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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看到現在的讀者,沒人認為我的體裁很怪異嗎?

我這本書,可以說是小說,但又不全是。

簡單來說,我是按時間軸來寫的邵賊的人物傳記。

我以前說我沒大綱,很多人還不信。我上本書寫了一千多萬字,一樣沒大綱。全部情節都是寫的時候現場推演,沒有什麼事先安排好的劇情。頂多在推演到某一步的時候,我選擇幾種可能性的一種,繼續推演下去。

時間軸的寫法,意思就是每一年從邵賊的角度來看,他做了哪些事,他面臨哪些困難,他有什麼任務,他的生活是什麼樣的。

這本書,大概會寫到邵賊死去的那一天。最後盤點一下,他這一生功過如何,來個蓋棺定論。同時豐富這個國家的細節,因為他與邵賊是相互成就的。

有人說該寫易定、成德什麼的,那是小說的寫法,但我寫的不是小說,是以時間軸為基準的實景推演。

河北藩鎮,現在沒有任何可寫的東西,全是枯燥無味的攻城戰,最近是透過旁白簡單描述的方式一帶而過。

我推演下來,河北藩鎮主要就是防守了,沒別的招數,一如歷史上五代王朝攻河北的情景。

而因為河北軍人的頑固,你一時半會還拿不下。

我總不能寫“一年時間一晃而過”了吧?那是小說的寫法。小說作者,會人為創造戲劇衝突,把本不可能存在的劇情硬生生創造出來,哪怕不合理。

我儘量不會挑戰合理性,不會為了迎合戲劇衝突來降低設定。

歷史上後漢攻打河中李守貞,攻城三年。

杜宴球圍攻易定,長達一年。

如果你寫一本小說,主角是這些人,你給讀者寫城下的三年生活?

但寫小說的作者,大機率不會讓主角攻城這麼久,可能幾個月就破了。這就是為了戲劇衝突硬生生降低合理性。

主角帶兵圍城三年,好傢伙,視角全在這裡。三年時間,在除了修仙小說外的任何類別中,都是很長的時間段了,你這麼寫,讀者還看?

我一直試圖在合理性與爽文之間尋找平衡,這也是必須的。

我的觀點一直是:

合理性與爽保持平衡,如果有衝突,合理性優先。

儘量還原一個真實的世界。這個方式就是透過細節填充,也就是有些人說的“水”。

比如我書裡的公文,全是駢文,這是符合唐代、五代現實的。

透過本章說可以看出,絕大部分讀者對這些公文不感興趣,看的時候可能直接划過去了,但這卻是我花費很多時間弄出來的,透過歷史原文,刪刪改改,用典還不能錯,還得儘量保持駢文的對稱格式。

有的時候,一篇公文花我幾個小時,寫到深夜。雖然沒人看,但我不在乎,我認為這是營造真實世界必須的細節。

寫作要有嚴謹的態度。你既然已經在模擬推演這個世界了,那不妨真實些、合理些。

書裡出現的人物,我要力求嚴謹,不能出錯。

情節被人吐槽,我不在乎。但歷史細節出錯,我會很不好意思,羞愧難當,因為這表明了我的歷史功底不行。

有時候因為歷史資料的貴乏,為了求證一個人物的細節,我會研究很久。幾個小時是家常便飯,經常弄到凌晨三四點鐘,耽誤寫作。

甚至翻閱唐代墓誌銘彙編,還有遼代、宋初之類,力求準確。

但我查詢的這個人物,很可能只是一個小人物、龍套,出現不了多久。

花這麼多時間研究一個龍套的細節甚至家譜源流、平生過往,值得嗎?我認為是值得的。因為我不允許我的歷史細節出錯,這是對整本書營造的真實模擬世界的不負責。

一次偷懶了,下次會接著偷懶,久而久之,這本書的細節就經不起推敲了。

很多讀者或作者說,“小說嘛,圖一樂”、“我不如去看史書”、“那麼較真幹什麼”、“不要帶腦子看”,等等等等。

是,我尊重別人的觀點。但我會堅持自己的堅持。

我大部分時間都花在研究歷史細節和推演上,然後寫到書中,可能看得人根本沒細想,一目十行,但我還是會繼續這麼寫,直到這本書完結。

我寫的就是“史書”,就是模擬一個歷史上並不存在的另外一種可能,另外一種社會。

不喜歡看這本史書的,可以去看別的。

起點歷史區很多書其實很爽的,他們書裡的歷史細節可能和我這本書有衝突,哪個是正確的,哪個是錯誤的,大家有自己的判斷、自己的喜好。

最後再強調一遍,這本是是無大綱實景推演、人物傳記,以主角視角為主幹,其他的為枝節,共同組成。

寫到邵賊死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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