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章 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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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掛了影片以後,王大爺他們在山路上走。
王大爺年紀大了,所以他們走得慢。
他們一邊走一邊聊天。
因為來信去信,王大爺之外,最重要的就是江陽,他們不自覺的就聊到了江陽,郵遞員老封沒見過江陽,剛還是頭次見,有點兒出乎預料,“長的還挺俊,以後不愁談物件。”
王大爺擺手,“這個不在俊不俊,你看我家這個,更俊,現在不還單身狗一條。”
王錚撇了撇嘴,一時間不知道該不該反駁。
王大爺自從跟江陽在一起玩耍以後,說話越來越俏皮了。
旁邊郵遞員的兒子小覺驚訝的看了王錚一眼,忽然覺得這大明星真親切。
“不過一一”
王大爺不得不承認,“那小子結婚了,中秋節去他岳父家了,不然我非拉他過來不可。”
老封有些驚訝,“結婚了?”
他還以為還沒畢業呢,“那一手字一一”
人有多俊,字就有多寒磣,老封一度以為江陽是王大爺孫子呢。
他倆寫字一樣難看。
王大爺:“是,大學一畢業就結了。”
老封感慨起來,“這就是早戀的好處,大學一畢業就結婚,爸媽得省多少心。”
王大爺跟他有不一樣的感慨,“晚戀也不遲,就怕變成黃昏戀。”
三個人一起看王錚。
就是在前面領路的狗,也回頭吐著舌頭看他。
王錚拿起相機拍亂拍,當沒聽見。
兩位老大難的父親有了共同話題,王大爺問老封,“小覺也沒結呢吧,多大了?”
“馬上三十。”
老封說。
王大爺:“嗬,那聲江哥,可把江陽那小子叫大了。”
小覺不好意思的撓了撓頭。
大學畢業後,他在外面幹了幾年,錢沒掙到,就灰溜溜回來考公務員。
然後在爸媽身邊就這樣,就是三十了,也覺得自己是一錮孩子,一切事情都還不急,還有緩,所以不經意的就叫了個江哥,現在想想江陽的年紀,尷尬的他都能愚公移山了。
王大爺:“也沒談物件?”
“沒有。”
老封搖頭,“一催就是要專心考試,一直沒考上。也不好談女朋友,工作都沒有,誰家姑娘跟他談。”
王大爺點了點頭,是不好談。
老封:“所以談物件,還得像小江那樣早點談。”
他羨慕江陽爸媽,得省多少心。
王大爺停住歇了個腳,“老弟啊,兒孫自有兒孫福,強求不得,結婚適合才行。”
在他們感慨的時候,王錚和小覺走在前面。
他問小覺:“在考公務員?”
小覺點下頭。
王錚問他:“怎麼不考老師。”
小覺還真想過考老師。
而且一一
他們這兒老師其實挺好考的,因為縣裡,鎮上小學不缺老師,山村處處缺老師,看他們現在跋涉的路就知道了,競爭壓力很小,
但小覺還沒嘗試,因為他得先去考教師資格證,再考老師。
何況公務員考的和教師考試也有區別。
他還沒下定決心。
王錚點了點頭。
後面王大爺走不動了,老張找了個地方,讓大家休息一下。
小覺把包放下。
這次王錚他們過來,帶了不少東西,所以老封讓小覺幫助一起拿。
小覺放下以後,坐著休息,好奇地問:“這裡面都是一些什麼書?”
“老爺子挑的。”
王錚喝了一口水,“對了,我這裡有一本。”
王錚從包裡拿出一本《鄉村教師》。
這本是他看過的。
小覺拿過來看,剛看了一會兒,就繼續趕路了,他覺得這書聽老調重彈的,沒什麼意思,無非是誇老師的鞠躬盡瘁而已,從小看到大,耳朵都起繭了。
不過,路上挺無趣的。
王大爺他們不斷休息,所以他斷斷續續看完了第一章,等看第二章的時候一一
“臥槽!”
他收回剛才的想法,這一點兒也不老調重彈,太酷了。他在快到小學時,把書讀完了,然而等趕到學校的時候,他們沒有見到王老師,只見到一座新墳,立了一塊石碑,墳上飄滿紙錢。
除此之外,別無他物。
就好像《鄉村教師》中寫的,或許用不了多長時間,這座墳和長眠在裡面的人就會被外面的世界忘得乾乾淨淨。
但又有些不同,
因為山村下葬很少立碑,只有德高望重的人去世了,才會有那麼一塊碑,寫明瞭墓主的身
王大爺嘆息一聲:“哎,還是來遲了。”
“是啊。”
王錚望著墓碑。
其實一一
他對自己的內疚,也有對於王箏家人的愧疚。
就一點,如果他當時反應就快那麼一點點,或許就什麼事兒都沒有了,王箏或許會成為他的妻子,王老師不用在這裡一呆這麼多年一一
就差一點點。
王錚搖了搖頭。
小覺站在王錚身邊,這時他忽然說:“我也去當老師。”
王錚回頭看他。
小覺望著墓碑。
他考公是為了有個鐵飯碗,考老師也有,這也是他想過的。而現在這種想法在不斷的濃烈起來,因為王錚這個大明星千里迢迢來這兒,也因為《鄉村教師》一一
他倒不是大為感動,以至於昏了頭。
其實一一
他回來考公務員,是因為在外面待不下了。那裡城市很大,卻無他容身之處。
回到家以後一一
其實也沒有。
有時候想一想,真挺尷尬的,上了個大學,外面待不住,家鄉也待不住。
也只有考公了。
他不工作,專心考公,迎來的卻是一次又一次的失敗,把他的信心打擊的七零八落。
他現在考試,單純為了考試。
找不到做件事的意義,也不覺得自己辦得到,考試就只是他的一個藉口,他每天鑽在裡面,用藉口去搪塞父母和朋友、鄰居,但他自己欺騙不了自己,他毫無長進,也毫無動力。
但現在一一
他迫切的想要成為一名老師,因為這真的很有意義,讓他不由自主的就提起了幹勁。
“挺好。”
王錚點了點頭,他看了看小覺手裡的書,“送給你了。”
小覺謝過。
他摸著書皮,“寫這書的作者真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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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錚點頭,但覺得小覺對那小子的酷一無所知,“這才哪兒到哪兒。你聽李魚的歌嗎?”
小覺點下頭,“聽啊,有不少歌點了小紅心。”
王錚:“他是大魔王的老公。”
“啊!"
小覺驚訝。
“這才是真的酷。”王錚說。
他挺羨慕江陽的。
他每天在電影裡扮演主角,其實,江陽讓他有一種這才是主角的感覺。
這並不說江陽多麼的有才華,而是因為這小子有最酷的女人喜歡。
李清寧一直是王錚佩服的一個。
他覺得如果有人能在車撞來的時候,拉王箏一把,或許是李清寧。
她真的很酷。
當初一杯酒澆在馬導頭上的時候,真的把王錚驚呆了。
他從來沒見過這麼驕傲的一個人。
所以,有這樣的人喜歡,王錚一直覺得是江陽的底氣和力量來源,讓江陽可以隨心所欲去觀察別人,溫暖別人,可以無憂無慮的去想一些東西,然後把它做出來,做差做好都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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