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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快,遠處亮起了紅點,這時候,我們也和畢須博須帶領的大部隊拉遠了距離。
好再畢須博須這傢伙膽子太小,不想冒險追擊,不然它率領沉淪魔死咬著我們不放的話,也能給我們造成不少的麻煩。
所以,當一隊隊沉淪魔狩獵隊伍趕回來的時候,我們正好從它們之間的縫隙之中,輕鬆的穿了出去,斬殺掉幾十個窮追不捨的沉淪魔以後,就消失在了暴躁如雷卻又無可奈何的畢須博須的視線之中。
等我們找到合適的地方駐營,天色已經完全暗了下來,雲層上面隱約傳來滾滾的雷鳴聲,看樣子,今夜的天氣,會比昨夜還要惡劣上幾分。
天氣的惡劣,讓我們升起了一絲燃眉之急,但卻絲毫影響不了現在的爽快之情。十三個冒險者,面對數千沉淪魔,還能夠屹立不敗,甚至稍稍壓制,那種戰鬥場面,說白了,就像割草遊戲一樣,當然技術性肯定要強上很多。
“這一仗打的爽呀。”
裡肯拿出不怎麼常喝的酒,灌了一口,呼著酒氣大聲說道。
不怎麼常喝,不是因為裡肯不喜歡喝酒,只是因為他是冒險隊長,有著指揮隊員的權利的同時,也必須承擔責任,隊伍裡任何人都能喝醉,惟獨他不能。
所以,裡肯最後才將酒壺扔到角落裡,只是如今實在是高興,才拿出來喝上一口。
其他人圍著篝火,各自手裡都握著一瓶生命藥水,雖然爽快,但是這場戰鬥絕對不輕鬆,超過半數的人生命值都掉到了二分之一左右,用我的話來說,這已經相當於亮起了黃色警報。
亞馬遜和刺客,還有兩個巫師,受到的傷害要小一些,但也受到了不少的攻擊,畢竟是面對數千沉淪魔呀,動作再怎麼靈敏,保護再怎麼周全,也難免會捱上一些亂刀。
如果這場戰鬥繼續打下去,就算那些狩獵隊伍沒有回來,我們的體力也肯定不能支撐到將這數千沉淪魔全部殺光。
當然,想要殺畢須博須也無需一定要將它周圍的沉淪魔全殺光,就如同刺客要取敵方將領的首級,難道要先將對方手下數十萬士兵全都殺光才行?這是一樣的道理。
我看了看發話的裡肯,他身上捱了不少小片刀,魁梧的鎧甲上血跡斑斑,卻不願意像其他人一樣,先喝上一瓶治療藥水,以加速傷口的癒合,而是宛如那些狗血詩人一般,對著篝火夜色,搖頭晃腦的獨自小酌著。
可惜,現在不是夏天,不然草原上的晴朗夜空,抬起頭,那種彷彿能讓人靈魂出竅一般的廣闊美麗的星河,或許還真能讓裡肯詩興大發,給他的肯德基隊伍唱上一首不怎麼讓人期待的詩歌什麼的。
作為一名聖騎士,同時也是隊長,其實這場戰鬥,最辛苦的不是其他人,就是他,簡單點來說,他不但必須要像其他人一樣,戰鬥,配合,還必須擁有相當的視野,能操縱整個大局,敵人有什麼動靜,隊伍什麼時候進,什麼時候退,往哪個方向進退,進退的時候,遇到特殊情況或者突發狀況的時候,又該用什麼光環最合適,等等之類的。
這些都能做到的,才能算得上是一名出色的隊長和聖騎士,實力還是其次,而如果實力也達到了相當的高度,甚至整個隊伍第一,那麼由這樣一個聖騎士率領的隊伍,絕對能成為數一數二的頂尖冒險者小隊。
可以說,如果一個冒險小隊的隊長是聖騎士,那麼這個隊伍的總體實力,是平庸冒險小隊,還是頂級冒險小隊,完全就可以從身為隊長的聖騎士身上觀察出來。
這一點,裡肯做的很好,好的讓我欽佩和羨慕,這些的一切,都是我,甚至是卡洛斯他們,我們這些獨行俠,所嚴重缺乏的東西。
當然,也不是說其他非聖騎士作為隊長的冒險隊伍就如何,比如說巫師漢斯率領的漢巴格小隊,就絲毫不遜色於裡肯的肯德基小隊,剛剛那場戰鬥中,除了表現出強大的實力以外,漢斯沒有展現出自己的領導才能,也是因為預設了裡肯這個暫時隊長,不然,一個隊伍存在兩個隊長,那可是相當要命的。
一瓶生命藥劑喝下去,再加上個個都是實力強大,裝備精良的好手,本身的恢復力也不慢,只是片刻之間,眾人都開始活動起筋骨,凝固的大小傷疤開始脫落,重新露出健康的肌膚。
只要不死,冒險者就不會畏懼任何形式的傷害,這一點,還真應該感謝上帝設定的仁慈法則。
“我想也差不多了吧。”
漢斯看看天色,輕輕撥出一口白氣,現在的溫度已經接近零度了,夜晚還會更冷,溼度較大,冒險者的帳篷,大多都是犧牲在這種該死的天氣之中的。
“是呀,看來暴風雪會比預計的,早上一兩天到來,這也就沒有辦法了。”
裡肯終於將酒壺塞了回去,端起一碗剛剛勺起來的肉湯,粗眉微微的蹙了起來。
商量了一會之後,大家都各自回到自己的帳篷,再次度過一個冷風悽悽的夜晚。
等第二天我早上醒來,瑟瑟發抖的從帳篷裡鑽出一個腦袋,迎著刺骨冷風,發現大部分人都已經穿著整齊的坐在那裡了。
“哦,阿爾薩斯老弟,你醒了麼?再休息一會也沒關係,德絲她們剛剛傳來訊息,畢須博須的營地裡沒有出現什麼動靜,看來是昨天那場戰鬥,打的太狠了一點,讓這傢伙更警惕了。”
先發現我的腦袋的漢斯,打著招呼說道。
原來亞馬遜姐妹,刺客格里斯和漢娜,都已經出發前去偵察了,這樣一算,就不是大部分人,而是自己最後一個起床了。
在心裡稍稍汗上一個,我連忙整理好一切,和其他人一起圍在篝火旁邊,一邊閒聊著,一邊等待對面的訊息。
結果這一等,就是一整天過去,畢須博須的營地沒有絲毫動靜,看來,這可憐的傢伙,真的是被昨天那場戰鬥給嚇怕了。
不過這樣也好,因為暴風雪大概會在三天以後到來,我們已經決定,一下次就是真正的總攻了,畢須博須拖的越久,只要不超過暴風雪來的時間,那就對我們越有利。
“明天吧,雖然後天對我們最有利,而大後天又危險了一些,我們應該相信畢須博須的肚子。”
烏鴉嘴裡肯,在睡前發表了以下一番猜測,第二天,我們的尼特之王畢須博須童鞋,就真的疑似和裡肯有姦情一般,開始行動起來了。
“看,我說的沒錯吧。”
趴伏在山坡上,看著一隊隊狩獵隊伍遠去,裡肯如是得意的朝我們勾了勾嘴角。
“這種常識性判斷就不要拿出來丟人了,你要能猜出畢須博須會留下多少沉淪魔在營地,那才叫水平呢。”
一旁的漢斯看不過眼了,立刻冷言冷語的諷刺起來,不過最近裡肯的臉皮有加厚趨勢,這種小程度的攻擊,被他完全無視掉了。
估計了一下時間以後,裡肯收起了臉上輕鬆的表情,目光緊緊盯著下面的營地。
“大概4000左右,還是昨天的數量,不過士氣似乎更低了一點。“漢斯眯著眼睛,小心翼翼的說道。
真正要在四千多沉淪魔的包圍中,取下畢須博須的首級呀,而不是以前的詳攻,這種活,即使對於身為頂級冒險小隊隊長的漢斯,也是一件十分刺激的事情。
因為以前完全沒有過這種戰鬥經驗,除了沉淪魔這種弱小的怪物以外,想要在其他數千只怪物面前幹掉一隻小BOSS,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雖然在之前,漢斯已經做了大量的計算和假設,但是面對未知,還是會產生一種恐懼,當然,隨之而來的還有挑戰自我的激情。
經驗?打過之後不就有了麼。
“最後,大家檢查一下裝備,看有沒有弄錯什麼。”
雖然對於冒險者來說,這是不大可能的事情,但裡肯還是慣例的囉嗦上一句,我們也不嫌麻煩的再次檢查了一遍身上的裝備。
嗯,抗物理,抗火焰,全都在身上穿著呢,總體高達700+的物理防禦,再弄個反抗光環的話,輕鬆達到1400點,再加上152%抗火,穿上這一身裝備後,我懷疑畢須博須攻擊自己,會不會是強制扣血,畢竟是最弱雞的小BOSS嘛。
關於物理防禦方面,其實還有一些隱藏的設定,防禦分四個等級,人物本身的基礎防禦為第一級,最為重要,而且影響到後面三個級別的防禦的發揮,這也是為什麼體質高的聖騎士和野蠻人皮那麼硬的道理。
第二級防禦,則是裝備的基礎防禦,注意,是基礎防禦,指的是白板裝備狀態的,不包括屬性加成在內的基礎防禦,這就決定了一件裝備的品級高低,對冒險者的影響十分大。
第三級則是裝備屬性加成的防禦了,大多數金色裝備都有個+60%以上的防禦加強的屬性,暗金裝備則是100%以上。
最後一級防禦,才是技能加成的防禦,大概也是上帝這傢伙,考慮到了隊伍的合理性。
比如說,你一個四人冒險小隊,只有一個聖騎士,擁有能加成100%的反抗光環,而另外一個四人小隊,有聖騎士有野蠻人,聖騎士擁有+100%防禦的反抗光環,野蠻人也有+100%防禦的大叫技能。
如果不在防禦上做一些隱藏限制的話,豈不是兩個隊伍相比,同樣人數的第二個隊伍要比第一個隊伍的防禦,要高上一倍?
那還比個鳥!這樣的話,聖騎士和野蠻人,哪個隊伍若是敢缺上任何一個,豈不是都等於是廢柴?個人實力再強大也有限,畢竟對方只要多一個人,所有人就能輕輕鬆鬆擁有高上一倍的防禦力。
不過,這些規則還真麻煩呢,上帝真是個蛋疼的傢伙,早預料到這樣的話,當初設定反抗光環的時候,不要一時雞動,非要弄個三位數的百分比防禦加成,如果技能效果僅僅加成10%-40%防禦左右,不就可以免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煩了麼?
想來想去,我還是覺得,上帝應該是個自己給自己找麻煩的,閒著無聊蛋疼的傢伙。
當然,也不能否認這樣的設定,雖然將簡單的事情麻煩和複雜化了,但還是有著一定的道理,防禦分級的規則,雖然麻煩了點,但是可以將近戰職業和法系職業之間,自身的特點凸顯出來,不會因為裝備和技能,而出現比聖騎士防禦還要高的BT法師。。
注:這是指普遍的情況,少數特殊的例子,比如一個強大的法師,依靠更好的裝備和對防禦技能的研究改良,而使得防禦勝於同等級的普通聖騎士,也是有可能的。
裝備檢查完畢,大家各自朝裡肯點頭示意。
“阿爾薩斯老弟。”裡肯突然對我說道。
“等會你召喚出一隻狂狼,不用多,只要一隻就行了,死了可以再召喚,太多容易亂陣腳,狂狼的具體行動,你自由指揮,目的是吸引沉淪魔的火力,哪怕能給大家分擔一點攻擊也好。”
“好的,我知道了。”
表面點頭,我心裡卻暗自翻著白眼,你這死烏鴉嘴,竟然想讓我家小雪它們當炮灰,你才死呢,你死了我的鬼狼都不會死。
只不過,裡肯這種決策也是常識範圍之內,只不過是我的鬼狼有點特殊罷了,所以我也只能將這些狠話在心裡發洩一通。
“差不多了……”
裡肯的銳利目光,透過草叢遠遠的落到畢須博須身上,死死盯著,彷彿要用目光將其刺穿一樣。
“開始……行動!!”
聲音一落,十三道身影頓時從坡上一躍而起,朝下面幾里處的沉淪魔營地衝了下去,十三道隱藏多時的氣息,在這一刻也張狂的釋放起來,不斷的巨大化,然後扭成一團,如同一條百米粗的巨矛在朝下面的營地刺過去。
剛剛從上面一躍而出,我一邊狂奔,一邊立刻扭過頭去,用自己的後腦勺對著兩個亞馬遜,還要緊緊閉上了眼睛。
經驗教訓呀。
果然,即使背對著,並且閉上雙眼,亞馬遜的女武神召喚,所爆發出來的像第二個太陽一樣的金光,還是如同實質的金針一般,刺的全身生疼。
比較有趣的是,後面一個悲劇的沙漠勇士,被我突然扭頭的誇張舉動嚇了一跳,愣了一會,沒能及時閉上眼睛。
結果,身後立刻傳來一聲慘叫,不用回頭看我也知道,那位可憐的仁兄必須去掏過一副鈦合金狗眼了。
召喚鬼狼!
隨著亞馬遜的女武神和刺客的影子出現,小二也被我召喚了出來,之所以不是小雪,實在是因為它的體型,還有氣勢,都太耀眼了,撇下其他諸如隱藏自己的實力和身份的原因不說,我這個主人的風頭,只要小雪一出現,就會立刻被搶了過去,這才是重中之重。
就算如此,小二的體魄和威勢,也讓裡肯他們大吃一驚。
“阿爾薩斯老弟,這難道是……技能融合後的狂狼?你實驗了那個魔法融合?”漢斯腦子轉的最快,首先猜測到小二的來歷。
理所當然的點了一下頭,我可沒撒謊呀,這真是融合了鬼狼和狂狼的融合技能,只是漢斯沒說全而已,我沒有義務幫他補充說明吧。
“我還是喜歡叫鬼狼。”所以,我只糾正了一下他的叫法。
“老弟,你還真有勇氣。”
愣了一會,裡肯朝我豎起了大拇指。
雖說聯盟已經研究出了德魯伊召喚技能融合的魔法,但是真正去融合的人,現在卻少之又少,當然,並不是說還不成熟,加侖老頭研究了那麼多年,這個融合魔法,已經趨向於完美,至少在幾百年之內,是不可能找到任何瑕疵了。
只是,技能融合卻有一個需求,那就是主人和寵物的契合度,說白了也就是彼此之間的感情問題。
這對於將鬼狼狂狼當炮灰用,死了之後就再召喚的德魯伊來說,的確是個不小的難關,聯盟也對這方面做出了嚴厲的限制,畢竟,第一次失敗的話,以後的成功率就會更低,重複失敗,甚至有可能導致靈魂裡面的技能烙印破碎,不單損失一個技能,身為德魯伊本身,也有可能因此而精神失常。
由不得聯盟不謹慎。
所以,現在進行了融合的德魯伊,可謂少之又少,大多數德魯伊,現在都為了融合魔法,而在和自己的鬼狼和狂狼培養著感情呢。
雖然,這讓德魯伊看起來很冷血和卑鄙,平時將鬼狼和狂狼當炮灰用,現在為了增強自己的實力,才匆匆忙忙建立感情,而且等融合成功以後,等待著新召喚寵物的,依然也是炮灰的命運。
在這方面,死靈法師所受到的譴責還要小一些,因為同樣是炮灰,他們召喚出來的只是一些沒有生命的骷髏,而德魯伊的卻是有血有肉的動物,因為這種原因,德魯伊在一些人的眼裡,甚至比死靈法師還要恐怖。
其實,我想,每一個德魯伊,從晉職的那一刻開始,從召喚出第一隻鬼狼的那一刻,用喜愛的目光看著,親切的撫摸著自己的鬼狼,年少輕狂的心理都天真的想過,我不能和其他德魯伊一樣,我要保護它們,和它們一直戰鬥下去。
可是,這些德魯伊最終都會面臨著抉擇,是保護自己的鬼狼,還是保護自己的隊友。
最後的選擇是理所當然的,不,應該說,雖然有選擇,但是我們德魯伊根本就沒得選擇,一切都已經註定。
一次,兩次……然後便麻木了。
那些譴責德魯伊虛偽冷血的人,又怎麼會知道,比起它們對鬼狼這些召喚生物的炮灰命運的憐憫,身為主人的德魯伊內心,因為比它們更心疼,更憐憫上一千一萬倍,而後麻木的感情,其實更可悲呢?
每當想到這些,我在心疼和內疚自己那隻唯一死去的鬼狼的同時,也暗暗慶幸,幸好自己不需要麻木。
對物,對人,對於那些悲哀的事情,麻木也罷,畢竟這是一個黑暗的世界,誰也不可避免,但要是連自己親手召喚出來的,靈魂相連的寵物,也要去麻木,那樣是不是太可悲了一些?
會不會想著,遲早有一天,自己對自己也會麻木?(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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