漆奧嶠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九百四十四章:趕冬獵荒,民國詭聞實錄,漆奧嶠,小說天地),接著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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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老爺子說到這一點,眼神警惕起來:“你們想想,一個被山神拋棄的靈魂,就說明他被山神厭棄了,在投胎成人的過程中又奪舍了嬰孩的性命,這樣的死魂再次出世,人怎麼可能不介意。”
宋思媛解釋道:“老爺子,那白化子的膚色,也是因為這樣?”
米老爺子點點頭:“確實,山神把犯錯的靈魂貶出神山,就是要讓這靈魂受生老病死、貧苦孤獨的苦,以此來達到教育他的目的,讓這孩子全身白化也屬於受病苦的一部分,受苦到成年,才能在進入神山後再次被山神接回去。”
“這樣的白化子,也叫山神童子,或者農神童子,成年之前因為膚色,很容易被當做妖物拋棄,壓根就活不到成年,等真的能活到成年了,大概人間百苦已經經歷過了,山神會親自召他們回去。”
“親自召他們回去?”嶽觀潮好奇起來。
“嗯。”米老爺子朝周圍人點點頭:“白化子是山神童子,成年之後,只要進入神農架,多半就再也出不來了,老人都說,是白化子已經受苦贖罪,被山神被接回去繼續做使者了。”
“那,您知道的有這樣的人嗎?又或者,最近這幾十年有沒有白化子出生。”
宋思媛他們已經提前知道,白化子其實就是血統純淨的鬼方人,這樣問的目的,只是要問出附近白化子的訊息,也許,這裡有班殊的身世訊息。
“嘶!”
米老爺子皺起眉頭:“這,這年代可就久遠了,還要再往前數個三四十年,那時候農神村裡,確實出現過那麼一個人。”
三四十年前……班殊的年紀已經是三十五歲,這麼算的話,當年出現的那個白化子,很可能和他有關,宋思媛知道這其中有些故事,當即焦急說道:“這個人,能讓我們見見嗎?”
聽了她的話,米老爺子無奈搖搖頭:“那咱們誰也見不著,失蹤了,又或者按老人話說,是被山神接走了。”
他咳嗽幾聲把玩著核桃說道:“當年,這件事鬧得還挺大……那時候農神村還是葬亡村。”
幾十年前,葬亡村除了聚斂屍體外,還聚攏著不少來神農架附近打獵的獵戶,那時候很多獵戶為了方便打獵,直接就在葬亡村安營紮寨,米家,當年也是在葬亡村安居建宅的人家。
村子裡的獵戶來來走走,沒個定戶,很多人米老栓都已經忘得乾淨,你就是站在他面前,他也未必認識你,可有一家人他絕對不會忘——葬亡村最東邊,一家姓鄭的獵戶,他記得那麼清楚,是因為這家人收留了一個白化子!
白化子,別說是葬亡村,就是放眼神農架周圍的村鎮城市,那都是不吉利的象徵,平常人躲都躲不及,怎麼可能還往上湊合。
可這家人卻偏偏是晴天打雨傘,不走尋常路。
能有這情況,也全是因為這白化子,曾經救了獵戶的命。
當年,已經是隆冬飄雪,鄭家獵戶深秋搬來時,就連房子都沒有,等在東
頭野林子建好了房子,已經要入冬了。
葬亡村這種窮鄉僻壤的地方,連個略平坦的田地都沒有,全靠山地種點糧食,要麼,就只能進山打獵換成錢,再買了過冬穀物。
這家人既然是才搬來,又新建了房子,那是要多窮有多窮,姓鄭的獵戶為了能有過冬的糧食,決定進山趕冬荒,好歹再打幾十只獵物,先換成錢糧穀物炭,也好叫一家老小都過個安生年。
何為趕冬荒?
深秋已盡,隆冬未來,靠山吃飯的獵戶趕在動物冬眠前,進山再打一次獵,就叫趕冬荒。
不管是在東北、草原、西北,只要是靠山吃飯的獵人,都經歷過趕冬荒。
當然了,如果能在入冬前準備好過冬的錢糧肉炭,也就不需要趕冬荒,但凡要趕在冬天進山的,要麼是沒準備好東西,要麼,就是急等著用錢,要壓著冬季進山打獵。
不管原因是什麼,趕冬荒都不是個輕鬆差使!
有道是寒來暑往,秋收冬藏,秋季就是農人豐收、動物貼膘的好時節,獵人趕著秋季,只要是個身手不懶的老手,絕對能滿載而歸,等深秋時間過了,想再打獵可就難了。
打獵也要講究個順勢而為,冬季本來也沒多少動物出來活動,入了冬,動物要麼冬眠,要麼也得躲冷打窩,都躲在窩子裡不出來。
這個時候打獵,光靠腿腳勤快已經沒用了,全看自身運氣和經驗了。
有經驗的老獵戶,知道動物喜歡在什麼地方打窩子,也知道循著便溺痕跡找到動物巢穴,靠著這個也能找到不少好東西。
只是有一點要注意,尋找到動物巢的時候,固然能得到獵物,卻也相當於把動物給惹毛了,一旦被動物察覺,小走獸倒也沒什麼威脅,虎狼角鹿狐狸這樣的大走獸,可是會和人拼命。
獵戶老鄭,就屬於極其有經驗的獵戶,如果放在其他野林,他註定會滿載而歸,只可惜,他碰上了神農架。
神農架本身就是個巨大迷宮,又逢隆冬時節,各處飄雪,一片蒼茫,動物輕易不出去,他又著急買錢糧肉炭,已經不可能再回頭,那就只能硬著頭皮繼續往裡趕路,同時,也起了歪心思。
在他看來,打幾隻野雞野兔拿到集市上換錢,壓根還不夠過冬,要想省力就得往值錢的動物身上使勁兒。
當今集市上,什麼最值錢?當然是虎皮,狼皮、狐狸皮、鹿皮。
獵戶老鄭決定放棄野兔野雞,往這些走獸身上使勁兒,功夫不負有心人,還真的叫他用野雞野兔的肉,蹲到一隻母狼。
寒冬臘月,這隻母狼嗅著野兔的味道來到餌料處,老鄭在野兔身上下了麝粉,只要野狼一過來咬住獵物,他就能靠著麝粉的味道,尋到野狼的巢。
這隻母狼咬鉤後,警惕看了周圍情況,確定沒發現人影兒,拉著野兔開始往狼窩裡跑,老鄭靠著麝粉留下的氣味兒,一路跟隨母狼來到狼窩子。
只消一聲槍響,剛想進窩的母
狼被一槍爆頭,死在狼窩子外。
老鄭見母狼已經嚥氣,跑到狼窩子邊扒開野草,在那狼窩子裡,有六七隻嗷嗷待哺的小狼崽子,個個都跟剛斷奶的小狗一般大小,連眼睛膜還沒有睜開。
這些狼崽子,可是獵戶中的稀罕貨,只要打小養在身邊,等長大了比狗還要忠心聽話,再加上本身是狼也是幫獵的好手,打圍秋獵的時候,眼睛毒還跑得快,比之什麼藏獒獵犬還還用,哪怕不是獵戶,也有附近的鄉紳買來,當做狗來養活,溜出去比什麼狗都要威風。
尤其是這種還沒斷奶的狼崽子,眼睛都還沒睜開,跟母狼壓根就沒感情,誰掰開狼崽子的眼睛,誰就是它的主人,這輩子都不會變。
獵戶數了數,光是這些七八個狼崽子,就能賣將近十兩銀子,再加上那麼大的母狼皮,打底二十兩銀子,這筆錢足夠他們一家人在冬天吃香喝辣。
這下子,獵戶犯了難!
按照獵戶不掏絕戶巢的規矩,打獵的時候遇到獸窩子,至少要把崽子留下來,不能什麼東西全都一窩蜂帶回去,免得壞了山林規矩,也顯示獵戶打獵只為求生,不做絕戶惡事。
原本,他也是隻想把母狼皮給帶回去,可眼下家中人沒米吃飯又凍又窮,他心中的規矩也就鬆了一點,母狼皮再加上一窩小狼崽子,一家人半年的生計就有著落了,他也就不用再繼續往深山林子裡跑。
打定主意,獵戶在口袋裡蓄滿狼窩子裡的動物毛和稻草,把狼崽子全都裝進口袋,同時,也把母狼的屍體送上馬背,收拾妥當準備回家。
他在回去的路上,一直感覺背後冷颼颼的,好像有什麼東西在盯著他,等回頭的時候卻又發現什麼都沒有,只剩滿地雪白。
直到傍晚,他再次朝後看去,只見那黑漆漆的樹林裡,開始出現明亮慘綠的眼睛,好似螢火蟲,在漆黑環境中忽閃忽現。
不用說也知道,這肯定是狼群的眼睛,察覺到這一點,獵戶老鄭心下一沉,這是狼群來尋仇來了。
野狼不是好打的,就是因為狼群很是記仇,怪只怪他太貪心,把母狼打死也就算了,還把狼崽子給擄走了,狼群最是護犢子,大概是趁著白天一路跟過來,只等夜晚,他視野受限就動手。
此刻,老鄭也只能把狼崽子和母狼放下,示意自己認輸,想讓狼群放自己一馬。
這時候就已經太晚了,狼群嘶吼著一鬨而散,嚇得老鄭騎馬快跑,慌不擇路之下已經忘了出山的路線,不知不覺居然走到荒山野嶺,馬蹄子腳下一滑,直接摔下山頭。
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溼鞋,獵戶老鄭只這一次貪心,終於是壞了規矩,招來現世報,要真等狼群下來,他連個囫圇身體都保不住,當下只覺得貪心迷了眼,心中一片冰涼。
這一摔,可把他疼得不輕,昏迷之際,只見冒著綠光的狼眼睛,一個個從山坡上探出腦袋,逐漸往他的方向爬下來,四周逐漸包圍獠牙綠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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