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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初十。
這日,臨安城甦醒得要比往常要晚上許多。
雖然遭受著邪惡疾病的威脅,但絕大多數人不得不打著哈欠,開始為生計奔忙起來。
人與人遇見後,眼神一碰,便達成了一種無聲的交流,廢忠王,保平安!
這時代的普通百姓,對皇權有種天然的畏懼,而臨安作為名義上的行都,事實上的京城,那是實實在在的天子腳下,百姓對皇權的威壓就有更直觀的感受。
所以這句顯得十分大逆不道的話,在光天化日之下還是不敢宣之於口的。
這些火種藏在百姓心中,等到某個時機被點燃,變成滔天烈焰,將那忠王焚化成灰。
而這個時機,在有心人操控之下,似乎來得很快!
大理寺,位於臨安城北的招賢坊,與仁和縣衙相鄰。
宋初,凡訴訟案件,由其他部門判決,大理寺僅負責將全國的奏報案件送審刑院複審後上報。
而元豐改制之後,職權大增,開始主管判決訴訟案件、斷刑、審訊等事,也就是大宋最高審判機構。
一般的案子,都由各級地方衙門審理判決了,只有大案要案,官員犯罪,以及皇帝欽定的案件,才會在這裡審理,所以大理寺門口一般比較清靜。
由於昨晚沒睡好,負責守衛大門的衙役們,一個個都杵著水火棍,小雞啄米一般打著瞌睡。
這時,一名衣衫襤褸的婦人,懷中抱著一個襁褓,身後還有兩個女娃抓著她的衣角緊跟著來到大理寺門前。
婦人抬頭看了看門頭的牌匾,確認沒走錯地方,便往一名衙役走去。
衙役察覺有人靠近,一晃頭睜開眼睛,不由惱怒,“去去去!要飯也不看準地方!趕緊滾……”
“差爺,民婦並非要飯,而是來告狀的。”
這婦人口齒清晰,語氣中還有種大戶人家的氣質。
衙役心中詫異,不由多看了這婦人兩眼,衣服雖然破爛,但是五官清秀,面板白皙,顯然不是窮苦人家能擁有的。
但詫異歸詫異,衙役仍舊不耐煩,“告狀?那你也走錯地方了,左走五十步,去仁和縣衙告,這裡不接平常案子!”
可是婦人卻很執拗,“民婦沒走錯,找的就是大理寺,我這案子也不是平常案子,我要告的人其他衙門都不敢接!”
就在這時,一名身穿緋色官服的大理寺官員,狀似無意間走到衙門口,見到這情景,便來到婦人面前。
“這倒是稀奇了,不知你要告的是何人?”
婦人沒有立即回答,反倒是仔細打量這名官員,露出謹慎之色,“不知道官人何職?”
“大膽刁民!不得放肆!”衙役大喝,抄著水火棍就要教訓這個不懂規矩的婦人。
這一下,把過路百姓的注意力都吸引了過來。
官員卻揮手阻止了衙役,溫和著對婦人笑道,“本官何職,與你告狀有何關係?”
婦人方才見衙役要動手也怡然不懼,倒是兩個女娃嚇得抱住了她的腿,瑟瑟發抖著,看起來十分令人憐憫。
“民婦的案子關係重大,不找到對的人不敢輕易洩露,否則必有殺身之禍!”婦人高聲道。
路人一聽這話,好奇心更甚,開始圍了過來,打算賺點談資。
“好吧。”官員似乎挺好說話的,依然溫和,“本官大理寺少卿袁則,不管你的案子多大,只要屬實,我都給接了!”
“兀那婦人,這是袁青天,一向公正嚴明,鐵面無私,手中都不知道辦過多少貪官汙吏了!”
“就是啊,咱大宋就沒有袁青天不敢接的案子!”
“這位大娘子,你今日可是走運了,遇到了袁青天,那一準能還你個公道!”
路人們你一言,我一語的,倒也都是一片好心。
袁少卿向四方作揖,“多謝諸位抬愛,袁某隻是做了自己該做的事,求個問心無愧而已,不值得如此讚揚。”
“值得,值得,袁青天值得!”路人轟然高贊,看得出這袁則確實官聲很好。
袁少卿泰然自若,和煦的看著婦人,“現在,你可以放心相告了吧?”
婦人猶豫了一下,然後定定點了點頭,“民婦唯有相信袁少卿了,大丫,二丫,除衣!”
脫衣服!?
這是作何?還有這樣告狀的!?
路人都驚呆了,以為自己耳朵出了問題,聽錯了。
可是兩個不過五六歲大的女娃,聽到婦人的吩咐後,便鬆開了她的大腿,然後哆嗦著,各自將身上單薄的上衣去除。
所有人都被震驚了,不是因為小女娃赤身,而是在她們嬌小身體上刺目的血紅。
兩個女娃打著抖,很冷,但是她們咬著牙,慢慢轉動著身子,將後背展示給每一個人看。
她們的背上,各自血書著四個大字!
泣血上告!
忠王濫殺!
看著這八個血字,所有人的腦袋都是嗡嗡的!
婦人從懷中男娃的襁褓中,慢慢取出同樣是用鮮血寫成的狀子,遞給袁少卿。
“民婦蔡李氏,原禁軍威果第五十四指揮指揮使蔡安之妻,狀告忠王無故擅殺我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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