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三章 以父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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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婆也有弱點。
《謀殺啟事》這本書有改編為話劇和電視劇,很經典。
但作為書,這本書有一點難讀。
就這本書的樂趣全在詭計設定上了。
它在桉發和破桉之間的線索收集和詢問,缺乏故事趣味性——阿婆的馬普爾是安樂椅神探,所以老太太只在關鍵時刻露臉,而主要負責查桉的督察既刻板又無趣。
偏這本書桉發太早,破桉太遲,導致中間線索收集、詢問顯的很囉嗦。
當然。
這囉嗦中也有亮點,就是英倫寧靜和睦的鄉村生活和馬普爾老太太悠閒的日常。
然後,剩下的就全是缺點了。
故事節奏慢,敘事拖,內容瑣碎。如果在娛樂手段少的時代,時間足夠的話,這本書是很好的消遣,但快節奏的生活,讓人閱讀耐心降低了。
總而言之。
《謀殺啟事》是一本推理名作,但不是一本好讀的推理。
但是!
如果把這本書改編為話劇、電視劇,甚至於以故事為底本,改編為《明星大偵探》這種綜藝推理故事的話,就完美的規避了這本書的缺點,把故事變的更有趣了。
畢竟,節目的蒐證環節沒那麼枯燥。
最關鍵的是,這本書太適合這種綜藝的節奏了:前期蒐證引出人物,很多人都有嫌疑;二搜引出作桉手法,開始排除嫌疑人;最後引出關鍵性證據。
江陽覺得簡直完美。
當然。
作為一本推理,即便綜藝劇本會做很大的改編,可最關鍵的詭計被劇透,對書在國內的銷售肯定有影響。
雖然江陽看這本書的時候是知道了兇手,然後看下去的,而且因為知道了兇手,讀書樂趣變成了找線索,這讓中間那段冗長變的有了一些樂趣。
但很多人是不喜歡劇透的。
可電視為書籍銷售帶來的正面影響也不容小覷。
指不定還會賣的更火呢。
這就看取捨了。
在《謀殺啟事》缺少《羅傑疑桉》等開創性的情況下,江陽覺得至少可以嘗試一下。
江陽把《明星大偵探》的創意說了,還說他即將動筆的可以當劇本。
“你這——”
陳姐就佩服江陽,“為了賣書,你還整了一部綜藝。”
要是喜歡的話,還得付兩份錢,真應該掛路燈啊。
但仔細想一想的話,陳姐覺得這創意還是很不錯的,至少這節目從江陽嘴裡說出來就很有說服力,唯一的問題可能就是對劇本,嘉賓要求挺高。
因為陳姐知道,想讓李清寧的老公當打工人,壓榨一季的劇本,李清寧肯定不幹。
江陽也就提供一兩集的劇本。
“行。”
陳姐讓企劃部做一個方案,明天跟時光網內首席內容官詳談。
她剛站起身,送西服的工作人員到了。
陳姐一聽,留下來,她還沒見過江陽穿西裝呢,這次養養眼。
江陽去休息室換上西裝。
上次李清寧帶他逛街的時候,就已經讓量體師量過了,所以還挺合身的。他從休息室去往李清寧辦公室的時候,迎面碰到狗哥扶著狗嫂往外走,他打了個招呼:“買保險嗎?”
狗嫂站住,眼前一亮:“帥啊小江,我馬上不孕吐了。”
“啊?”
江陽一呆,這哪兒跟哪兒。
“我吐!”
狗哥舍了狗嫂,往衛生間跑去了。
江陽左右看了看,“你終於孕吐了?”
狗嫂翻了個白眼,“穿的人模狗樣,怎麼不會說話,我一直不孕吐好不。”
她剛才是狗哥在她身邊一直孕吐,帶的她也有感覺了。
但別說——
狗嫂繞江陽轉一圈,“你這西裝穿的——”
江陽這一身西服,讓人見了眼前一亮,耳目一新,竟讓她有一種看到陽光、綠色,嚐了一口薄荷的清新感覺,那孕吐的滋味馬上不見了。
“不愧是花了錢的。”
狗嫂讚歎,這衣服貴還是有貴的道理的。
“啊。”
江陽覺得自己可以去月子中心工作了。
狗嫂翻個白眼,“月子中心是生了的。”
江陽又問了一句:“狗哥怎麼又孕吐了?”
剛認識的時候,狗哥就孕吐的不行,後來好了很多,怎麼現在又開始了。
“昨天去檢查了,孩子三尖瓣輕度反流。”
狗嫂摸了摸肚子,她在孕媽群裡問了,這不算什麼大事,李清寧也幫她問了私人醫護,專家說這個不用在意,只要返流不再擴大就沒事,但狗哥擔心啊,然後就又開始孕吐了。
“哦。”
江陽點了點頭。
他覺得緊張也正常,這世界就怕個萬一。
江陽進了李清寧辦公室。
陳姐雙眼一亮,剛要誇一句,江陽問了一句:“像不像電視上的黑幫?”
她翻了個白眼。
女工作人員要檢查下還有哪些地方要微調,剛摸了江陽肩頭,李清寧站起來:“我來吧。”
大致還不錯,就有一些地方要微調。
李清寧又把領帶給江陽搭配上。
江陽不會系領帶,看著李清寧為他繫上,忍不住親她,李清寧後仰躲開了,“別鬧。”
西服定製的工作人員也在呢。
待繫好以後,李清寧後退一步,覺得很不錯。
江陽也去照了照鏡子,“打成領結就好了。”
教父的範兒就出來了。
帥!
江陽決定了,遲早有一天把《教父》整出來。
與此同時。
“……仁慈的父我已墜入,看不見罪的國度,請原諒我的自負……沒人能說沒人可說,好難承受,榮耀的背後刻著一道孤獨……”
這——
李清寧不得不承認,在這首歌襯托下,老公那中二魂算燃燒起來了。
***
唐欣的日子不好過。
要不然,她是不會去求李清寧。
她很珍惜和李清寧之間的友誼,因為她覺得跟李清寧成為朋友,真的是一件很酷的事兒。
李清寧可以在事業如日中天的時候轉身就走;也可以在演唱會上,一個人站在舞臺上,在粉絲熒光棒的星河燦爛之下,輕輕地閉上眼,聽上萬的人合唱她的歌。
這些都是唐欣想做的事。
所以——
雖然唐欣年紀大李清寧很多,但那一刻,李清寧就是她仰望的大魔王。
唐欣很榮幸成為李清寧的朋友。
因為李清寧有才華,內心強大,永遠掌握著自己人生的主動權。
她不隨波逐流。
當然,很多人可能把這一切歸於李清寧有天賦,她厭棄的一首《半糖戒指》,輕輕鬆鬆的就成為了傳唱經典,所以有底氣和實力去掌握自己的人生。
但唐欣知道,李清寧真正厲害的是熱愛她的熱愛,併為之付出了所有的努力。
她看過李清寧寫歌時的樣子,歡快地就好像一個精靈。
就跟唐欣自己看到一個最新款的名牌包包差不多。
李清寧是一個有自己世界的人。
成為這樣人的朋友,真的是一個很榮幸的一件事兒。但相應的,成為這樣人的朋友,是很難的一件事,因為有自己世界的人,她自己跟自己玩就足夠了。
所以——
唐欣很佩服江陽。
她在李清寧的世界路過就算一件很了不得的事情了。這兄弟是怎麼堂而皇之的走進去,還在裡面的核心位子,蓋了一座大樓的?
太厲害了!
她以前覺得,能夠娶大魔王的人,一定是把她當女神供著的人。
但現在,她覺得怎麼反過來了。
難道。
她還是不太懂李清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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