當然,心裡多多少少還是有些彆扭的,這架勢搞得他要徇私枉法一樣。昨夜,常氏人曾求上衙門,希望能迎回常侃屍體,被慕容彥超以案件尚未了結而拒絕了。

此番升堂,慕容彥超也沒有像過去審案那般,抽絲剝繭,細緻盤問,甚至與嫌疑人鬥智鬥法。他只是當堂,把事情的經過流程式地問明並做通報,然後就看著兩家的訟師辯論了......

於是,堂上的情形是這樣的,兩排衙役手執殺威棒,一身赭衣的韓慶雄,鐐銬加身,失魂落魄地跪在那裡。一身素服的常侃之父常德,作為原告,同樣老實地跪著,只是喪子的悲傷流於表面,令人不忍。

兩名訟師,各引法典,據事實,詳過程,激烈舌辯爭鋒。二人都是在東京就闖出了名頭的訟師,朝廷西遷至洛陽,自然也跟著到西京來謀發展。

這一場官司,對於兩個人來說,都是一場難得的機遇,不只是因為同權貴們有了聯絡,也是展示自己法律能力,擴充套件業務,深入打入上層社會的一個契機。

這些年,大漢朝是呈現出一種全面發展的狀態,社會的方方面面,都在進步,其中就包括訟師這門行當。

隨著天下一統,南北匯流,大漢的商品經濟已然徹底進入快車道,民間商民的交易往來也日趨頻繁,而涉及到利益,就往往容易產生矛盾、衝突,而打官司往往是解決爭端的最終也是最重要的途徑。

市場在壯大,那相應的職業也就迎來了大發展。大漢的法律條文,此前就經過系統的簡化整理,以利於理解推行,後來經刪改、調整、增補,到如今,各項律例,已然十分完善了。

而完善,也代表著複雜。對當下的大漢百姓而言,可以說基本都是法盲,只有一些樸素的價值觀念,除了對造反、殺人、偷盜、搶劫,詐騙、通姦這些情況有著基本的認知外,對其他方面,都是模糊乃至無知的。

哪怕是大漢的官員也一樣,《刑統》是必修的,但是能深入鑽研,熟悉漢律的官員,可就是不多。因此,不管是官府審判,還是民間訴訟,都需要一定專注於法律研究的人才輔助,在官府,就是刑名、監察、刀筆吏,在民間,就是訟師了。

訟師這個行當,古來有之,但經過上千年的發展,一直沒有形成規模,直到當今大漢,呈現井噴。當然,這是也是社會、經濟、政治綜合發展,提供了其壯大的土壤。並且,還有劉皇帝的肯定與引導。

大漢的法典,確立多年了,並且不斷擴大權威,公信力也越來越強,然而如何利用法典,卻不是單純依靠官員就行了的,訟師就是一個不錯的補充。

就當下而言,訟師在民間的聲譽並不好,普通百姓一般用不到,而其也主要的服務物件,也是針對一些有產、中產者。在其發展的過程中,無法避免勾結行賄、偷文換狀、欺壓恐嚇等斑斑劣跡,但也不掩飾其積極意義。

只是,人們往往只看到那些劣跡惡行,而忽略其積極意義。尤其在如今大漢整體政治環境清明的情況下,訟師行業的爆發,是有利於社會發展的。這也給一些不得志的文人,提供了一個發展就業的新方向,畢竟,大漢的官,也是越來越難當了,首先一個門檻,就在持續拔高中。

在很多人看來,這就是一群道德低下、虛化俗麗的人,勾結奸商,蠅營狗苟,完全是敗壞社會風氣的行為。

但是,哪怕名聲並不怎麼好,投身其間的人卻在逐漸增多,一是朝廷態度明確,包容支援,二則是名利了,當然其中也不乏尊法維權、為民請命的清明人士。

在過去,訟師能夠參與的,一般都是些民事案件,涉及的也都是些利益糾葛,嚴重點,也就是傷人了。

但凡牽扯到人命,就基本沒有他們發言的權力了,在這方面,各地的官員們都很重視,調查審問判罰,也輪不到訟師之類挑詞架訟。

不過,這一次,顯然打破了此前那種約定俗成的規矩,韓家請來名訟要求脫罪減刑,常家也請了“大狀”,定要判韓慶雄死罪。而慕容彥超了,也預設了,並且饒有興趣地看著雙方激辯。

這場官司結果如何,尚無定論,但訟師這個職業的天花板,透過這場訴訟,或許又要提高許多了。

從慕容彥超本心來講,他是瞧不上這些訟師的,官府斷案,大堂之上,豈容得這一二無職無權的書生,賣弄口舌,狡詞詭辯,長此以往,官府官員權威何在?

事實上,劉皇帝對驟然興起的訟師,持支援態度,就是為了遏制一下類似慕容皇叔這樣的官吏心理。

針對於黎民百姓時,法律的解釋權,不能完全掌握在官員的手裡,這大概是劉皇帝最單純的初衷。然而,訟師這個行業想要繼續發展,想要規範,也是需要再經歷一些曲折的。

公堂上,關於韓慶雄殺常侃一案,雙方就相關《刑統》條例,進行了一場全面的解析爭論。被告方呢,將事件始末,原原本本地還原出來,提出幾點情況,想要作為減刑減罰的依據,比如常侃先行挑釁,涉及到人格侮辱,蔑視先人,再加酒醉麻痺等等。

意圖證明,韓慶雄並非蓄意殺人,而是激情發作,拔劍雪恥。在大漢,很多道德層面的認識是會影響判罰的,這也是不爭的事實。不少案件,都會伴隨著情有可原,一念之間,等主官因素,而影響判罰結果。

而常家的訟師,則任你如何狡辯,就盯準了一點,韓慶雄殺人,常侃大庭廣眾被殺。死咬這一點,就是要釘死韓慶雄。

畢竟,常侃只是逞口舌之利,既非大逆不道,更談不上大奸大惡。哪怕有侮辱到韓家的地方,也屬言辭過激失當。即便韓慶雄真的是一時激憤,他可以拔劍傷人殺人,但造成了惡劣後果,就得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漢法,終究是不誅心的。而韓慶雄殺人,卻是不爭的事實,罪證確鑿。

雙方爭辯了許久,意圖影響慕容彥超的判斷,公堂之上,是沒有陪審團的,哪怕有判官、主簿、屬吏等僚佐,最終的判罰權還是在慕容皇叔手裡。

而欣賞了一場精彩的辯論後,身體既累,精神既疲,心理也有些厭煩的慕容皇叔,終是決定,結束這場的堂審了。

驚堂木一拍,全場肅靜,一番套話過後,在所有人的見證下,慕容彥超神情肅然地宣佈了判罰結果。

結果一出來,失魂落魄的韓慶雄,徹底沒了精氣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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