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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利斯·達萬壓低了聲音,語氣中透發出一絲驚喜,“真的嗎?”
“是的。”
“在哪裡找的?是我給你指出的那一片區域嗎?”
“不是”
“不要提那個地方了,我被人跟蹤了,還受傷了,好不容易才甩開對方。”
“傷勢嚴重嗎?”
“是的,我需要治療。”
“誰跟蹤你了?”
“我也不清楚,對方開著一輛藍色的皮卡車,戴著黑色的頭套,他是用一把砍刀砍傷我的。”
“那你在哪裡找到的寶藏?”
“因為被跟蹤的原因,我沒有在你說的那片區域尋找太久,我進入了下一個區域,在峽谷底部發現了一塊平衡石,旁邊有一個月牙形的裂縫,裂縫的角落有一個石堆,在石堆裡發現了寶藏的箱子。
莫利斯,箱子裡有不少好東西,我們發財了!”
莫利斯·達萬用力地揮了揮拳頭,“太好了,我們的努力總算沒有白費了,你現在在哪?”
“就在我們說的會合地點,你要不要過來找我?”
“我說了,那群混蛋開始懷疑我,他們收走了摩托車的鑰匙。”
“那你打算怎麼辦,如果他們把你扣留了,要不要分給他們一些寶藏?”
莫利斯·達萬嘆息道,“你打算分給他們多少?”
“只給他們1/5的話,我是可以接受的。”
莫利斯·達萬想了一會兒,說道,“人是貪得無厭的,他們未必會接受這個分配方案。
這樣你從集合地點,沿著南岸由東往西過來接我。
我會想辦法跑出去。”
“你的腳能走路嗎?”
“可以,但可能會加重腳傷,不過跟寶藏比起來不算什麼事,只是可惜了我那輛摩托車,它已經陪伴我很多年了。”
“得了吧?別想那輛破車了,這些寶藏夠買幾百輛。”
“你說得對。”莫利斯·達萬下定了決心。
夜越發地靜。
莫利斯·達萬感覺時間變得慢了下來,他一直透過窗戶的縫隙觀察房車的動靜。
聽不到任何聲響,窗戶上也看不到人影走過。
他感覺這兩人很可能已經睡著了。
但想到盧克今天的決然,勢必對自己有所防備,他還是決定再等等。
莫利斯·達萬是個老獵人了,而作為一個獵人最重要的就是有耐心。
莫利斯·達萬趁著這個時間還眯了一會兒,養精蓄銳。
時間來到了後半夜,莫利斯·達萬勐地睜開眼睛,再次向著房車的方向觀望。
他看了十分鐘左右,房車依舊沒有任何動靜。
此時已經是凌晨三點多,也是人們最容易犯困的時刻,即便盧克對自己有所懷疑,這個時候也應該放鬆警惕。
莫利斯·達萬拿出對講機聯絡格蕾·羅奇,請她在半路上接應自己。
莫利斯·達萬拿上隨身物品和獵槍,從房車相反的方向爬了出去。
因為擔心盧克還在盯梢,所以莫利斯·達萬還是鉚足了小心,向前爬行了一段時間才緩緩站起身,一拐一瘸地向前走。
他拄著柺杖越走越快,彷彿看到了前方的希望。
向前走了一段路程,他沒有聽到熟悉的偏三輪摩托車的聲響,知道盧克並沒有跟上來,心裡鬆了一口氣,腳步的速度也放慢了。
他那隻受傷的腳已經隱隱有些作疼了。
又往前走了大概十分鐘。
前面不遠處有一片火光。
他坐在地上用望遠鏡觀察,火堆旁邊停放著一輛摩托車。
是格蕾·羅奇的車。
旁邊坐著一個女人的身影,看身形應該是格蕾·羅奇。
莫利斯·達萬收起望遠鏡,緩緩地走上前。
“格蕾。”莫利斯·達萬小聲叫了一聲,對方沒有回答。
莫利斯·達萬微微皺眉,走上前拍了拍格蕾·羅奇的肩膀,格蕾·羅奇身子一歪,倒在了地上。
莫利斯·達萬定睛一看,格蕾·羅奇臉色已經沒有了生氣,胸前一片鮮血,胸腔已經被割開,雖然看得不真切,但莫利斯·達萬感覺她的內臟也缺失了。
“fuck.”
莫利斯·達萬心中大驚,感到身後嵴背發涼。
他隱約聽到腳步聲,身後有人。
他抓住背上的獵槍勐然轉身。
“啊”的一聲。
莫利斯·達萬感覺右臂上傳來一陣劇痛,
一把砍刀將他的右手臂直接砍斷。
行兇的是一個戴著頭套的人,看體型像是一名男子,他剛才躲在旁邊的那塊大石頭後面,在莫利斯·達萬檢視屍體的時候,他悄然走到了莫利斯·達萬的背後。
手臂掉落在地上,獵槍也掉落在地上。
莫利斯·達萬疼得目眥欲裂,但此時他卻無暇顧及斷掉的手臂,因為行兇的男子要的不僅僅是他的手臂,甚至可能會要了他的命。
他想要反擊,但手邊已經沒有了武器,手也斷了,他現在只能逃,但他腳上有傷,手肘也不停地流血。
這種情況下,他不認為自己能跑過對方。
“哈哈……”那名戴著頭套的男子發出一陣笑聲,他從衣兜裡拿出一塊金色的懷錶。
“老傢伙,你想玩個遊戲嗎?
我會給你一分鐘的時間,你可以逃跑,也可以尋找除獵槍以外的任何武器,一分鐘之後,我會找你。
一旦被我找到,就會被大卸八塊。
計時開始。”
莫利斯·達萬知道他在戲弄自己,但他此時的狀態根本沒有作戰的能力。
他的第一反應就是想跑到房車營地。
拿著砍刀的男子攔住他的去路,“這個方向不行,我知道你想幹什麼?但我暫時不想驚動那些人。
他們是我明天或後天的獵物,如果一下子抓到所有人,那還有什麼意思?你能明白那種感覺嗎?”
“你這個該死的變態。”
莫利斯·達萬罵了一聲,轉身就往前跑,但他腳上有傷,手臂一直在流血,身體十分地虛弱。
他知道自己肯定是跑不掉的,他必須做點什麼,就算是死,也要讓那個變態付出代價。
“9、8、7、6……”
戴頭套的男子用格蕾·羅奇的衣服擦掉砍刀上的血跡,“老傢伙,你準備好了嗎?我要去找你了。”
戴頭套的男子右手握著砍刀,背上獵槍,腰間還掛著一把左輪手槍,隨身還帶著一把手電筒,但是他並沒有使用。
他沿著莫利斯·達萬逃跑的方向追了出去,他奔跑的速度不是很快,但很有節奏感,一雙眼睛不時地瞄向四周。
雖然他戴著頭套看不清神情,但從他的肢體動作可以感覺到他很興奮。
戴頭套的男子跑了一段後,停了下來,右手習慣性的揮了揮砍刀,“我來了!
我能聽到你急促的呼吸,加速的心跳,我知道你在哪。
你跑不了的,哈哈……”
前方不遠處有幾棵高大的雲杉樹,戴頭套的男子隱約看到樹下面似乎有東西,走近檢視發現樹後面露出半隻鞋子,戴頭套的男子嘴角微微上揚。
他觀察了一下四周,沒有其他動靜,又往前走了幾步停下來,低頭看向腳邊,有幾處剛剛滴落的血跡。
他握緊右手的砍刀,走到那棵雲杉樹旁,對著那隻鞋子用力砍了下去,似乎想將對方的腳掌砍斷。
“啪!”
戴頭套的男子力氣很大,砍刀很鋒利,將鞋面砍開了一個大口子,但是並沒有想象中的鮮血流出。
“該死的混蛋!”戴頭套的男子有些憤怒的罵了一句,他趕忙站起身,慌忙轉身望向四周。
背後空蕩蕩的沒有遮擋,看不到人的身影。
戴頭套的男子再次轉身,望向前方的雲杉樹,只有雲杉樹後面可以藏人。
就在他回頭的一剎那,雲杉樹後面閃出一個人,正是右手被砍斷的莫利斯·達萬。
“去死吧!”莫利斯·達萬左手握著匕首,以極快的速度插向戴頭套的男子的腹部。
“嗤……”
並沒有想象中利刃切肉的感覺,反而像是插到了一塊石頭上。
“你喜歡我的防彈衣嗎?哈哈。”戴頭套的男子冷笑一聲,揮動手中的砍刀,砍向了莫利斯·達萬的左手。
“噗嗤……”
“啊……”
莫利斯·達萬的左手也被砍傷,但這一次並沒有掉。
莫利斯·達萬發出一陣淒厲的慘叫,匕首也掉落在地上。
他的雙手都受傷了,徹底沒有了反抗能力,顧不上身體的疼痛,趕忙轉身逃跑。
戴頭套的男子只是靜靜的看著,從兜裡再次取出金色的懷錶,“我喜歡你。
你剛才那一刀讓我感覺到了危機,很刺激,你是個很好的目標。
我還想再和你玩一次,希望你能再給我帶來驚喜。
60、59、58、57、56……”
兩分鐘前。
那輛輕型摩托車旁,黑人女子的身體依舊歪倒在地,鮮血已經滲到了周圍的地面。
“噠噠……”一陣輕微的腳步聲響起,一名黑髮青年走了過來。
盧克一直在尾隨莫利斯·達萬,為了避免對方發現,盧克沒有跟的太緊,而是用望遠鏡遠遠跟在後面。
因為光線較暗,險些跟丟了,加上鞋印跟蹤才追到這裡。
他透過望遠鏡隱約看到了莫利斯·達萬和戴頭套的男子間的衝突,但是盧克沒有立刻出現,他擔心戴頭套的男子還有同夥。
天色較暗,視線又差,如果戴頭套的男子真的有同夥在附近盧克很可能會腹背受敵,很危險。
觀察了一段時間後,盧克沒有發現其他人的蹤跡,這才走了過來。
他走到黑人女子身旁,看到的是一具冰冷的屍體,胸口被切開,死相很慘。
盧克還在地上看到了一截手臂,他雖然剛才看的不是很清楚,但也能大致猜到這一截手臂應該是莫利斯·達萬的。
兇手是個狠角色!
一刀凌空砍掉一個人的手臂,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盧克猜測,這個兇手要麼和兩人有深仇大恨,要麼是個變態,要麼是為了搶奪寶藏。
遠處又傳來一聲慘叫,聽起來像是莫利斯·達萬的,距離這裡應該不是很遠。
盧克依舊沒有著急趕過去,檢視著地上的鞋印,他辨認出了三個人的鞋印,其中包括莫利斯·達萬和黑人女死者的鞋印,另外一名男子的鞋印他也見過,正是昨天在山洞裡出現過的那個鞋印。
盧克大概心中有數了,現場沒有發現第五人。
盧克繼續往前走,他決定去會會那個兇手。
不是為了救莫利斯·達萬,而是為了寶藏。
尋寶人之所以會下殺手,大機率是為了寶藏,盧克不想錯過這個機會。
他檢查了一下隨身裝備,兩把手槍、匕首。
盧克往後方看了一眼,沃克還沒有趕來,他決定不等了。
盧克雙手持槍,向著莫利斯·達萬發出慘叫的聲音走去,大概走了幾百米,看到了一地的鮮血,被砍了一刀的鞋子,但並沒有看到莫利斯·達萬的屍體。
盧克目光掃視四周,檢視地下的鞋印,向著右手邊追了過去。
就在此時,他聽到一個男子的聲音,“老傢伙,你藏好了嗎?
你知道嗎?我一直在考慮,這次找到你之後是殺了你,還是砍掉你身體的某個部位。
你是個很好的獵物,我還真有點捨不得殺你。”
盧克循著聲音悄然走過去,喊道,“嘿,不許動!”
“哇哦,又有人加入遊戲了嗎?但我還沒有邀請你,你這樣很不禮貌。”
盧克打斷他,呵斥道,“扔掉砍刀!舉起上手!”
戴頭套的男子手裡的砍刀掉了下來,雙手緩緩舉起,而後勐地轉身。
“砰砰砰!”盧克直接開槍,黑暗中一道亮光照過來,刺得他眼睛有些疼。
原來,戴頭套的男子轉身的一剎那,後背就中了一槍,轉過身後,胸口又中了一槍,但他穿著防彈衣,並沒有傷到要害。
而戴頭套的男子也做出了反擊,左手拿出手電筒照向盧克,讓後者暫時無法看清目標。
隨後他也掏出腰間的左輪手槍,發起反擊,“砰砰砰!”
盧克趕忙撲倒在地,打了幾個滾,一是為了躲避子彈,二是為了躲避手電筒的照射,晃到眼睛會看不到目標。
盧克的動作十分敏捷,對方的子彈並沒有射中他,盧克使用了一張精準卡,射向了兇手的右手腕。
“砰砰!”連續射擊兩槍,一槍打空了,一槍剛好打在對方手腕上。
“啊!”戴頭套的男子發出一聲慘叫,手上的槍也掉在地上。
戴頭套的男子蹲下身,左手去撿槍,盧克再次開槍,“砰砰!”又是兩槍,射中了戴頭套的男子的左手腕!
“啊!”戴頭套的男子發出一陣嘶吼聲,也不知是疼的,還是氣的。
盧克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灰塵,又用掉了一張精準卡,一定要找到寶藏,否則自己虧大了。
好在,盧克身體矯健,再加上光線昏暗,戴頭套的男子射出的子彈沒有擊中他,否則還要消耗一張避彈卡,那才真正的虧大了。
盧克走過去,一腳踢開了左輪槍,摘掉了他的頭套。
頭套下面是個四十歲左右的白人男子,左臉頰下方有一道疤痕,再結合臉上憤怒的表情看起來有些猙獰。
盧克盯著對方,目光落在防彈衣上,“你居然還插了鋼板,真是個變態。”
自從有了避彈卡後,盧克就不太喜歡穿防彈衣了,原因很複雜。
首先,防彈衣的種類很多,最普通的防彈衣防護力一般,只能防住手槍子彈,防不住匕首和步槍,優點是輕便。
再一個就是插了鋼板或陶瓷的防彈衣,這個防彈能力會好很多,但被步槍擊中後一樣會很難受,而且一定程度上會影響身體靈活性。
就像盧克剛才那樣,如果穿了插鋼板的防彈衣,身體不會有那麼靈活,很可能無法躲開戴頭套的男子的射擊。
而防彈衣只能防住身體要害,其他地方一樣可能受傷。
當然,對於普通人來說,肯定還是穿防彈衣更安全。
“你叫什麼名字?”
白人男子雖然受傷了,但依舊沒有服軟,“你去死吧!”
盧克一腳將他踹倒,對他進行搜身,從他的衣兜裡摸出一塊金色的懷錶,這復古的款式和做工讓他有一種似曾相識的感覺,
“果然是你偷了我的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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