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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滅五十名英軍騎兵連開胃菜都算不上,黃廷的第一個目標便是盤踞在七十里之外的大約五百英軍。

對方只有一百騎兵,而且之前已經被自己吃掉一半了,一個都沒跑掉,這就不會讓對方提前知曉遠征軍已經來了。

翌日清早,黃廷便下令全軍開拔,只要己部行動夠快,那便可以在對方反應過來之前一口吃掉這塊肉。

由於需要遊獵的範圍很大,英軍騎兵部隊一般不會在當天歸隊,三四天後才返回駐地是很正常的事情。

黃廷就是利用這個空檔期,打算來個趁其不備,一網打盡。

由此可能會打草驚蛇,讓詹姆斯二世知曉自己來了,那就無所謂了。

大不了將打草驚蛇變成全線進攻,反正早早晚晚都會與獵物再次交鋒。

因為蒸汽坦克數量有限,全軍行進速度當然會照顧到大量的步兵。

於是黃廷讓兩百輛坦克作為先頭部隊進攻,每輛蒸汽坦克搭載一個班的步兵。

哪怕俘虜使詐,提供的情報不準確,使得自己的先頭部隊直接捅了馬蜂窩。

在飛機的掩護下,兩百輛坦克加上兩千步兵也足以與上萬英軍相抗衡。

黃廷也不相信英軍主力會距離自己如此之近,這完全不合常理。

在北美的中南部玩燈下黑,尤其是在己方擁有大量飛機做偵察的情況下,此舉不啻於主動找死。

真想找死的話,詹姆斯二世也不用長途跋涉,橫渡好幾條河流,跑到這種地方來了。

黃廷此前還對交代情報的俘虜許諾,只要情報屬實,己方斃俘數量之和,按照人頭計算。

一個人頭價值一枚銀幣,假設斃俘兩百人,那就給俘虜兩百枚銀幣。

不但將其立即釋放,還為其開一張路條,可以憑此去往世界的任何地方。

英軍俘虜當然是不相信的,可也沒有其他辦法,他們也不想去挖礦。

一邊是成袋子的銀幣,一邊是挖礦二十年起步,傻子都知道怎麼選!

目標的實際距離大約有八十里遠,說近不近,說遠還真不遠,步兵搭載坦克,一天就到。

當發現明軍坦克時,駐地的英軍則是一片慌亂,他們只有五門小型加農炮。

重型武器都已經在跑路的時候被遺棄掉了,原本以為這種地方不會有黃皮猴子,這下就傻眼了。

幾千米以內,人跑得比坦克快得多。

再遠的話,等人耗光了體力,那就只能等著被坦克碾壓了。

明軍抵達獵物的老窩已經快下午三點了,可由於有飛機的配合,戰鬥不會持續到天黑的。

駐地的騎兵只有十幾個,剩下的則是大量的步兵和少量的炮兵在抱團取暖。

似乎是剛打劫完一個印第安部落,駐地裡到處都是牛骨架。

印第安嚮導對此非常氣憤,說這些都是他們的財產。

好在戰後可以用繳獲的英軍武器彈藥來充抵,不然嚮導會申請將這些英軍俘虜都宰了……

戰場是一片開闊地,只有一條及膝深的小河溝流過,完全不會成為坦克的進攻障礙。

明軍採用正面一百輛,兩側各五十輛蒸汽坦克的平推戰術,打算合圍此股英軍。

看到黃皮猴子的戰車與會飛的東西接踵而至,營地裡的一部分英軍在負隅頑抗,另一部分則開始跑路。

小型加農炮已經無法摧毀第三代蒸汽坦克,燧發槍裡射出了的子彈更是隻能打掉車漆而已。

反過來,遠征軍的坦克炮能給予對面英軍步兵和炮兵毀滅性的打擊,一點翻盤的希望都不會給。

開打不到五分鐘時間,被坦克斃傷的英軍數量就超過兩百人了。

英軍此前沒有發現任何黃皮猴子的行動蹤跡,以為這片區域只有印第安人,便放鬆了警惕,連壕溝都沒挖。

他們現在跟當地的印第安部落差不了多少,都是流動式的。

只不過一個是流動式放牧,一個是流動式打劫!

現在輪到他們被打劫了,這種苦澀的滋味不好品嚐,但全得嚥下去!

坦克的平推,英軍步兵根本無法阻擋,不論是手榴彈還是火槍,都只能起到象徵性的作用。

飛機的掃射,更是讓英軍士兵無可躲避,對方居高臨下,恣意肆虐,祈求與謾罵在此時都是無效的。

為了收拾這五百人,黃廷派出了二十架飛機,在戰場上空不停地盤旋,尋找正在移動的目標。

英軍士兵躺在地上裝死,或許還會逃過一劫,否則你跑得再快,也快不過天上的飛機,更快不過機槍打過來的子彈。

雙方激戰近半小時,四百多英軍無一脫逃,被俘約一百五十人。

遠征軍受傷了十幾個步兵,無一陣亡。

坦克沒有損失一輛,兩飛機在戰場著陸時,起落架與機翼受損比較嚴重。

受傷的英軍可以被直接釋放,能帶著冷兵器和打火機愛去哪就去哪。

除了高價值的重要獵物之外,深入內陸作戰的遠征軍已經不會輕易救治受傷的俘虜了。

浪費寶貴的藥品的行為是非常可恥的,尤其是浪費在一些白皮蠻夷身上。

根據尊師賜予自己的地圖以及六分儀來判斷,黃廷認為自己現在正位於沃希託山以南地區。

東北方向約四百里便是孟菲斯,倒是可以去老地方看看,但黃廷並不打算來個故地重遊。

根據俘虜的交代,詹姆斯二世的主力應該位於密蘇里、堪薩斯、艾奧瓦、內布拉斯加這四塊土地上。

這一片是前法屬北美地區,在法軍從當地撤離之後,便成為了實際上的無主之地,雖然名義上已經歸屬大明帝國所有了。

用六萬人去掃蕩這麼一大片地方,費時費力還費人,必須分兵,而且要分成至少二十路。

根據自身的情況,黃廷以四百至五百明軍搭配兩千五百倭軍為一路,配備三十輛蒸汽坦克、四門重炮、六架飛機、卡車一百輛、戰馬五十匹。

如此安排就等於拉網式捕魚,每路人馬的實力並不強,但勝在掃蕩的面積會非常之大,非常適合當下的情況。

每路人馬間隔四十里,二十路便是八百里,由飛機、騎兵與訊號彈保持聯絡。

在出發之前,所有遠征軍士兵都可以飽餐一頓。

來到北美作戰,別的沒有,牛肉有的是!

六萬將士每人一斤牛肉,不過六萬斤,也就是相當於兩百頭而已。

抓獲一個野牛群,就足夠讓全軍打牙祭的了。

飛機這時候就能派上用場了,高空搜尋,俯衝掃射,然後由卡車帶回來。

廚子們架鍋之後,還能讓黃廷等將領吃到久違的涮肚,那真是有口福了。

現在眾人總算體會到了海軍的快樂,當年揭暄遠征美洲,艦隊與陸戰隊可是沒少吃牛肉。

本土是禁止隨便殺牛的,店家賣的拉麵也以肘子肉與紅燒肉這樣的主料居多。

到了北美,黃廷等人總算是可以遲到一碗香氣撲鼻的紅燒牛肉麵了。

最讓人感到驚歎的是,牛肉的分量比拉麵還多!

這便是家鄉的味道,使得很多人都感慨萬分……

連負責帶路的印第安嚮導都分到了一大碗,在吃過之後對這種美食讚不絕口。

尤其是在打聽過之後,居然用小麥與牛肉等幾道食材便可製成,更是大為欣喜。

打算回去向酋長推薦,以後成為本部落的標準配餐!

席間,黃廷打聽之後才知道,戰場附近就有一個印第安部落,與南邊那位是親戚。

故而嚮導才說,英國蠻夷吃掉的這些牛都是他們的財產。

這下遠征軍為其報仇雪恨了,黃廷也信守承諾,將繳獲的槍支彈藥,包括幾門小型加農炮都送給了酋長。

武裝印第安部落並不會給遠征軍造成威脅,大明早已開啟工業化程序了,連草原的酋長都變成投資商了。

印第安酋長們與當年的草原上的酋長們別無二致,都是以放牧為主,因此產生的文明等級的差距是顯而易見的。

往後這些酋長們也會被同化掉,但牧場可以保留,畢竟有人總比沒人好。

本土的很多人不理解昊菁皇帝的這番話,動腦子想想就知道了。

有人的地方就有大明商品的市場,就能給帝國賺錢!

印第安部落只能出售牛肉、馬匹、獸皮這區區幾樣東西,他們需要的生活用品就多了去了,大明卻都能提供。

哪怕骨折了,去大明醫院就診也能給你接上,其他方面就更不用提了,這便是發展科技的好處。

越是落後的地方,對大明的威脅也就越小,昊菁皇帝非常歡迎印第安酋長們加盟入夥。

更何況北美那麼大,除了張天寶的大東帝國之外,其餘都會歸大明所有。

被印第安小夥伴暫時看著,總比被白皮蠻夷霸佔要好得多。

未來很長一段時間,印第安部落與新來的移珉都不會發生根本性的矛盾。

定居點將以加州南部至墨西哥,以及東海岸和五大湖為主。

像密蘇里、堪薩斯、艾奧瓦、內布拉斯加這種地方,完全可以變成印第安部落的保留地。

對昊菁皇帝來說,只要各部落服從管理,別說放牛,就是在內陸飼養白皮,也沒人管你們!

前期對定居點的任務就是經商、種地、挖礦,其他方面暫時不考慮。

第一步,還是要從西班牙與英國這兩個無賴手裡將屬於大明的土地再搶回來。

黃廷大費周章,就是想利用拉網式的掃蕩戰術,先找到詹姆斯二世的藏身之處。

擒賊先擒王,將這隻蠻夷土鱉大王抓住之後,收拾其他臭魚爛蝦就容易多了。

不過在團滅四百多英軍之後,連這裡的最高長官,也就是一位少校營長都不知道這個。

很顯然,詹姆斯二世吸取了此前的教訓,這次學聰明瞭,或許再也不想自己第三次被水淹了……

對黃廷來說,這就等於是大海撈針了。

除非抓獲知曉詹姆斯二世老窩的人,否則只能慢慢掃蕩。

結束作戰的具體時間,鬼知道是甚子時候!

好訊息是根據飛行員的報告,在阿肯色上游地區發現了遠征軍活動的蹤跡。

也就是說,曾英所部已經抵達了俄克拉荷馬北部地區,先頭部隊可能已經進去了堪薩斯南部。

黃廷對此當然非常高興,立刻決定全軍明天就拔營,渡過阿肯色河,進入密蘇里地區掃蕩敵軍。

曾英目前的位置是阿肯色河上游,按照六分儀計算,應該已經進入了堪薩斯中南部。

他不是來打英國佬的,而是尋殲原得克薩斯地區的西班牙守軍。

對方一路向北敗退,他也就只能跟在後面追殺了。

對方以騎兵為主,曾英手裡的騎兵卻非常少,不過兩千,戰馬還是前期繳獲的。

騎兵部隊以連為作戰單位,配合飛機,進行小範圍的掃蕩。

一旦遭遇敵軍的大部隊,便可以暫時後撤,墜在獵物屁股後面,等待援兵。

在裝備彈匣式步槍與左輪短銃,特別是輕機槍之後,即使五百西班牙騎兵也難以戰勝一個連的明軍騎兵。

正因為這樣,戲班人吃了幾次大虧,損失了上千騎兵,便再也不敢跟明軍騎兵正面交鋒了。

要麼進行破交作戰,要麼進行遊擊或伏擊戰,衝陣以及守城作戰幾乎在短時間內便絕跡了。

得克薩斯南部重鎮聖安東尼奧,原來有兩千人駐守,部署了五十門火炮和上百門迫擊炮,四周挖設了壕溝,還有大量的陷馬坑。

然而就算是這樣的防禦,在三天之內,便被遠征軍給攻陷了,這便是曾英之前所取得的開門紅!

曾英參加過遠征羅剎的戰鬥,從大明本土一路打到莫斯科。

有鑑於此,曾英這次率兵登陸西屬北美。

不看距離遠近,就看哪裡有獵物!

像上次那樣在鮮卑利亞地區追著獵物走了上萬裡的事情,他這輩子都不打算做第二次了。

據點裡的蠻夷越多,曾英就越發的高興。

在配備了足夠厲害的重武器之後,攻城任務已經不算是甚子難事了。

據點裡的敵人越多,說明自己就越沒白來。

從聖安東尼奧開始,一路北上,曾英所部一連攻陷了十多個西班牙據點,斃俘敵人總數超過萬人。

以至於年輕計程車兵給曾英起了個綽號——“據點剋星”!

可是對曾英來說,這種規模的戰鬥很不盡興。

一次最多才兩千人,有的只有百十來人,就跟鬧著玩似的。

西班牙人的勇氣哪去了?

見到大明帝國的飛機、坦克,就被嚇得魂飛魄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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