漆奧嶠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九百二十章:痴心錯付,民國詭聞實錄,漆奧嶠,小說天地),接著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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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想想,既然他從來都沒有辜負過我阿姐,她又怎麼可能輕易忘了他,如果此人是個負心漢,我阿姐或許早就恢復正常了,正因為那人和她是真心相愛,這股內心的愛意反倒困住她,讓她永遠也無法恢復正常。”

班殊的話,說得眾人很是揪心,班婼的愛意居然成了她的囚籠,只要她一天無法放下感情,那就一天也無法恢復正常,換句話說,當她真正放下的時候,大概已經證明那人是個負心漢。

無論是哪個結局,對班婼來說,都只是糟糕和更糟糕的區別,全無任何往好的方向發展的可能。

“那,那個人既然去找東西了,難道還沒出現嗎?”

花‎​​‎​‏‎‏​‎‏​‏‏‏玉岫好奇這個人到底去了哪裡,如果兩個人當真是真心相愛,他又怎麼可能讓班婼等那麼久,從班殊手臂上的傷痕來看,時間必定已經很久。

班殊頓了頓,長撥出一口氣:“當年,那個人去的時候我只有五歲,如今,我已經三十五歲。”

“三十年?那這個人至少已經走了三十年了,那也意味著你阿姐也已經受苦三十年,那這人靠譜兒嗎?別是為了誆騙你們,實際上已經去其他地方逍遙快活去了,你們有透過書信嗎!”

嶽觀潮話雖然粗糙,道理卻還是這麼個道理,有些人偏偏就喜歡露水情緣,答應了痴情人要來找她,結果幾十年過去,舊人都化成灰了也沒等來知心人,白白浪費感情,一腔愛意向東流。

他琢磨著班殊的年紀,班婼三十年如一日痛苦度日,只為了等待那個人,多少有些不值得。

班殊搖著頭說道:“沒有,當年那人走的時候,只告訴我阿姐,等他什麼時候找到解除詛咒的法子就來見她,否則,就當他死了。”

“這句話,也困了我阿姐一輩子,直到現在我們也沒等來他的訊息。”

宋思媛聽著他的話,心中產生了一絲疑惑,如果此人真的在乎班婼,又怎麼可能數十年不肯聯絡,她關心問道:“你確定那人和你阿姐是真心相愛,又或

者說,那人只是受不了你阿姐變得嗜血,說了些場面話逃走了。”

“不會,他和我阿姐是真心對待對方。”班殊對於這一點,倒是十分篤定。

“你怎麼知道,當時你只有五歲,他們認識的事情如果更早,你可能只有三四歲,那時候你還不記事兒呢吧。”

宋思媛想知道,班婼愛的人到底是誰,能讓她等三十年都心甘情願。

班殊說起這一點,眼神略微動容:“那時候我確實不記事,但是,朝雲臺裡的族老卻知道這是怎麼回事。”

族老所說的故事,距離當今已經三四十年,他儘管是道聽途說,卻還是能從具體細節中,感‎​​‎​‏‎‏​‎‏​‏‏‏受到阿姐和那人的真情實感。

班婼的故事,還要從三十年前說起。

當年,太平國民亂已經結束,前朝官府開始騰出手大力追捕亂民,有些太平軍殘部為求生存,躲入西南的十萬大山,巫山縣作為進入西南的門戶,開始被這些流民頻繁滋擾。

巫山縣位於寧河和長江交匯處,天然就是優良河灘,只要斷開渡口,再高築河堤任誰也不可能強渡上岸。

在流民侵擾西南的背景下,巫山縣為防流民滋擾,開始沿著河道修建夯土高牆,派鄉勇沿著狹長河堤日夜巡邏,這樣的高牆幾乎覆蓋了河灘,將巫山縣大部分河灘都遮蔽在牆後。

同時,巫縣山的百姓還在臨近縣城的河堤,開出兩道城門用來進出,將原本用來轉運貨物的渡口封掉,再斷開寧河、江水之間的索橋,只要發現流民要強渡河岸,就火炮猛攻,或者是驅逐離開。

靠著這些雷霆手段,巫山縣把自己隔離成孤島,雖是西南門戶倒也沒被流民波及,成了隔岸觀火,遠離紛爭的一方淨土,最繁榮時,曾有數十萬平頭百姓為躲避流民,進入巫山縣謀生。

當時,河岸渡口被關閉,河堤狹長高聳,任何人不可能從江水進入縣城,若有亂民要坐船渡過江口,就會被巫山縣的黑火炮攻擊,很可能還沒有到岸,就被燃燒的火焰吞沒了。

有些聰明的流民,知道聚集在一起,很容易成為黑火炮的目標,特地趁著夜晚分散成幾個人,不再坐船或者撐筏子,而是抱著羊皮袋子渡過江口,只要能繞過高牆,就能從別的地方上岸。

這樣做固然是個捷徑,承擔的風險必定不小,沒了船隻,活人在湍急的江水中很難掌握方向,稍不留意就會被江水沖走,甚至,中途碰見暗流漩渦,被吸進去就再也沒出來。

如此種種,儘管危險,在後有追兵的情況下,也有不少太平亂民鋌而走險,夜渡江水,只求一線生機。

那人,就是夜渡江水的太平亂民,名叫孫天器。

“孫天器?”

嶽‎​​‎​‏‎‏​‎‏​‏‏‏觀潮聽到這個名字,心中湧現出一絲好奇,他們在江永縣碰到的雞腳先生,不就是叫孫天器?當然了,也有可能只是名字相同,卻並非一個人,他拿不準主意,眼下只能聽班殊繼續往下說。

這孫天器來的時候,身上綁著羊皮口袋,已經被江水浪頭打暈過去,身上纏的全是水草,壓根就沒人能發現他,這,也變相讓他躲過一劫,沒有被黑火炮擊中,勉強撿回一條命。

屠夫老趙夜晚去河邊打野草餵豬,把他當做野草糰子給勾到了岸邊,等發現他的時候已經是在豬草車上,那屠夫見他已經昏迷沒了動靜,還以為是個死人,當即決定把他帶回去。

這可不是要把他風光大葬,只是想佔個便宜,拿他的屍體去餵豬,一百多斤喂下去,好歹能節省不少泔水。

那時的世道,已經到了亂世末年,別說是已經死了的人,就是個走夜路的大活人,都有可能被夜間的夫妻店給砍殺了,做成肉包子或者剁碎了喂牲口。

反正,只要把尾巴處理乾淨,誰又知道死過什麼人。

老趙養的豬也不是沒吃過人肉,災荒饑年路邊要是有了死人,他還真敢砍下一條腿,給自家豬打打牙祭。

聽說,這沾了人腥兒的豬肉,味道可是好得很,宰殺一頭煮出香味,十里八村都能聞見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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