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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大膽兒發覺有人跟蹤,但卻沒見到身後之人的蹤影。即便幾次隱藏設伏,都不見跟蹤在後那人的蹤跡。此時剛過晌午不久,雖然是數九隆冬,但年關將至,街上做賣座買,推車擔擔的,擺攤兒賣年貨的人著實不少,實在分辨不出是什麼人在身後跟蹤。

韓大膽兒以為是自己的錯覺,但轉念想,昨天回家時,便覺得有人跟蹤自己,只不過當時花四兒突然出現,打亂了自己隱身設伏準備。當晚,那碧目火狐便尋上門來,難道跟在自己身後的竟是這大盜?

若然真是此人,這人輕功必然高出自己甚多,估計還要再小舅舅朱天飛之上。於是腳下加快,腳踏車蹬得幾乎要離地飛起,這才逐漸感覺甩脫了後面的“尾巴”!

他腳下猛蹬,心中卻在思索。適才在王維漢家中得道的狐狸毛,和自己家中拾到的的確是完全相同的,所以應該是同一個大賊留下的標記。

昨晚在自己家中,看見了一隻毛色火紅,雙眼碧綠的大狐狸,但王維漢卻只拿出一撮狐狸毛,全沒提起看見過一隻大狐狸,足見家中失竊時,應該沒人見過那隻狐狸。

如果真要假借狐仙作祟來犯案,那讓狐狸現身不是更好,若有人見了那大狐狸,必定更加確信狐仙之說,豈不是會讓傳聞做實,那時候誰還會疑心是大賊盜寶,都道是狐仙顯靈,天津衛迷信的人多,不敢得罪仙家,也不會有什人再去報案!

回想自己昨晚和狐狸對視,身子一僵,明顯是中了某些攝魂幻術,或是催眠術之類的精神控制術。但卻只見到狐狸,拾到狐狸毛,卻沒找到操縱狐狸的人……

韓大膽兒猛然想到一個詞——“造畜”!

蒲松齡所寫的清代志怪《聊齋志異》中,曾經就寫過這麼一段故事,說的就是,有個擅長巫術的術士,將婦人用巫術變成驢馬,將孩童變成小羊,寄放到客店中,並且不讓夥計給驢馬小羊喝水,誰知夥計見牲口渴得厲害,便給牲口餵了水,那些牲口當即顯出原形,客店的老闆報官抓了那術士,最後術士被官人亂棍打死。

韓大膽兒自然不信這些志怪所述,世上怎麼會有將人變成牲口的巫術,這不過也是些怪力亂神之說而已。便如同《子不語》《閱微草堂筆記》中所述的一些故事相同,大多是些虛構故事而已。

只是其中“造畜”案卻有原型,早年的確出現過,只不過那卻是些殘忍的江湖手法。一些江湖上的歹人,拐來小孩兒毒啞了,再將孩子下肢腿骨折斷,然後筋脈骨骼重新續接上,續接時,讓下肢骨骼歪斜倒生,等小孩骨傷痊癒後,將新剝下來的貓狗,或是猴子皮,趁著血熱,加上秘藥,披在小孩兒身上縫合。

皮內血肉經秘藥粘合之後,那孩子就成了貓狗的外貌。之後歹人在訓練小孩鑽圈數數,蹦跳縱躍,畢竟人要比貓狗獸類聰明得多,訓練全不費工夫,就能讓他們做出許多旁人看來匪夷所思的舉動。

到時候這歹人,再帶著這些貓、狗、猴子之類的,四處撂地表演,必然賺得盆滿缽滿。只不過這種造畜所害之人,都活不長,一兩年最多二三年後便即死去。到時候又要費一番功夫,再尋些孩童回來依法炮製。

早年官府曾經抓住過這種江湖匪人,但那些被救下的孩子,長期披著畜類獸皮毛,卻因時日太久,皮肉粘連,再也無法分開,不多久也便死去。所以官府但凡抓住行“造畜”的匪人,千刀萬剮也不為過。

早年見過造畜案,或是聽說過造畜案的人,口耳相傳穿鑿附會,後來又經過文人演繹,就成了後來流傳甚廣的志怪故事。

韓大膽兒心中雖然也懷疑,那碧目火狐是造畜之物,但昨夜那狐狸竄蹦跳躍,甚為靈活,韓大膽兒因為遭受催眠術,身體曾短暫的僵硬不受控制,一瞬間他曾仔細觀察過那大狐狸,那狐狸一動時,皮毛受到肌肉牽動,微微挪移震顫,顯得身體十分柔軟有力。

這一點和造畜也就完全不同了,畢竟披上獸皮的人,獸皮一旦日久變硬,披在身上行動,猶如套著一層厚厚革袋,動作必定僵硬,肢體動作時,皮毛是死的,也不會因為牽動肌肉而有起伏變化。

況且這樣的人,做些簡單跳躍、站立、拜伏等動作尚算靈活,但要賽昨晚那樣,能竄高躍低,動作迅捷身法靈動,卻定然不能。

雖說是這樣,可那狐狸體型大的異乎尋常,直立起來雖然比韓大膽兒要愛些,卻比尋常中等身高的人,要高出半頭。不過既然在東於莊後,虛日鼠能馴養出和狗一樣大小的耗子,那有人能馴養操縱如此巨大的狐狸,也就不足為奇了。

韓大膽兒思前想後,並沒直接回總廳,而是到老城裡二所,找所裡的警察詢問最近鬧狐仙失竊的幾家情況。二所警察大部分都去巡街了,只有大俚戲和麻桿在,兩人見是韓大膽兒,十分熱情,又是沏茶又是上煙。

畢竟韓大膽兒現在已經高升到了總廳偵緝科,從職級上至少要高這這倆人兩三級,所以這倆貨也一個勁兒的逢迎拍馬。韓大膽兒隨口一問,兩人便搶著問一答十。

韓大膽兒問完之後,又在幾家失竊的富戶家中走訪,無一例外,全都找到一撮火紅的狐狸毛,不同的是,有的家裡什麼都沒看見,便丟了東西,有的家,卻實打實地看見一隻碩大的碧目火狐。形容的便和韓大膽兒見過的那隻一般無二。

走訪完老城裡之後,韓大膽兒這才回到總局、

這時已經快下班了,梅本事不在,尤非和範統幾人也都外出探訪訊息,調查昨夜盜竊總局證物室的賊人訊息。估計這幾塊料還沒聽說,老城裡鬧狐仙的事兒,不然就衝這幾位的一貫作風,指定別這事兒添油加醋,說成是狐仙光顧。

雖然在他們幾個之中,也就張彪信這些怪力亂神的玩意兒,但為了偷懶,定然裝得惶恐不安,萬一上司信了這番鬼話,讓他們抓“狐仙”,可這玩意兒上哪抓去?甭說限期破案了,最後肯定是能拖就拖,拖黃了算!

韓大膽兒又偷著去了趟,證物室。這時大門已經修好了,而且換了螺栓,又加了三把掛鎖。孟威和手下也不在這守著,只有看倉庫的老陳。

韓大膽兒簡單和老陳閒聊了幾句,言談之間問及最近有誰經常來證物室,又問問之前在這守夜的預備隊平時情狀。說起預備隊這幾個小子,老陳卻是怨聲載道,因為這幾塊料,每天守夜其實就是在地下室,開小差喝酒行令,兩班導,人人如此,每次都得弄得酒肉殘渣遍地,垃圾堵門。

老陳這人愛乾淨,原先就自己在證物值班室,必定收拾得乾乾淨淨整整齊齊,自從預備隊來值夜,每天早上來上班,老陳總是要先打掃半天為生才能進值班室的門。

孟威這人護犢子,專門包庇手下,老陳在總廳也沒個三親六故,怕孟威報復,也不敢向上頭反應,只能自己默默收拾了,暗自生點悶氣。

韓大膽兒問起,最近有沒有陌生人來過證物室,或者是臉不熟的警員來過,老陳卻搖頭說沒有,因為來證物室本事位置很偏,又很隱蔽,所以來總廳辦事的外人,一般走錯到這裡。

但凡來的,都是各科室和小隊存取證物的警察,其中預備隊和偵緝科和馬巡隊,專職破案緝兇巡邏治安,所以最長來的也就這幾個部門的警察,這些人老陳基本都認識。

韓大膽兒問完老陳,又在周圍四處看看,找找線索,其實這時這竊案,他中早已有譜了,只是竊賊尚未落網,而且有些犯案手法還需求證,所以不便上報。

下班後,韓大膽兒回到家,把王維漢送給給他的袖珍手槍,拿出來擦拭。這把勃朗寧m1906,最初1904年,約翰勃朗寧依照自己設計的m1903,國內稱為馬牌擼子,所設計的一款小型手槍。1905將之改進設計為現在m1906袖珍手槍。

這把槍不像其他袖珍手槍,初速較高,原設計在30米內有足夠的自衛能力,王維漢又專門找工匠改進了設計和內部結構,並配專用的子彈,使手槍不緊效能更穩定,而且射程更遠,威力更強。

韓大膽兒拆開套手槍筒見,手槍的復進簧和各部件,都上著油,保養的很好,就分別擦拭,他雖然是警察,也學過槍支的知識,也就僅限於拆裝擦拭保養,其所謂設計上的改進就不甚明瞭了。

只不過這槍所用的特質達姆彈,威力太大。彈頭射入人體後,鉛心破裂,因此會使創面擴大,子彈入射口開個大洞,要是打中手腳,可能直接就把胳膊腿兒打斷了,所以又稱開花彈。

韓大膽兒雖然也挺喜歡這隻袖珍手槍,但槍彈威力太大,除非是十惡不赦的兇徒,對付一般的盜匪之流,也實在不願意使用。所以將手槍和子彈全都收在櫃子裡鎖上。

他早早吃完飯,便趁著天色尚早,借力飛身上房,檢視昨晚碧目火狐所留下的痕跡。又在房上設下一些機關埋伏,然後就回到屋裡靜坐養氣,心中將幾件竊案線索歸納,推想著各種犯案手法的可能。

時間過得很快,不覺已經月至中天,就在韓大膽兒有一絲神魂倦乏之時,忽聽得房頂上屋瓦發出“咔嗒”一聲輕響,心知是有人躍上了房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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