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八章 喲,還帶了手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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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幹什麼?幾個意思?嚇我?”
張光旭也沒見過幾次這個帽子,畢竟縣中隊,也沒有見過省警備區的三軍糾察,看到這個帽子,自然也沒什麼敬畏。
但旁邊的唯一的一個二期士官,卻一下把褲兜裡的手掏了出來,順手把衣服拉鍊也拉到了頂。
方淮面色嚴肅,聲音洪亮道:
“根據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條令》第八十六條規定,軍人必須舉止端正,談吐文明,軍語標準,精神振作,姿態良好。不得袖手、背手和將手插入衣袋,不得邊走邊吸菸、吃東西、扇扇子,不得搭肩挽臂。
同志是哪個單位的,叫什麼名字?
我將把情況上報,通報批評,麻煩你配合一下。”
一陣短暫的沉默。
那個第四年的陳達康站了起來,皺眉道:
“你騙誰呢?總隊才有糾察班!我們支隊哪有這個編制?一個新兵,你能管得到…”
方淮直接打斷:
“根據總隊下達的臨時管理規定,各支隊集訓單位各設一名糾察,許可權和總隊糾察同級。
我就是本單位設定的糾察。
不僅能管你們,在此期間,全省的消防士兵,幹部,一旦出現違背條令的行為,我都能管。
還有,根據《內務條令》第六十九條,著冬作訓服時,應當將上衣拉鍊拉到頂,衣領對摺外翻,扣好鈕釦。
同志,你的拉鍊沒有拉到頂。”
方淮看也沒看條令本,直接說出這番話。
這一下,幾個士官才發現二期的史晨輝剛才是在幹嘛。
史晨輝明顯是被糾察糾過的,看到那個白帽子,就感覺到了血脈壓制,這會兒都站起來了。
支隊確實沒有糾察,這個職位在這年頭的消防比較少見,但總隊有。
史晨輝可是有故事的。
一期的時候,他還在市區中隊,離總隊還挺近,遇上過一回。
也就是出中隊門買根冰棒兒。
正遇上出行的糾察兵車,看見他從消防隊出來,立馬下來一個,攔住了他,說他出行沒戴帽子,走路姿勢不是軍姿。
還要核實他出中隊門買東西,有沒有按照規定跟中隊幹部報備。
史晨輝都特麼無語了。
於是說了一句:小賣部就在街對面,伱在這說這一會,我都回來了!
糾察立馬上了車。
糾察車轉頭進了中隊。
中隊幹部當然是幫他證明:外出按規定報備了。
但糾察立馬就開始對全中隊進行警容風紀檢查。
這一下,揪出來七個,要通報批評。
中隊幹部有些氣憤了,找他們理論。
結果,中隊幹部也因為不小心罵了一句,一併通報。
一箇中隊,從上到下,被串了葫蘆。
大隊也給通報了。
從此以後,中隊戰士外出,就算是倒垃圾,也必須在警容鏡裡自己檢查一下才準出去。
而他這個肇事者,第二年就去了縣中隊。
《一根冰棒的引發的血案》。
後來他查問以後才知道,糾察,那是沒有等級的,許可權範圍內,見官大一級。
這個崗位就是別較真,只要膽子夠大,總隊的督查,連副總隊長,他也有權力上去讓他立正,檢查檢查警容風紀。
當然,就算查到了啥,也不可能通報。
而且這種人生巔峰的操作就只能有一次。
但如果是搞他們這些大頭兵,那是一點壓力都沒有。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啊。
史晨輝咳了一聲,聲調都弱了許多,小心道:“同志…剛才我們也不知道,第一次,能不能先別上報?”
媽的,通報的時候可不是通報個人,還得帶上中隊!
他就是因為這個到的縣中隊,中隊人人皆知,要是再來這麼一回,以後還怎麼混?
人家不得覺得他是個掃把星?
而方淮見這個老兵認慫,也表示出了好說話的樣子,笑呵呵拿起手裡的條令本遞給他:
“班長,六十九條,八十六條,抄十遍給我吧。”
“行,行,一會給你。”史晨輝這才笑道。
另外幾個士官也不是對糾察一無所知,只是見得少而已。
聽說是總隊的糾察,都不說話了,但也不願意認錯,只想著讓特勤二中隊認識的戰友管管這個新兵。
方淮看另外幾個不說話,直接對著剛才最囂張的張光旭開口道:
“同志,要抄還是不抄?”
張光旭有些毛了,但也不想惹事,反問道:“不抄行不行?”
方淮順勢點頭:“行啊!說一下你的單位,名字,一會籤個字。”
這話,張光旭有點王八退房——憋不住了。
“我要不給呢?”
方淮聽罷,立馬給他表演了個笑容消失術:
“不給,不籤,我可以去中隊部查你的資料,然後給你加一條,拒絕接受糾察。”
張光旭立馬站了起來:
“大不了不比武了,你管我?”
說著,跟方淮推搡起來。
說時遲,那時快。
“啪!”
方淮抬手,把他的手打得歪開。
“同志,請你文明點,我是總隊糾察,不比了,也得通報。你要有本事的話,結訓統一上報之前,申請換個總隊吧。
我現在再給你一次機會,內務條令,六十九條,八十六條,抄五十遍。”
張光旭沒再講話,抬腿就是一腳。
方淮卻身體一躲,迎著他上來的趨勢,和他撞了個對肩。
“哐。”
張光旭這一下單腳站地,倆人身子對抗,他壓根站不住腳,踉踉蹌蹌退了好幾步,要是後面沒人接他,這一下就是個大摔。
方淮和他對撞,手裡的筆也被震得掉到地上,而且肩膀略微有些痛,這次,聲音更大了:
“一百遍!最後一次警告!抄不抄!!”
這一手,直接給老兵們給震住了。
方淮這一下的撞擊力度到底有多大,只有胳膊已經全麻的張光旭知道。
“不抄!”
張光旭被一個新兵給撞倒,頓感蒙羞,又要起來和方淮動手,卻被幾個老兵給拉住了。
“光旭!算了,算了!抄就抄嘛!違反的是條令,本來就錯了!”
“對啊!又不是跟他認錯!是條令規定!”
幾個老兵都在勸他。
冷靜一想,今天他們可是全程理虧,真鬧大了,他們的好果子根本吃不完。
只怪他們走背字,遇上個新兵,居然還是個糾察!
其實今天這一幕,要是在解放軍營區,根本不會發生。
第一是解放軍糾察多,被整的也多,大家都知道不能惹。
第二,解放軍地廣人多,他們要知道這是個戴白帽子的,早特麼轉身跑球了,誰會老老實實站這兒等著簽字,抄條令?
搞不好,還要往其他的營區跑,甩個鍋。
只可惜,消防隊就這麼點大,他們還是來集訓的,壓根跑不掉。
方淮看張光旭寧死不屈的樣子,只冷冷留下一聲:“不抄行,你叫張光旭是吧?我去培訓名冊找你的名字。”
說罷,直接回了特勤班。
和張光旭同隊計程車官看到這個情況,小心觀察了一下,發現方淮沒有再出來的意思,立馬關上門,打電話給了自家中隊長。
另外幾個士官卻趕緊檢視了一下自己的手機有沒有靜音。
尼瑪,萬一一會這貨再出來,讓他們抄《手機使用管理規定》咋整?
那特麼可長啊!整整一頁!
沒有一會,方淮就被曹毅叫到了中隊部。
只是說人家中隊打電話來了,讓方淮剋制一點,不要動手而已。
但方淮描述了詳細經過,說到那個張旭東上來開大腳踹他,他才撞了一下,曹毅也沒話說了。
想了想,道:
“這種情況…還手可以,但不能一直還,把人制服就行了,你這個莽力氣,誰經得住幾下?”
在曹毅眼裡,來集訓的張旭東儼然才是弱勢群體。
就方淮這個一米八的身高,並不算很瘦的體型,能拉接近50個單槓,那力量可想而知。
而且那反應速度,沒專門練過幾年的,在他手裡鐵定吃虧。
曹毅可以說即高估了方淮,又低估了方淮。
方淮的反應速度,遠比曹毅想象的可怕,一旦集中注意力盯著對方呈防守姿勢,就算對方拿槍,他都能躲兩下。
方淮嘿嘿一笑:“一直還,我不成暴徒了嗎?放心吧,指導員!”
與此同時,張光旭的手機也響了。
是他們中隊長的電話。
張光旭剛接通,正準備罵幾句特勤,那邊就是一陣破口大罵:
“張光旭,總隊設的糾察你也敢對抗?你混夠了吧?你要不想好好比武,就給老子滾回來!我叫車調頭回來接你!
走之前,給老子把條令抄了!要不等回來,你準備抄一千遍!”
電話聲音還挺大的,周圍幾個人聽到,都有些面面相覷。
張光旭有些發呆,但還是保持著一個比武老兵的驕傲:“隊長,一個新兵而已,你不幫我們,還幫他?”
電話裡氣喘吁吁。
“張光旭,你太讓老子失望了!
你對抗的是一個新兵?你對抗的,是總隊剛剛下發的命令!
你想爭口氣可以,用點文明的方法,而且,不要在人家執法的時候!
我看你還是紀律意識太薄弱了,等你回來,好好讓指導員給你上幾節紀律課!”
嘟嘟嘟。
掛了。
吱,嘎。
門被開啟,方淮再次站在門口,但這次,沒有了剛才的嚴肅:
“班長,剛才撞疼了沒有……喲!還帶了手機吶!”
張光旭眼睛瞪大,立馬把手機揣進兜。
那個二期的史晨輝更是感覺此地不宜久留,站起身道:
“咳,兄弟,這邊太吵了,我去那邊抄!一會給你!”
尼瑪,這貨把糾察得罪了,再留這裡,遲早被連累。
(又被封了,第一次解禁未成功,要等兩天,先免費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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