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伍畫生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226章 噱頭炒作,我竟是第一位仙人,拾伍畫生,小說天地),接著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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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住!從今往後,你不叫狗雜種,你叫王凱樂!”

王誠再次對小男孩叮囑一遍,生怕他又叫自己狗雜種。

“好的!師傅,我記下了!”王凱樂鄭重地點了點頭。

摸了摸他的小腦袋,王誠忽然眉頭一皺,領著他來到一間客棧。

再出來時,王凱樂已經換上了一身新的衣服,臉也洗乾淨了,有些黑,但眼裡多了靈氣,不再像先前那般畏畏縮縮,也敢主動去說話了。

“師傅,我們出來幹啥?”王凱樂操著西北的口音道。

王誠摸著他的小腦袋道:“買馬!咱們總不能就這麼走回去吧?”

事實上,他根本不知道自己下面要去往哪裡。

師傅死了,米溪鎮全鎮被滅,他就算回去又有何意義呢?

況且,寧侯在抓他,樓外樓的人也在找他,回去豈不是在自投羅網?

這天下之大,大到幾乎所有人都有歸宿,唯獨他這位異鄉客。

“師傅,我知道這兒哪裡賣馬。”王凱樂表功似地說道。

“你?”

王誠笑著搖了搖頭,馬頭鎮其他場所他可能不知道,賣馬的到處都是。

“師傅,我真知道,不信我帶您去!”王凱樂拉著他的手往一處走去。

王誠跟著他一路走去,拐了好幾個彎,來到一處空地。

很大,到處都是關著馬的馬廄,一眼都看不過來。

進出的人很多,幾乎每一波人都會牽著一匹甚至一群馬。

王誠還看到了之前向他們販馬的小販,原來他們的馬都是從這裡來的。

他立刻意識到自己來到了什麼地方,這裡才是真正的馬匹交易市場。

“師傅,這裡有好多好多的馬。以前我沒有吃的時候就會來這裡,只要磕個頭,那些有錢人就會給我錢。”王凱樂道。

王誠習慣性地摸了摸他的腦袋,這小傢伙必然吃了很多不為人知的苦。

在他那片世界,這個年歲應該才上初中,哪個不是家裡的寶?

走入裡面,那一個個馬廄前都豎著牌子,諸如千里馬店、順風馬店。

幾乎每個店鋪都有人,王誠路過的時候根本沒人去關注他。

“好馬術!”

突然,從前方的跑馬場傳來一陣叫好。

只見,跑馬場上一匹跟成人一般高的駿馬肆意揚蹄,它皮毛皆是黑色,漆黑如墨,奔行起來好似一道疾風。

在馬背上端坐著一名青年,二十三四歲,容貌硬朗,袖子全都捋到上面,露出兩條線條感十足的小臂。

沒有馬鐙,沒有馬鞍,也沒有韁繩,他兩隻手就這麼抓著馬鬃,不論黑馬如何狂奔都沒能將他甩出去。

“好馬!”

王誠眼睛一亮,他曾聽連雲堡的老瞎子講過相馬之術,能看出一點門道。

這匹馬毛髮柔順,色澤光亮,四肢修長,步伐輕盈,體態勻稱,威武剽悍,力量十足,屬上等馬。

更讓他關注的是,馬背上那位跟他差不多大的青年,馬術是真的厲害,就靠一雙腿和一雙手牢牢地坐在馬背上,幾乎與身下的黑馬合為一體。

不像他,雖然也能騎馬,但絕對做不到像此人這般靈活。

這是他迄今為止見過馬術最強之人!

一直繞著跑馬場跑了十幾圈,黑馬速度終於放緩了。

那馬背上的青年雙腿一把夾住馬腹,黑馬適時停下。

“好!馴服了!”

“這匹馬進來也有幾天了,前前後後一連十幾人都被他傷了,總算被馴服了!”

……

圍在那場周圍的眾人齊聲喝彩。

“老馬!趕緊出來!人家把你家的馬馴服了,你可得說到做到,分文不取,把這匹馬拱手相送!”

這時,有人朝馬店裡喊道。

須臾,從馬店裡走出一個大腹便便的中年男子。

他五十歲上下,一身錦衣華服,頭上帶著土財主喜歡帶的高帽子,人還未至,就已經向眾人拱手作揖。

“諸位,我老馬什麼時候說話不認數?既然說過,誰馴服了這匹馬,這匹馬便拱手相送,那便分文不取!”

老馬走到圍欄前,朝馬背上的青年抱了抱拳,道:“這位公子,此馬歸你了!”

“多謝!”青年對老馬回一拳禮。

老馬擺了擺手,笑道:“千里馬自然當配少年英雄!”

“這也算是千里馬?”

就在這時,一夥人走了過來,領頭的那人跟老馬的裝扮很像。

同樣五十歲上下,同樣一身錦衣華服,同樣頭上帶著土財主喜歡帶的高帽子,不同的是他比老馬要瘦的多,黝黑的臉上長了不少癩子。

如果說老馬是暴發戶,那麼這人更像是土老帽,有錢的土老帽。

“四通馬店的李前勝來了!”

“嘿!這下有好戲看了,這兩位這些年一直在鬥,今天看來又要鬥上一場了!”

……

圍欄外的眾人不少人都認得這二人,知道這二人有過節,於是都留在這裡看戲。

老馬看了李前勝一眼,又看了眼跟在他後面的一夥人。

很陌生,但各個打扮的氣宇軒昂,一看就知道來歷不凡。

有備而來啊!

老馬冷哼一聲,直言不諱道:“李癩子,你他孃的少在這裡陰陽怪氣,你要找事就直接劃下道來,老子要是怕了就不是爹生娘養的!”

“好!”

李前勝“啪”地拍了一下手掌,笑道:“聽說老馬才從西面搞來幾匹寶馬,正好老子也弄了幾匹,不如咱們比上一比?”

“比!跟他比了!”

“對!老馬!跟他比!怕了他你就是婊子養的!”

……

老馬還沒說話,周圍看戲的倒先嚷嚷上了,一點也不嫌事大。

“賽馬?”

王誠也來了興致了,以前這玩意只能再電視裡看看,而且現代的賽馬規則太多,精彩程度根本比不得這兒。

“不是賽馬,是鬥馬!”站在王誠身邊的一名中年男子說道。

“鬥馬?”王誠神色古怪。

鬥雞、鬥狗、鬥牛他倒是聽說過,還沒聽說過鬥馬。

中年男子看了王誠一眼,道:“小哥是第一次來這兒?”

“確實是第一次來。”王誠也沒什麼好隱瞞的。

中年男子笑了笑,然後將鬥馬的規則、細節都說了一遍。

王誠聽後,才徹底明白。

原來鬥馬跟斗雞、鬥狗不一樣,說是鬥馬,其實更多的是鬥人。

比鬥雙方各出一馬一人,己方之人去馴對方之馬,誰先在規定時間內馴服對方的馬,則為贏家,反之為輸家。

當然,在馴馬的過程中誰也不得用藥、用兵器,也不能動手虐馬,只能憑藉一雙手,違者則為輸家。

這邊還在說著,跑馬場內已經出現了兩匹馬和兩個人。

兩匹馬一青一紅,不僅高大,而且壯碩,身上什麼都沒有。

一進馬場,兩匹馬就開始躁動起來,不時揚起蹄子。

老馬這邊出的是一位上了年紀的灰髮男子,一看就是老馴馬師。

李前勝那邊出的人正是跟他一塊來的其中一位,一個個頭很高的年輕人。

“鐺!!”

隨著裁判人員揮起銅鑼打在銅鑼上,場內的兩馬兩人同時動了。

老馴馬師不愧是老手,幾乎在銅鑼響的第一時間就抱住了馬脖子,迅速翻身至馬背上。

“好!!!”

老馬和手下夥計當即拍手叫好,其他人也是紛紛叫好。

因為這一步很重要,如果不能第一時間上馬,馬就會跑掉,到時想追上它就難了。

爬不上馬背,又不能動用其他手段,怎麼去馴服一匹烈馬?

李前勝領的那位高個子年輕人慢了一步,馬在第一時間跑了。

但見此人身形一閃,原地留下一道殘影,他已經落在馬背上。

“好身手!”

眾人又是拍手叫好,這一手身法足以看出對方實力不凡。

連王誠也忍不住叫好,因為要做到這一點,不僅速度要快,還要能在馬極速奔跑的情況下穩穩地落在馬背上,至少還要具備一身精湛的馬術。

“有意思!本來以為這一次又是老馬贏了,看來這李癩子這麼多天也沒閒著啊!”

一旁的中年男子看的津津有味。

“師傅!他們在幹嘛?不是在賣馬嗎?”王凱樂好奇道。

王誠笑道:“你可以把他們看作是一場表演。”

“表演?”

開口的是那位中年男子,他神色微變,隨即笑著問道:“小哥此話倒是新奇,可是意有所指?”

“不能說!我要是說了,恐怕今晚就走不出這裡了!”王誠搖頭。

放在這片世界可能很少有人能理解,但放在他們那兒,這種事都爛大街了。

其實,這就是一場炒作,甚至連炒作都算不上,就是個噱頭。

比如:xxx女明星和xxx女明星因為某個男明星或者導演撕x,有吃瓜群眾圍觀,很容易就能將這事推上頭條。

最後的結果往往是沒有結果,不了了之,但是經濟公司的目的達到了。

藉助這個炒作了一番,兩位女明星的熱度一下就上來了,避免淪為十八線。

老馬與李前勝看似是死對頭,一直在鬥,但雙方這麼多年誰都沒把誰給鬥倒,反而兩家的生意紅紅火火。

為何?

知名度打上來了!

不管是不是來買馬的,只要看過“鬥馬”,都知道兩家有好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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