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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當斯一通詢問,終於搞清楚這個傢伙的情況了。
艾米爾是光明教會所屬死亡之地教區的一位種菜騎士,呃,種菜騎士,確實怪怪的,怪不得他介紹時都不敢大聲。
種菜騎士並不是專職種菜,只是一個低階的稱號,平時主打一個自食其力,除了苦修之外,艾米爾還肩負著流動審判的職責。
荒原之地幾乎沒有法律,大家崇尚武力,一點雞毛蒜皮的小事都有可能操傢伙對砍,如果沒有一個權威的裁決,雙方很有可能就因為一點小矛盾,最後鬧出人命。
流動審判庭就是一種流動的審判機構,為偏僻的荒原送去公平與正義,讓光明的法典照耀偏遠的角落。
如果奈格里斯或者安東尼在這裡,一聽就明白了,流動審判庭的騎士也叫聖徽騎士,但大家更喜歡叫他們荒野騎士,流放騎士,土騎士等等。
當年安東尼轉生後,也是經常選擇這個職位起步,有了這個資歷,回去後升職都特別快。
只不過太累太苦了,等安東尼經營好自己的勢力後,就再也不願選擇這種方式。
因為這種流動審判庭一般都設在非常偏遠的地區,地廣人稀,條件惡劣,生存都比較困難,就跟流放到荒野的犯人一樣,晴天一身土,所以也叫土騎士。
如果不是非常虔誠,內心特別正義的騎士,都不會主動選擇這個職業,除非是安東尼之類別有用心的傢伙,又或者得罪人了被流放。
不過聖徽騎士一般都帶著聖徽,那是一面像盾牌一樣巨大的徽章,徽章上刻著一座天平,象徵著平等與天秤之神,審判的時候往臺上一放,莊嚴神聖。
但是艾米爾身上沒有聖徽,除此之外,聖徽騎士一般都會三人同行,兩名聖騎士,一名牧師。
一來是流動審判所都建立在偏遠的地方,三人一組可以相互照應,也可以相互監督,現在只有艾米爾一個孤家寡人,明顯從程式上就不對。
不過小骨又不是教會的,不知道這些細節,亞當斯當年投映到混沌面的時候,光明教會還沒興起,也不知道這些詳細的東西,所以就沒問。
等亞當斯問得差不多了,艾米爾才鼓起勇氣問到:“請問這位大人怎麼稱呼?”
“叫我亞當斯吧。”亞當斯說到。
艾米爾又轉向小骨問到:“請問天騎大人怎麼稱呼?”
沒等小骨回應,亞當斯已經提前應到:“叫他安骨吧。”
‘小骨’不像一個正經名字,更像一個暱稱,也確實是安格隨便起的暱稱,別人想有還沒不行呢。
不過這樣通報出來會降低小骨的格調,更會連累骨棒中的自己。小骨小骨的叫,那自己叫什麼?小骨棒子?
一想到這種讓人尬到腳趾都要扣斷的名稱,亞當斯趕緊搶答,不是說逆法者叫安格嗎?那他的骷髏,叫安骨很合理吧。
小骨歪歪頭,感覺差不多,於是就預設了。
“安骨大人,亞當斯大人,感謝你們的救命之恩,我要繼續去完成我的使命了。”艾米爾站起來,恭敬的施禮。
“現在?不等天亮?”亞當斯不解的問到。
“不了,荒原裡晚夜才好趕路,白天要休息,不然會曬死的,黑土村離這裡不遠了,現在趕路,能趕緊天亮前去到黑土村。”艾米爾說到。
“可是,你的身體沒關係嗎?”亞當斯問到。
被他們救回來的時候,艾米爾的狀態非常差,都已經奄奄一息了,正常人這種狀態,基本都耗盡了一切,怎麼可能吃一頓後就能跑能跳?至少得休息幾天才有力氣吧。
“沒關係,習慣了,天秤之神庇護著我,不會有事的。”艾米爾邊說著,邊雙手交疊到身前,虔誠的禱告:“平等,公正,憐憫,榮耀,種菜……”
隨著艾米爾的禱告,身上再次亮起微弱的光芒。
“譁,好神奇的魔法,就這樣唸叨幾句就能治療身體的傷痛?”亞當斯驚訝的說到。
他離開主位面的時間,光明教會還沒成氣候,所以什麼光明神術之類的,他不認識,還以為是什麼魔法呢。
不過就算認識,他也會很驚訝,因為念一下咒語就能治療身體,他認識的魔法都做不到。
小骨沒覺得有什麼,這本來就是王的力量,艾米爾的只能算恢復術,都算不上治療術,跟能美容美顏的淨顏術,斷肢再生的重生術更是天差地別。
不過小骨倒是想到了一件事,等恢復過來後,它牽過兩匹馬的韁繩塞給艾米爾:“給你,騎。”
白天就覺得兩匹馬要吃草喝水太麻煩,正好,可以送出去了。
“啊?不行不行,太貴重了,我不能要。”艾米爾連忙拒絕。
“騎。”小骨把韁繩塞進艾米爾的手裡,又捏住了他的手,讓他不能放開,直捏得他嗷嗷叫。
“疼疼疼,我要了我要了,謝謝安骨大人,不過我只要一匹,兩匹我養不起。”艾米爾感動的接受了小骨的‘好意’,甩著發紅的手,苦惱的說到。
活馬可不是他這種窮苦騎士能養得起的,他以前騎的一匹骨馬是教庭發的,活馬只配給那些城市裡的教士騎士,因為在荒原裡養馬的成本太大了,養不起。
小骨惋惜收回一根韁繩,送不出去,就代表著自己還要養著,怎麼辦呢?要不扔在原地自己跑掉算了。
艾米爾體會不了它的苦惱,只是感激的說到:“謝謝安骨大人的恩賜,願聖光與你同在。”
騎上馬匹,艾米爾馳入了夜色之中。
艾米爾離開了,小骨也閒了下來,翻出白天收集的草籽,凝出一些水滴澆在上面,握在手裡開始催芽。
一催動水元素,小骨就發現夜晚的水氣比白天充沛多了,趕緊施展下雨術,把水氣都收集起來,免得又像白天一樣收集好多次才夠餵馬,太麻煩了。
趁小骨忙活,天又沒有亮的間隙,亞當斯趕緊聯絡亙古神光,彙報到:“神光大人,那個骷髏這幾天已經殺了二十幾個人了。”
“啊?多還是少?”亙古神光疑惑的問到。
“多,人家沒開口就被它殺了,不愧是不死骷髏,太殘暴了。”亞當斯說到。
亙古神光滿意的說到:“那就好,記住你的使命,消滅所有的生物,讓那個世界喪失時間的維繫。”
“是,大人。”彙報完畢,亞當斯吁了口氣,又混過去一天。
接下來的日子,他準備就這樣混一天是一天了,否則想幹點什麼,骨棒上的奸商印記可能就發動了。
不過也不要緊,人的一輩子其實挺短的,亞當斯還是人類的時候,覺得能活到一百二十歲就很不錯了。
兩個世界的速率差巨大,他在這裡混個一百二十年,亙古神光那裡也只過去二十幾天,應該可以混過去。
回過神來,亞當斯突然發現自己怎麼浮在水面上?小骨面前的沙坑竟然已經變成了一個水坑?
“噗——你這是下雨術嗎?你這是洪水術吧!快把我撿起來,骨頭泡水會風溼的!”亞當斯怒吼到,他還想混個一百幾十年的,轉眼小骨就拿他去泡水。
撈起骨棒甩幹水份,天已經矇矇亮了,就在這時,一陣蹄聲響起,小骨往聲音響起的方向望去,只見艾米爾騎走的那匹馬兒,此刻正飛快的跑過來,馬背上卻沒有艾米爾的身影。
“咦?韁繩打結了,這是碰到危險,讓馬自己逃命的意思。”
謝謝宅墨,的打賞。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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