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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意了!

真的是大意了呀!

嚴復那些老夫子們,怎麼也沒有想到,張斐一上來就聯合那些考生,將矛頭對準他們。

敵人的敵人就是盟友。

關鍵就儒家的禮教而言,他們也不應該在別人的課堂隨便張口。

對此他們也很無奈。

好在趙頊也只是說盡量別開口,不是說不準他們開口,若是有機會,就還是能夠說上幾句的,同時還是能保持自己老夫子風範。

他們也只能這麼自我安慰。

張斐是來之前,其實就已經想好這麼幹,不是看到這黑白分明,才臨時起意,也不是因為害怕這些老夫子,他放出這個話,這些事情,就總是要面對得。

但是對於一個律師而言,秩序才是重中之重,沒有秩序的辯論,律師狗屁都不是。

張斐這麼幹,只是為維護好課堂秩序,咱們再慢慢鬥。

這也是為什麼他不願意跟司馬光,甚至於許遵談論這個問題,這討論起來,是永遠說不完的,哪怕是在現代社會,他們也都在討論這些問題。

回到講臺上,張斐翻了翻自己準備的課本,“上堂課,我們講述了律學館成立的初衷,律學不是簡單的幾條律例,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這堂課咱們就繼續探索律學的本質。”

“老師!”

忽聽一人輕聲喊道。

張斐抬頭看去,見是蔡卞,問道:“什麼事?”

蔡卞是面帶尊敬的微笑,輕聲細語地提醒道:“老師莫不是忘記了,上課堂時,還有一個問題沒有講清楚。”

張斐錯愕道:“什麼問題?”

一道殺人的目光從遠處射來。

不用想也知道是王安石。

竟然將我的問題都給忘了。

蔡卞道:“就是法家興秦的問題。”

葉祖恰馬上附和道:“是的,上課堂王學士提出這個問題,但是結合老師當時所講,似乎相互矛盾。”

其餘學生也是乖乖地點頭。

雖然他們也是來複仇的,但是他們現在深知,自己現在還能夠提問,完全是依賴於這是他們的課堂,故此必須得遵守課堂紀律,否則的話,就會被那些老夫子趁虛而入。

這“老師”喊得真是一個甜。

哪怕是說“NMLGB”,也得帶著敬語。

張斐不禁瞧了眼王安石,然後道:“哦,這是王學士提出來的,我到時私下跟他探討,我們還是要以課程為主。”

課程?

課本都沒有,課什麼程。

王安石張了張嘴,但還是忍住了,心道,這小子又想故技重施。

巧了,其他人也是這麼想的。

當時王安石剛剛提出這個問題,就下課了,張斐就表示下堂課再探討這個問題,導致那些學生都在研究這個問題。

如今張斐又想變卦,無非又是要另設一題,再打他們一個措手不及。

這吃一塹長一智,哪能再讓張斐得逞。

蔡京立刻道:“老師,這個問題也關乎法制之法和法家之法的區別,我等至今也沒有想明白,還望老師能解吾等心中之惑。”

王安石見學生們也意識到張斐的詭計,不禁暗自一笑,你小子想矇混過關,未免也太瞧不起這群學生了。

張斐目光一掃,見他們蠢蠢欲動的模樣,於是將本子一合,“既然你們都沒有弄明白這個問題,那行吧,咱們就繼續討論這個話題。”

說著,又來到講臺邊上,斜靠在講臺上,雙手抱胸,“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在春秋戰國之際,法家是代表著最強大,最先進的思想,誰用法家誰將稱霸。先是齊國、魏國、楚國,以及最後的秦國。秦國用得最好,且用得最徹底,故此秦國笑到了最後。”

蔡卞立刻道:“治亂世,需重典,而在戰國時期,更為混亂,取重典治國,故而使秦國變得強大。但是老師似乎對此並不認同。”

張斐苦笑道:“是誰告訴你,治亂世,需重典。”

蔡卞答道:“尚書中就有提過。”

張斐道:“你首先要明白一點,秦國用得是法家之法,雖然包含重典,但不是用於治亂世,因為當時秦國國內也不是亂世,亂世是相對於當時的周朝而言,秦國的法家之法是為了強國。

其次,你說亂世用重典,你舉一個成功例子給我聽聽。漢朝是無為而治,唐太宗那更是慎刑少刑的代表人物。

我朝宋刑統與唐律疏議一脈相承,只是加重對賊盜的刑罰,但看上去好像也沒有起到太大的作用。”

此話一出,後面一群宰相,都面露尷尬之色。

事實也是如此。

確實好像沒卵用,他們只能安慰自己,如果不用重典,可能更糟糕。

趙頊、富弼倒是非常期待。

這個問題一直都存在,但大家都沒有太好的辦法,難道你有?

又聽張斐言道:“在軍閥混戰年代,將重典用於行軍打仗,這當然是可以得,但是用於治理亂世是萬萬不行的。”

蔡卞問道:“為何?”

趙頊、王安石、司馬光他們也都非常疑惑地看著張斐。

因為重刑慎刑之辯,也是目前宋朝統治集團內部經常爭論的一個話題,有些人提倡重刑,但也有些人提倡慎刑輕刑。

可也沒有說,說的張斐這麼武斷,哪怕是提倡輕刑的,也是認為得與時俱進,不是反對重典治理,他們的依據是,國家都建設這麼久了,不要再加重刑罰,而是應該向慎刑輕刑方向發展。

而且你要否定法家之法,嚴刑峻法也是一個主要論點。

只要你否定不了這一點,法家之法就有存在的意義。

張斐道:“在亂世之下,法制敗壞,必然會引起賊寇四起,處處都是違法亂紀之人,但是你們要明白一點,這不是大部分人所願,他們也是被逼的沒有辦法,你不搶人,就得被人搶,故而才走上這條路。

如果人人都是生而為盜,那就不會出現法制之法,法制之法的概念,是捍衛個人正當權益的一種共識,不是李悝憑自己的智慧想出來的,如果人人都想為盜,那就不會出現這種共識的,重典也就更無從談起。

基於這一點,你若採用重典治世,那百姓就會想,我以前犯了法,你會不會清算舊賬?而且惡習一旦成為習慣,一時半會也改不過來,這順手一撈,可能就是死刑,你說他是會去自首,還是會上山為賊?

這就會出現秦國的情況,秦國的嚴刑峻法,已經是登峰造極。那你們認為是秦國治安好,還是貞觀時期的治安好?”

“貞觀時期。”上官均回答道。

後面計程車大夫們也是頻頻點頭,他們當然是喜歡唐朝,不喜歡秦朝。

別看玄武門之變的黑歷史,有違儒家道德,但唐太宗就是後世儒家最喜歡的皇帝。

豎立榜樣,首先得找一個成功者,這是最基本的,宋襄公也仁義,但儒家很少提他。

唐太宗不但武功強大,文治也強,再這麼一渲染,基本上就是儒家心中完美君主。

至於說李建成麼,儒家也沒有說不聞不問,自唐朝之後,嫡長子即位是儒家非常堅持的。

因為在唐朝嫡長子即位,都已經成為一種逆襲,那武則天都是一個次女。

拿貞觀去壓制秦朝,他們當然不會反對。

“正是如此。”

張斐道:“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更何況有些違法行為,都還是天災所至,那你面對的就是死路一條,就人性而言,只要有機會肯定會落草為寇,好死不如賴活著。

秦朝的嚴刑峻法,很快就導致滿山都是賊寇,自秦孝公到秦始皇,這秦人漸漸明白一個道理,首先,千萬別違法,其次,只要違法,就立刻跑路,當強盜去。”

蔡卞就問道:“輕刑可治亂世?”

“這是唯一的答案。”張斐非常肯定地說道。

蔡卞一愣,問道:“此話怎講?”

“我再重申一遍,法制之法是個人捍衛正當權益的一種共識。既然是一種共識,它就會有自我恢復能力,當大家都知道,法律已經恢復,我種田不會再天天有人來搶,大部分人就會回去種田,不會去當草寇,當良民成為多數,草寇就會變得更加虛弱。”

“依老師之意,官府是什麼都不要做,用老子的無為而治。”

“玄機就在這裡。”

張斐道:“我方才說行軍打仗用重典,這是可以的,且自古以來,對軍隊紀律的要求,一定是高於普通百姓的,這是一個常識。

為何?因為他們有兵器,他的專業就是殺人,他們非常強大,軍隊一旦作亂,後果是不堪設想,這一點相信我朝是最有體會的。”

不少人紛紛點頭。

宋朝就是從軍閥混戰中建立起來了,對於將帥管控,已經嚴到快要自廢武功的境界。

司馬光一看,這情況不對,大家不是來吵架的嗎,怎麼他說什麼,你們還都贊成?

這難道這就是說他們的話,讓他們都無話可說?

張斐又繼續言道:“同理而言,官員呢?官員手握權力,那麼對官員的要求,必然也是要高於普通百姓的。

但是重典是往往伴隨著強權,是要給予官員極大的權力,以及極少的束縛,這是不是本末倒置。

再倒置過來就行了,治理亂世的關鍵,從來就不是重典治民,而是在於治吏,恢復法制之法,還是需要依靠官府去引導。”

本來還在頻頻點頭的老夫子們,聽到這話,頓時就驚醒過來。

好傢伙!

說了半天,原來是要重典對付我們?

此子可真是狼子野心啊!

葉祖恰似乎也感覺到背後的陣陣寒意,於是道:“依老師之見,當用重典治吏。”

張斐道:“這我才剛剛說完,你就不長記性,百姓如此,官員更是如此啊?這要是重典治吏,官員貪一文錢,那不得將村裡的人都給殺了滅口,這是很可怕的。

宋刑統中很多律例都存有這種思想,你將人往死路上逼,多半人就會狗急跳牆,變成亡命之徒,你們將來若從事司法,一定要注意這個問題。”

上官均立刻道:“那說到底就還是要看官員的能力和品行,而不是看法制之法,這就需要依靠儒家之法,道德品行上佳的官員,才能夠治理好亂世。”

老夫子們又面露微笑,此子要不是狀元,那真是老天瞎了眼。

治吏得用德,可不能用重典啊。

張斐來到早就為他準備好的木板前,用炭筆寫上一句話,正是大宋的祖宗之法,“事為之防,曲為之制”。

這回他是輕輕敲著木板,“我朝祖宗之法,有暗示一絲絲的道德品行嗎?”

白髮那邊頓時射來無數道殺人的目光。

本來是有的,就是你小子給壞了事。

以前的祖宗之法,真是處處充滿仁義,他們將太祖太宗的一些政策也都算在裡面,全都是儒家的傳統政策。

一場官司打得這祖宗之法就變成了一句話。

提起這事,他們就恨啊!

張斐又道:“我方才就說過,對於軍隊、官員的約束,必然是要高於對普通百姓。可是道德品行是一種約束嗎?不是!是一種自我修養,否則的話,就不需要法律,德治就可以搞定一切。這雖然不算本末倒置,德治還是能夠起到輔助作用,但到底不是約束。

而我們的祖宗之法,其實就包含了治吏之法,相互制衡,但是怎麼制衡,記住,這是關鍵,是必須要建立在法制之法上面。

是人去執法,這沒錯,但是要確保,執法之人亦受法監督。”

上官均反駁道:“可到底法是死的,人是活得,法不可能主動去監督執法之人,還是需要人去監督。”

“這個問題好,這就要提到我的專業。”

張斐笑道:“那就是訟學。為什麼朝中總有人議論,要廢除訟學。很簡單,百姓不懂法,但珥筆懂法。

訟學其實就是我朝祖宗之法與法制之法的結合。事為之防,曲為之制,其中一個含義,就是在設計制度時,要經過周詳、嚴密的考慮。

在朝中是用分權的方式,但是怎麼用於民間?最好的方法,就是法制之法,捍衛個人正當權益。

你有權抓我,但我也有捍衛個人正當權益的權力。一樁冤案的發生,跟上級沒有利益關係,但是跟受害者卻息息相關。

儒家之法和法家之法都是要求上級管理下級,而法制之法,是追求百姓訴訟的權力,你們說那種方法更能夠避免冤案。”

法治和人治從來就不是對立的,而是相對的,法治越強,人治就越弱,反之,人治越強,法治就越弱,但人治是不會消失的,法治是可以消失的。

當個人捍衛自身正當權益的權力越大,社會就越傾向法治,反之,就傾向於人治。

上官均道:“可上訴也是要去上級告。”

張斐道:“你們先別管上級還是上上級,你們先回答,哪種方法更能夠避免冤案。”

蔡京道:“當然是法制之法,故此我朝才允許民告官。”

不愧是大奸臣,就是會說話。張斐笑著點點頭道:“事實就是如此,至於還是要去上級告麼你們要明白,你不去告,與上級就沒有太多的責任關係,也很有可能被下面的官吏矇混過關。

但你去告了,他就有責任,而且是主要責任,當然,他也有可能徇私枉法,但是,這世上沒有最好的方法,只有相對好的方法。”

葉祖恰突然道:“百姓有冤情,可以上訴,這是理所當然的,但是是否要透過珥筆去爭訟,這個我認為還是值得商榷的。

因為珥筆爭訟不是為公平正義,而是為了謀利,有些珥筆心術不正,為求謀取更多的利益,將一樁簡單的官司,變得非常複雜,不但冤情更甚,同時還徒增官府的消耗,尤其是在財政困難之際,這反而會因小失大,令許多冤案擱淺,又何嘗不是一種本末倒置。”

“說得好!”

張斐笑著點點道:“這就是為什麼法家能夠讓秦國統一六國,但我卻讓大家引以為戒的主要原因所在。”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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